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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8-0123007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01-23 10:21:48 文  号:楚政办函〔2018〕4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体达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8-01-17 10:29:14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体达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楚雄市、南华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楚雄州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体达标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体达标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6〕3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16〕50号)、《楚雄市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体达标方案》,为有序推进龙川江流域综合治理和西观桥断面水体达标环境整治工作,实现龙川江西观桥断面2020年Ⅳ类水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保护水质优良水体、整治不达标水体、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总体思路,以恢复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环境功能、改善龙川江水质为核心,坚持统一行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分工合作的原则,以控制水污染为重点,在龙川江西观桥上游流域范围开展城市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置,河道综合整治以及周边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水环境执法监管,统筹推进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污染防治工作,努力使断面水质不断改善,确保达到国家、省考核要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县市为主,落实各方责任。属地政府要全面落实行政区域内龙川江干流和支流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的主体责任,统筹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体达标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好有关项目加快推进,做到守土尽责;州级有关部门要理清跨区域河流综合整治思路,加强业务指导,主动加强工作协调,着力解决流域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要紧紧围绕影响西观桥断面水质达标存在的面源、点源、内源污染问题,因河施策,系统治理,制定有针对性的工程措施或非工程措施,全流域加以整治。要完善体制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污染影响问题,保障治理长远效果。

(三)坚持依法治理,实施严格监管。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龙川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执行力度,强化对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各种手段,统筹推进各类水污染源治理,不断改善龙川江西观桥断面水环境质量。

(四)坚持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加强舆论引导,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畅通公众参与渠道,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形成政府引导、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强大合力。

三、工作目标

开展龙川江西观桥上游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确保龙川江小天城断面水质不低于Ⅳ类,力争达到Ⅲ类水质;青山嘴水库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质;西观桥断面2018年水质达到或优于Ⅴ类,消除劣Ⅴ类水体,2019年水质进一步提升,到2020年,西观桥断面水质达到Ⅳ类。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合理确定龙川江沿岸重点产业空间布局、结构和规模,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龙川江西观桥上游流域水污染严重地区,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格环保准入,大力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坚决淘汰落后工艺,从源头上控制工业废水污染风险。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推动工业园区改造,以先进适用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废水废渣的综合利用。在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楚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工作,2018年上半年前实现园区废水集中处理。(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责任单位:楚雄市人民政府、南华县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二)实施控源截污推进污染治理。加强城市城区污水收集和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新建道路需同步建设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加快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完善工程。加快对错接、漏接管网进行改造,实现管网排水体系的优化,提升污水收集处理率。2018年6月底前,完成青龙河排污干管改造工程,更换青龙河阳关桥至东升桥之间4.7千米污水管道。强化龙川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严格审批龙川江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2018年12月底前,楚雄市、南华县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统筹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升级改造。2018年底前,完成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2019年底前,争取建成东瓜车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2020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日处理6万吨污水处理扩建工程,新建改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工程,严防二次污染。完善城市垃圾暂存、收集、转运、处理处置体系建设,龙川江西观桥上游沿岸乡镇垃圾收集处理实施全覆盖。(牵头单位:州水务局、州住建局;责任单位:楚雄市人民政府、南华县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三)优化水资源保护调度。严格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楚政发〔2013〕28号)、《楚雄州“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等文件,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取水许可制度,健全取用水监控计量体系,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推进水资源节约。青山嘴水库、中石坝、尹家嘴、朵基等水库要制定保障龙川江河流生态基流的水资源联合调度方案,合理安排生态用水,确保龙川江及其支流生态流量,改善河流水动力条件,增强河流水体自净能力。其中:青山嘴水库旱季下泄生态流量每天不低于1m3/S,中石坝水库旱季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200万立方米,尹家嘴水库旱季下泄生态流量每天不低于0.1m3/S。(牵头单位:州水务局;责任单位: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楚雄市人民政府)

(四)加快小流域治理推进水生态修复。对龙川江西观桥断面上游山体植被造成的破坏进行恢复,降低水土流失对龙川江水质的影响。加快龙川江干流和支流生态恢复工程建设,2018年6月底前,南华县完成小天城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并抓紧启动实施;2018年12月底前,楚雄市完成楚雄市青龙河污染治理及水环境修复工程、楚雄市河前小河污染治理及水环境修复工程、楚雄市苍岭小河污染治理及水环境修复工程、楚雄市龙川江干流渔坝段生态湿地恢复工程、楚雄市龙川江干流哨湾段生态湿地恢复工程和楚雄市龙川江沿岸山体植被恢复工程建设。加快彝海公园湿地建设与运行管理。确保湿地水体与龙川江、青龙河连通,提高湿地生物多样性,构建河道—湿地配水系统,充分发挥湿地生态及环境效益。(牵头单位:州环保局;责任单位:楚雄市人民政府、南华县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结合提升人居环境行动,实施以垃圾收集处理、污水自然处理为主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改善村落人居环境。城镇周边村庄污水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集中收集处理,分散的村落采用分散型污水处理技术。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积极推进城镇垃圾收集服务向农村延伸。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减少化肥施用量。严格执行农药使用管理规定,严控剧毒、高毒和限制使用农药在流域区的使用,从源头上减少因农田经济和水土流失造成的面源污染。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促建设完善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2018年3月底前楚雄市、南华县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牵头单位:州农业局、州住建局;责任单位:楚雄市人民政府、南华县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六)严格执法强化水环境管理。结合“河长制”的实施,加强龙川江及沿岸支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查处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非法采砂、塑料和建材加工以及污染治理措施不落实,污染物超标排放,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等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严重影响水质的小作坊、黑工厂。(牵头单位:州水务局、州环保局;责任单位:楚雄市人民政府、南华县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七)加强环境监测做好水质分析研判。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强化龙川江小天城、青山嘴水库、西观桥断面的环境监测。要综合施策多管齐下,南华县要确保小天城断面水质达到Ⅳ类,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要确保水库水质达到Ⅲ类。楚雄市、南华县要综合考虑水污染治理工作需要,在龙川江支流增设常规监测点位,并做好行政区域重点工业污染源和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监测,强化区域水质目标管理。(牵头单位:州环保局;责任单位:楚雄市人民政府、南华县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楚雄州人民政府成立龙川江水体达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楚雄市、南华县人民政府和楚雄开发区是工作实施主体,对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负总责,要比照州级成立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机构,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实现水环境质量目标。州直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加强对县市水污染治理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形成县市和本部门工作方案,要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抓落实,积极推进工作实施。要将断面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每年对水污染防治目标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没有按时限完成工作任务和目标的,严肃追究责任。要强化排污单位主体责任,严格环境信息公开,加大企业违法排污的处罚力度。

(三)加大投入力度。州、县人民政府要将水体达标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必要的项目建设资金。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度,通过上级支持筹措建设资金。要探索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营资金,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四)强化督查督办。要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评价环境治理绩效。从2018年起,西观桥断面水体达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行调度制度,楚雄市、南华县、楚雄开发区和有关州直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将工作信息于每季度末最后一天前上报州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州环保局。州人民政府不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和部门,进行通报和约谈。

(五)推进社会共治。要强化环境宣传和教育,组织和引导公众投身到龙川江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中,要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强化公众的环境监督权。将流域水环境治理和保护转化为一项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全社会行动工程。要认真总结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河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促进龙川江河道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

附件:河道排污口治理工作列表

附件

河道排污口治理工作列表

序号

所在县市

排污口名称

排口位置

污染来源

整改时限

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

1

楚雄市

东瓜镇上章村排污口

东瓜镇上章村

东瓜集镇片区生活污水

2018年12月底前

楚雄市政府

州水务局、州住建局

2

楚雄市

源泰天籁花语旁排污口

东瓜镇源泰天籁花语旁(龙川江右岸)

东瓜集镇片区生活污水

2018年12月底前

楚雄市政府

州水务局、州住建局

3

楚雄市

彝湘酒店旁排污口

彝湘酒店旁

未完全截污生活污水

2018年12月底前

楚雄市政府

州水务局、州住建局

4

楚雄市

人行吊桥旁排污口

人行吊桥旁(田园路南)

未完全截污生活污水

2018年12月底前

楚雄市政府

州水务局、州住建局

5

楚雄市

双园桥东排污口

双园桥东

庄甸村生活污水

2018年12月底前

楚雄市政府

州水务局、州住建局

6

楚雄市

东环路口排污口

东环路口

谢家河村生活污水

2018年12月底前

楚雄市政府

州水务局、州住建局

7

楚雄市

哨湾高速路桥西北排污口

哨湾高速路桥西北

桃园片区,管道排入沟渠,管道来自桃园工业片区方向

2018年12月底前

楚雄市政府

州水务局、州住建局

8

楚雄市

楚雄监狱排污口

楚雄监狱东

楚雄监狱

2018年12月底前

楚雄市政府

州水务局、州住建局

9

楚雄市

青龙河排污口

青龙河泵站

老城区

2018年12月底前

楚雄市政府

州水务局、州住建局

10

楚雄市

福龙桥排污口

福龙桥(赢融酒店旁)东

恒磷小区方向

2018年12月底前

楚雄市政府

州水务局、州住建局

11

楚雄市

瑞东桥排污口

瑞东桥(鹿城东路)

麦家凹方向

2018年12月底前

州水务局、州住建局

12

楚雄市

文鼎桥北排污口

文鼎桥北

金康花园方向

2018年12月底前

州水务局、州住建局

13

楚雄市

阳光桥北排污口

阳光桥北

花果山方向

2018年12月底前

楚雄市政府

州水务局、州住建局

14

楚雄市

云华酒店南排污口

云华酒店南

市委党校方向

2018年12月底前

楚雄市政府

州水务局、州住建局

15

楚雄市

青龙河荷花桥北排污口

青龙河荷花桥北

范家村方向

2018年12月底前

楚雄市政府

州水务局、州住建局

16

楚雄市

青龙河荷花桥北排污口

青龙河荷花桥北

碧桂园、白土塘方向

2018年12月底前

楚雄市政府

州水务局、州住建局

17

楚雄市

青龙河荷花桥南排污口

青龙河荷花桥南

州医院方向

2018年12月底前

楚雄市政府

州水务局、州住建局

18

楚雄市

荷花村西南排污口

荷花村西南

荷花村方向

2018年12月底前

楚雄市政府

州水务局、州住建局

19

楚雄市

职教园区排污口

职教园区

职教园区

2018年12月底前

楚雄市政府

州水务局、州住建局

20

楚雄市

三家塘客运站旁排污口

三家塘客运站旁

三家塘客运站方向

2018年12月底前

楚雄市政府

州水务局、州住建局

21

楚雄市

玉水昌隆排污口

玉水昌隆

玉水昌隆方向

2018年12月底前

楚雄市政府

州水务局、州住建局

22

南华县

滨河小区排污口

滨河小区

滨河园小区北门的西小河中污水收集管冲断形成的排口

2018年12月底前

南华县政府

州水务局、州住建局

23

南华县

东小河排污口

东小河

东小河中污水井盖被毁形成的排污口

2018年12月底前

南华县政府

州水务局、州住建局

24

南华县

丽景花园东面排污口

丽景花园东面

丽景花园东面金珠河的排污口

2018年12月底前

南华县政府

州水务局、州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