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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7-1027098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6-12-01 08:29:00 文  号:楚政办通〔2016〕95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6-11-24 15:20:01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楚雄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1124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

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全省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出了目标和要求,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城镇建设步伐加快,人口的集聚作用显著增强,流动人口总量持续增加。截至20169月底,全州共有流动人口286628人,其中流出人口181665人,流入人口104963人。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州的流动人口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大规模的人口迁移在推动经济增长、改变人口分布格局的同时,也对加强社会治理和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开展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强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有力抓手。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和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基本、逐步均等、有序推进的原则,强化政府主导,落实部门职责,注重政策兼容,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市场调节和社会参与的多元供给机制,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创新和公共服务水平,深入推动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工作目标

在楚雄市实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州全面推开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到2017年底各项指标基本达到评估标准,流动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建立起政策统筹、保障有力、信息共享、科学评估的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

四、工作思路

(一)围绕一个中心

紧紧围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这一中心,整合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信息资源,优势互补,突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瓶颈,提高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和水平,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二)突出抓好四项工作

1. 打造宣传教育阵地。依托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打造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宣传教育室,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制作各种宣传资料、图文并茂的展板和配备免费药具自动发放机,以点带面覆盖全州流动人口聚集的乡镇、社区,形成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的舆论氛围。

2. 按照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楚雄彝族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定》,落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具体内容为: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落实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加强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加强流动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人健康管理工作,做好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和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宣传倡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奖励优待等服务项目,重点落实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为流动育龄人口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宣传、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及健康指导服务。

3. 依托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信息管理平台,进一步落实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及时更新的流动人口信息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实现流动人口的精准定位服务管理。加强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信息资源的整合,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变动和基本公共服务获得情况。进一步推进信息的互联互通,逐步实现服务信息层级共享、区域共享、部门共享。

4. 突出一站式服务,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在县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将婚前服务、孕前优生、叶酸发放、政策咨询、办证服务、信息管理等服务内容整合,实行一站式服务管理。

(三)实现一个目标

实现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服务对象

全州行政区域内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自201711日起,实行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分类统计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统计台账,建立全州统一的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档案,实行一人一档

六、重点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为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建立健康档案,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健康状况。健康档案主要包括流动人口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内容,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应当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流动人口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80%以上。

(二)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途径,积极开展关爱流动人口的主题宣传服务活动,在流动人口数量较多的社区、企业、厂矿、单位和学校等主要场所设置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栏以及资料发放点,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发放免费宣传品。乡镇卫生院、计生办、村卫生和计生服务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年定期开展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宣传活动,举办传染病防治、婚育知识等讲座,组织关爱流动人口健康义诊活动,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引导流动人口主动接受服务。有条件的乡镇,可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开展健康教育。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政策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三)加强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免费接种工作,为行政区域内居住的0岁至6岁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档案,接种点配合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做好流动儿童摸排工作,主动掌握外来人口基本情况,摸清底数。发现适龄接种对象,采取预约、入户通知、电话、手机短信、设立临时接种点等方式,及时进行建卡、建证和接种,各接种点不得拒绝和推诿接种对象。根据传染病防控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补充免疫、群体性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各接种点要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入托入学流动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将查漏补种工作纳入常态管理,不断提高流动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四)落实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工作。对建筑工地、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生产加工企业等流动人口密集地区,加强传染病监测,及时处置传染病疫情。流动人口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达到100%

(五)加强流动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凡在楚雄州行政区域内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孕产妇和儿童,可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为流动孕产妇、0岁至6岁流动儿童建立统一的保健档案。加强妇幼保健知识宣传,强化育龄妇女孕情监测、流动孕产妇早孕建卡、孕期保健、高危筛查、住院分娩以及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等关键环节控制工作,保障母婴安全。

(六)加强流动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人健康管理工作。每年为65岁以上的流动老年人开展1次体检工作和体检结果的分析、评估、健康指导和危险因素干预,负责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人的访视、分类干预、双向转诊及跟踪管理和患者自我管理工作,做好信息收集、录入、汇总、分析。

(七)做好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深入流动人口数量较多的社区、企业、建筑工地和学校等场所,开展现场结核病防治宣传或健康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落实流动人口与本市户籍人口同等享受国家现行肺结核免费救治政策。

(八)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各医疗机构要PITC(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筛查为重点,摸清行政区域流动人口中艾滋病患者的基本情况,及早发现病人,及时给予医疗救治。对发现的新病人按一站式服务要求争取在1个月内给予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对发现的新病人及家庭成员给予关怀,减少歧视,改善生存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阻止艾滋病的进一步传播。

(九)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按照规定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孕情、环情检查,保证孕检率达到90%以上。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市场、企业、建筑工地等场所,设置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在城区不少于5—10个发放点,每个乡镇不少于2个发放点)、自动售套机、24小时自取箱等,使流动育龄人群能免费、便捷地获取避孕药具,努力实现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全覆盖,流动人口免费药具获得率达到90%以上。定期对流动人口进行随访服务,使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接受相关免费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为流动育龄人口免费提供咨询服务,将流动人口纳入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中,流动人口在流入地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卫生计生优质服务。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获得免费孕前优生咨询等项目服务率达到85%以上。乡镇、村委会(社区)要完善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提供流动人口办事一条龙服务,重点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一孩生育登记等服务性工作,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在县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结合流动人口居住证登记工作,全面开展一站式服务,服务覆盖率80%以上,免费为已婚流动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和《一孩生育服务证》,开展外来育龄妇女查验证等服务,严格禁止强令已婚育龄妇女返乡环孕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七、实施步聚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11月下旬)。按照全省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州开展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20161210日以前,各县市人民政府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卫生计生局制定有关子方案。

(二)工作开展阶段(20171月—11月)。各县市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清查,进一步摸清掌握本地流动人口数据,特别是流动育龄妇女、孕产妇、0岁至6岁儿童等重点人群数据的清理清查,掌握本地区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现状,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统计台账,实行一人一档,为做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持。打造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宣传室,探索和构建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统计信息平台,创建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站。按照重点工作内容,落实各项服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检查考核阶段(201712月)。州人民政府将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考核纳入全州县市卫生和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2020年)。全面总结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经验,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有关制度,健全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在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建立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楚雄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邓斯云   副州长

副组长:阮建文   州政府副秘书长

     州卫计委主任

  员:黄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红梅   州发改委副主任、州粮食局局长

        许华荣   州教育局副局长

施怀祥   州公安局副局长

        祁云鹏   州民政局副局长

        王清华   州财政局副局长

        杞王友   州人社局副局长

        刘文忠   州住建局副局长

        普联珊   州卫计委副主任

叶忠海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夜成芳   州总工会副主席

     团州委副书记

        李和枝   州妇联副主席

        郭永冰   楚雄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措施;加强对全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卫计委,办公室主任由李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普联珊同志兼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

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分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二)增加经费投入,提供财政保障。拓宽经费来源渠道,除按照《楚雄彝族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定》精神,由各级财政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投入外,充分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打包在公共卫生服务中,将原各级计划生育手术经费及孕前优生经费纳入公共卫生经费,加大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经费的投入。州财政局、州卫计委要加强对基本公卫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健全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能力。继续加强卫生计生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卫生和计生服务机构、设施和人员的力量,加强流动人口聚集地的服务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流入地和流出地的责任,推进流动人口一盘棋机制建设。

(四)强化督导检查,完善考评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考核评估机制,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和科学考评方法,细化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