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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7-1027013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7-03-13 17:49:00 文  号:楚政办通〔2017〕15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7年全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主要目标(指标)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7-03-08 09:48:13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7年全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主要目标(指标)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楚办字〔20176号)精神,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控制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安全、和谐、健康发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全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主要目标(指标)分解下达各县市、楚雄开发区和州级有关部门,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和州级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加强领导,认真研究谋划,进一步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推进时间表、任务单,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确保分解下达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落实。

二、加强要素保障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特种设备在我州的运用越来越广泛,特种设备数量年均增速达10%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形势较为严峻,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和州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资源要素调控和调配力度,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财、物的投入力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检查考核

州质监局要建立完善定期工作督查、分析研究、情况通报制度,认真开展督查指导。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州对县市、楚雄开发区管委会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于2017630日、1225日前将特种设备安全指标完成情况报州质监局(联系人汪超电话3397202)。

附件:楚雄州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主要目标(指标)分解表

20173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楚雄州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主要目标(指标)分解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