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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7-1027024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7-02-27 11:13:00 文  号:楚政办通〔2017〕11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7-02-12 09:57:32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212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5号),为实现2020年楚雄州全民科学素质发展目标,明确十三五期间我州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等会议精神,紧扣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动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作为支撑全州跨越式发展的长效措施,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加强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继承创新、拓展提升,开放协同、普惠共享,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在全社会推动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着力建设创新生态,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不断夯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群众基础和人才基础,为实现彝州跨越式发展和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2020年,社会化大科普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长足发展,建成适应创新型楚雄发展需求的现代公民科学素质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我州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9.58%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围绕全州工作大局,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健康生活等知识和观念,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的社会氛围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动创新驱动,助力我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扎实推进。提高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学习实践能力,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意识与决策水平,提高农民和城镇劳动者的科学生产生活能力,提升边远民族贫困地区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群众的科学素质。

——公共科普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完善科技教育与培训体系,建立社区科普益民服务机制,增强科普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加快科普信息化建设,发展科普产业,壮大科普人才队伍。

——公民科学素质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共建共享、社会动员、监测评估等机制,增强社会各方面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1. 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普及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激发青少年科学兴趣,培养青少年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2.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培育中小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学习实践能力,促进中小学科技教育水平逐年提升。

3. 完善高等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激发大学生创新创造创业热情,提高大学生科学研究和就业创业能力。

4. 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方面的作用,促进学校科技教育和校外科普活动有效衔接。

5. 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农村中小学科技教育质量,为农村青少年特别是留守儿童接受科技教育和参与科普活动提供更多的机会。

措施:

1.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完善中小学科学课程体系,更新科技教育内容,加强对探究性学习的指导。增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教学的横向配合,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和应用。(牵头单位:州教育局;配合单位:州科技局、州安监局,州科协)

2. 推进高中阶段的科技教育。引导学生开展科学创新与技术实践的跨学科探究活动,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与科学实践、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实施中学生英才计划,构建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互动衔接和有效合作模式,积极探索科技创新和应用人才的培养方式。强化中等职业学校科技教育。(牵头单位:州教育局;配合单位:州科技局、州人社局,团州委、州科协)

3. 推进高等教育阶段科技教育。强化高校科学基础课建设,深化大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计算机等课程改革。加强科学史等科学素质类视频公开课建设。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组织开展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大学生返乡创业行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推动大学生众创空间和创业就业基地建设,为青年提供将科技创意转化为实际成果的渠道和平台,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和创业观。建立健全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州教育局;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人社局、州文体局,团州委、州科协)

4. 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推动建立校内与校外、正规与非正规相结合的科技教育体系。广泛开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防灾应急、身心健康、珍爱生命、远离毒品、食品药品安全等知识的宣传教育。举办《青年论坛》、真情助困进万家我与祖国共奋进 彝州青年建新功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科学夏令营等活动。开展大手拉小手科学家科普讲座,利用科技馆、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博物馆等资源,广泛开展青少年科普活动和开展微科研科学探究等活动。创建科普示范学校、青少年科技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青少年科技俱乐部。积极推进农村、贫困地区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州教育局;配合单位:州科技局、州民宗委、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文体局、州卫计委、州旅发委、扶贫办、州安监局,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州地震局、州气象局

5. 推进科技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技术与科技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促进优质科技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开发一批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发挥微博、微信等网络阵地的作用。加强信息素养教育,开展清朗网络行动,帮助青少年正确合理使用互联网。面向农村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科技辅导、心理疏导、安全健康等各类志愿服务,帮助他们提高科学素质。(牵头单位:州教育局;配合单位: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卫计委、州安监局,团州委、州妇联)

6. 积极营造青少年科技教育良好环境。拓展青少年参加科技创新活动的渠道,加大青少年科技后备人才培养活动的指导和扶持力度。研究出台关于推进楚雄州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为我州青少年科学教育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撑。(牵头单位:州教育局;配合单位:州委宣传部,州科技局、州文体局、州新闻出版广电局,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

7. 开展安全应急科普知识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中小学应急演练,每年组织2次应急演练活动,普及率达100%,不断提高中小学生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牵头单位:州安监局;配合单位: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团州委、州科协,州地震局、州气象局)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1. 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粮食安全等,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普及高效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乡村文明等知识和观念。

2. 推进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促进农业服务现代化。

3. 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着力培养10万名有文化、懂科技、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全面提升农民科学素质。

4. 着力加强山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科普工作支持力度,重点提高农村妇女、留守人群的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农民的科学生产、生活和防灾的意识和能力。

措施:

1. 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农业综合服务站(所)、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农民文化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等在农业科技培训中的作用,结合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绿色证书培训等,面向农民开展科技教育培训、农村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支持农民专业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承接职业农民培训等科技服务。每年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2万人以上。(牵头单位:州农业局;配合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州科技局、州扶贫办、州林业局、州文体局、州卫计委、州旅发委、州安监局,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

2. 开展农村科普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科普日、科技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普示范县创建、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等各类科普活动,大力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绿色殡葬等科技知识和观念,促进农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建设美丽乡村。(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州科技局,州科协;配合单位:州农业局、州教育局、州环保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局、州文体局、州卫计委、州民宗委、州扶贫办、州人社局、州工信委、旅发委、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移民局、州安监局、州新闻出版广电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地震局、州气象局)

3. 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建设。健全农技推广、农业教育培训、农民文化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技综合服务站等基层科普组织。加强农村中小学校、党员活动室、文化室、科普活动室、科普宣传栏建设。组织申报和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发挥科普惠农示范村、农民专业协会、农村科普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基层科普公共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州农业局、州文体局、州科协;配合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民宗委、州财政局、州林业局、州扶贫办)

4. 加强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科普中国落地平台、云南三农通专家热线咨询服务平台、云南省数字乡村、云南农业信息网等平台,开展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等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宣传推广循环农业、创意农业、精准农业和智慧农业,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鼓励支持农村青年利用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牵头单位:州农业局;配合单位:州工信委、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文体局、州新闻出版广电局、州科技局、州环保局、州卫计委,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

5. 加强对贫困地区的科普精准扶贫。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科普服务能力,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科普服务力度。组织申报实施各级科普项目,开展新型女农民素质教育培训,创建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着力提高农村妇女的科学素质和生产能力。(牵头单位:州科协;配合单位:州科技局、州民宗委、州国土资源局、州农业局、州扶贫办、州安监局,州妇联、团州委,州地震局、州气象局)

(三)实施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1. 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开展双创活动,搭建双创服务平台,引导更多劳动者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活动。

2. 围绕实施中国制造2025”云南行动计划、技能扶贫专项行、推动生产方式转变,以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企业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及失业人员的技术岗位培养培训为重点,到2020年基本实现有培训愿望的劳动者都有机会参加1次相应的职业培训。

3. 普及职业技能、安全生产、信息技术等知识和观念,提高城镇劳动者科学生产和健康生活能力,促进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提升。

措施:

1.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体系,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举办专业技术人才研修、急需紧缺人才培训、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等继续教育,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引导科技社团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牵头单位:州人社局;配合单位: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民宗委、州工信委、州卫计委、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

2. 广泛开展职业培训。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技师学院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举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面向城镇全体劳动者,开展订单式、定岗、定向等技能培训,基本消除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提高城镇劳动者安全生产意识,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避免由于培训不到位导致的安全事故。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青年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等技能人才培养项目。(牵头单位:州人社局;配合单位:州工信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局、州安监局、州扶贫办,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

3. 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教育。大力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家政培训、巾帼建功活动、职工书屋送文化等活动。探索开展以民族民间工艺、民族传统技艺为主的特色职业培训。将国家通用语言纳入少数民族农民工培训内容。发挥企业、科普机构、科普场馆、科普学校、妇女之家等作用,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广泛组织开展绿色发展、安全生产、健康生活、心理疏导、防灾减灾等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在城镇的稳定就业和科学生活能力,促进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助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宜居。(牵头单位:州人社局;配合单位:州工信委、州教育局、州民宗委、州环保局、州农业局、州文体局、州卫计委、州移民局、州安监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州地震局、州气象局)

4. 大力营造崇尚创新创造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创业就业大讲坛、创新创业大赛、职工技能大赛、巾帼建功等活动,实施创业园区建设计划、共青团系统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建立云南省科协科技专家服务站依托中国科协双创科技信息服务—科技信息企业推广应用服务项目、楚雄州人才网等服务平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牵头单位:州总工会;配合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人社局、州新闻出版广电局,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大力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科学理论的教育,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开展科技革命、产业升级等前沿科技知识的专题教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的培训和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执政水平、科学治理能力、科学生活素质,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推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更好地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我州跨越式发展。

措施

1. 加强规划,把科学素质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突出科学理论、科学方法和科技知识的学习培训以及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重点加强对州、县市、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各级各部门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科技园区技术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将科学素质教育培训作为公务员四类培训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州人社局、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民宗委)

2. 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把科学素质教育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培训学院中长期班次计划。增加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院科学素质教育课件。积极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教育培训手段,扩大优质科普信息覆盖面,满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多样化学习需求。在干部培训教材建设中强化新科技内容的编写和使用,推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应知必读科普读本。(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州工信委、州人社局、州科技局,州科协)

3. 加强民族和贫困地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加大投入,创新工作机制,发挥党校和各类干部培训院校在教育培训中的主体作用。运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为基层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教育创造良好条件。(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民宗委、州人社局)

4. 在领导干部考核和公务员考录中体现科学素质的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和深化科学考核评价干部的机制。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中,体现科学素质要求。在公务员考录中,增加科学素质考核内容。(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州人社局、州科技局)

5. 建立干部科学素质教育基地。邀请院士、专家开展专题报告、科技咨询,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场所参观学习,开展现场教学,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供科学素质教育服务。(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州科技局、州人社局,州科协)

(五)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

1. 加强科学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科学素质和科技教育水平。

2. 完善科技教育课程设置,特别是加强民族语言教材开发,满足不同对象的科技教育和培训需求。

3. 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优化教学方法,推动科技教育与教学实践深度融合。

4. 加强科技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的利用效率,为科技教育与培训提供有力保障。

措施:

1. 加强科技教育师资培训。鼓励师范院校和有关大专院校开设科技教育专业或有关课程,培养更多科技教育师资。实施国培计划,建立培训基地,加强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科学素质专项培训,提高科学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实现对全州一线科学教师和骨干科技辅导员培训全覆盖。(牵头单位:州教育局;配合单位:州科技局,州科协)

2. 提高科技教育培训的课程质量。结合不同人群特点和需求,开设专业课程,举办科技前沿讲座。将环境保护、节约资源、防灾减灾、安全健康、应急避险等有关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科技教育培训课程和教学计划。加强各类教育培训中科技教育的课程建设,重视民族地区科技课程的编写和开发。(牵头单位:州教育局;配合单位: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民宗委、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卫计委、州安监局,州地震局、州气象局)

3. 改进科技教育教学方法。加大科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力度。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研究,探索建立青少年科学素质测评体系。加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提高学生探究性学习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牵头单位:州教育局;配合单位:州科技局,州科协)

4. 加强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科技教育培训基础设施,重点加强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中小学科技教育硬件设施建设。提高现有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和场所使用效率。推进中小学科技教育网络资源建设,丰富网络教育内容,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参与科技教育和培训。(牵头单位:州教育局;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民宗委、州财政局、州文体局,州科协)

5. 健全科教结合推动科技教育的有效模式。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开发科学知识与科学实践相结合的科学探究教育课程。推动中学科学教师到高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加强高校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牵头单位:州教育局;配合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工信委、科技局,州科协

(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任务:

1. 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普及尊重自然、绿色低碳、科学生活、安全健康、应急避险等知识和观念,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促进社区居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 整合社区公共服务资源,促进基层社区科普服务设施融合发展,推动城镇常住人口科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居民科学素质,助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

措施:

1. 开展社区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深入开展科普日、科技周以及科技、文化、卫生、安全、健康、环保进社区等活动,突出民生科普、热点科普、前沿科普内容,着力普及防震减灾、燃气用电安全、电梯安全、老年人急救等知识和技能。面向城镇新居民开展适应城市生产生活的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帮助新居民融入城市生产生活。(牵头单位:州文体局;配合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环保局、州卫计委、州安监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州地震局、州气象局)

2. 改善社区科普基础条件。建设集党员教育、文化宣传、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卫生健康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在现有及新建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拓展科普功能。推进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科普学校、科普网络建设,加强社区科普组织和人员建设。(牵头单位:州文体局;配合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委组织部,州工信委、州人社局、州卫计委,州科协)

3. 构建社区科普工作新格局。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中,加强社区科普工作,积极开展科普示范社区和社区科普大学创建,有效整合社区及周边公共资源投入科普活动。动员驻区学校、科研院所、科技类社会组织、科普教育基地等单位开发开放科普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加强社区科学文化建设,助力和谐社区、美丽社区建设。(牵头单位:州科协;配合单位:州科技局、州教育局、州文体局、州卫计委,团州委、州妇联)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任务:

1. 实施科普信息化建设,推动科普理念和科普内容、表达方式、传播方式、组织动员、运行和运营机制等服务模式的创新。

2. 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供给能力,促进科普与艺术、人文、民族文化有机结合,开发制作有知有趣有用的科普精品,在网上和生活中大力普及科学知识。

3. 提升科技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实现多渠道全媒体传播,不断提高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水平。

4. 提升科技传播精准服务水平,推动科普信息在社区、学校、农村等落地应用,满足公众获取各类科普信息的需求。

措施:

1. 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推动形成具有楚雄特点的科普信息化服务体系。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大众科普资源共享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传统媒体与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深度融合,促进科普活动线上线下结合探索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科普公共服务新模式,推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科普信息化建设。(牵头单位:州科协;配合单位: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新闻出版广电局)

2. 繁荣科普创作。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重大科普选题和科普创作人才培养。推动制定科普创作扶持政策。(牵头单位:州科协;配合单位:州科技局、州文体局、州新闻出版广电局)

3. 强化科普传播协作。支持电视台开办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栏目,办好《彝州科协》电视专题节目,播放科普中国V视快递视频。推动县以上广播电视台开设科普大篷车等科普栏目。推动各类报刊杂志和网站开设科普专栏。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实现纸质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终端传播在内的多渠道全媒体传播。(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新闻出版广电局,州科协)

4. 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创新科普的精准化服务模式,将科普信息资源送达目标人群。通过科普智慧云平台,推动科普信息在社区、学校、农村等的落地应用。支持移动端科普融合创作,鼓励科研机构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和运行有影响力的科普公众号,促进科普精准推送。加大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群众及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科普信息服务定制化推送力度。(牵头单位:州工信委;配合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民宗委、州农业局、州文体局、州扶贫办,团州委、州科协)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任务:

1. 加大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科普基础设施整体服务能力,实现科普公共服务均衡发展。

2. 加大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力度,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公众参与科普的途径和机会。

措施:

1. 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推动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地基本建设计划。推动各类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标准的运用,完善科普基础设施评估体系,开展监测评估工作。(牵头单位:州科协;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文体局)

2. 加强科技场馆建设。推动以实体科技馆为基础,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小学科技馆为拓展和延伸,辐射基层科普设施的现代科技馆体系。推动虚拟现实等技术在科技馆展览教育中的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建设科技馆,支持农村中学科技馆、社区袖珍科技馆、防震减灾科普馆建设。推动州、县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免费开放。发挥博物馆、专业行业类场馆的科普资源集散与服务平台作用,鼓励支持民间科技场馆开展科普活动。(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科协;配合单位: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文体局、州安监局,州地震局、州气象局)

3. 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支持县市建设科普活动场所,推动科普服务站、科普宣传栏、科普活动室、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和社区科普大学建设,加大流动科技馆和科普大篷车配置力度,提升基层科普设施的管理水平和科普教育功能。(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科协;配合单位: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文体局,团州委)

4. 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国家和省、州各级各类科普教育基地的创建工作,制定完善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制度,加强工作考核和动态管理,提升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州科技局;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文体局、州卫计委、州旅发委、州安监局,团州委、州科协,州地震局、州气象局)

5. 推动社会科普资源开发开放。推动高校、科研机构、陈列室、天文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科研资源科普化。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车间)或展览馆等对公众开放。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等科技人才和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科普活动。(牵头单位:州科技局;配合单位:州工信委、州教育局、州旅发委、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环保局,州科协,州气象局、州地震局)

(九)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任务:

推进公益性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共同发展,培育壮大科普产业市场主体,大幅提升科普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

措施:

1. 完善科普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开展科普产品和服务发展政策研究,将科普产业发展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的优惠政策范围。将科普企业、科普团队和科普图书、科普影视等产品等纳入科技、科普奖励范围。制定科普产业人才培养与引进办法。(牵头单位:州科技局;配合单位:州工信委、州人社局、州文体局、州新闻出版广电局)

2. 推动科普产品研发与创新。加强科普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维护科普产品作者的合法权益。支持科普创作、产品研发示范推广和示范团队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产品转化。(牵头单位:州科技局;配合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州农业局、州人社局、州文体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科协)

3. 扶持科普企业发展。加大科普企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培育扶持龙头科普企业。鼓励科普企业开展产业链合作,促进科普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发展。搭建科普创客空间,支持创客参与科普产品的创新、创造、创业。(牵头单位:州科技局;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科协)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任务:

1. 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拔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稳定和壮大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推动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优化科普人才结构。

2. 完善科普人才激励机制,开展科普人才知识更新和能力培养,增强适应现代科普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措施:

1. 加强科普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制度建设。研究落实科普学科发展、科普专业设置、科普人才评价标准、技术职务等有关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加大科技创新典型人物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科普人员工作积极性。(牵头单位:州人社局;配合单位:州委宣传部,州科技局、州新闻出版广电局,州科协)

2. 加强科普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开展科普专门人才培养工作,加大科普专门人才培养力度。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科普组织、企业与有关机构,建立完善科普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科技教育、科技传播、科普活动组织、科普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人才。(牵头单位:州人社局;配合单位:州工信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科协)

3. 发展科普专业队伍。发挥科技社团、高校、科研机构等作用,搭建科学传播服务平台,壮大科学传播专业团队。结合科技教育和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校、科普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建立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基层组织,动员农科员、大学生村官、农村科普致富带头人、中小学教师和科普志愿者等担任科普宣传员,实现乡村社区科普宣传员全覆盖。推进少数民族工作队和农民合作组织联合会建设。加强双语科普人才培养。壮大社区科普队伍。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研发中心等作用,结合职工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各类科普活动,培养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牵头单位:州科技局;配合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工信委、州教育局、州文体局、州民宗委、州人社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州地震局、州气象局)

4. 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完善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推动各级各类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社团组织。搭建科普志愿活动服务平台,发挥科普志愿者在各类科普活动中的作用,完善科普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鼓励老科技工作者、大中专院校师生、传媒从业者参与科普志愿服务。(牵头单位:州科协;配合单位:州科技局、州教育局、州文体局、州新闻出版广电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安监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地震局、州气象局)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州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全州《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分工安排,把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州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当地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要继续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机制和制度,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加大投入,为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提供保障。

(二)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目标责任机制。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建立科研与科普相结合的机制。落实在符合条件的科技计划项目中增加科普任务,将科普工作作为科技创新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提高科普成果在科技考核指标中所占比重。完善科技报告制度,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实时普及。

建立完善监测评估机制。组织开展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的落实。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科普统计工作,客观反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情况,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和评估提供依据。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理论研究,建立符合我州州情的科学素质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创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评估方法。

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科普示范县市、科普教育基地等创建活动,进一步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良性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通报,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三)保障措施

政策措施。在各级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关专项规划以及有关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完善促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法规政策,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等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全民科学素质行动长远发展规划,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政策保障。

经费投入。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和本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州、县市级人均科普经费,保障《科学素质纲要》的顺利实施。各级人民政府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的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加强对科普经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通过众筹众包、项目共建、捐款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督促检查。对各级各部门落实《科学素质纲要》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任务和目标的落实。

(四)工作进度

启动实施。2016年,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本方案有关内容纳入各级十三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和指导各级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召开楚雄州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会议,总结十二五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成效和经验,全面部署十三五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各牵头部门组织制定本实施方案中10项重点任务的具体方案。做好十三五《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动员和宣传工作。

全面实施。2017—2019年,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抓好年度考核和监测评估工作,针对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

总结评估。2020年,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十三五期间和《科学素质纲要》颁布实施以来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全面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表扬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