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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7-1027006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7-03-23 09:52:00 文  号:楚政办通〔2017〕20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17年8项惠民工程1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7-03-08 09:41:16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17年8项惠民工程1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楚雄州20178项惠民工程1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8项惠民工程、10件民生实事,是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补齐民生发展短板,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识实施8项惠民工程、10件民生实事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各牵头部门要本着为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时限,责任落实到人,积极统筹协调,推进8项惠民工程、10件民生实事落实;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定期研究推进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8项惠民工程、10件民生实事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扎实抓好下达各县市的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加强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切实抓好落实。

8项惠民工程、10件民生实事由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督办领导,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州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州级责任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将8项惠民工程、10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分别于2017410日、75日、1010日、1230日前报州政府督查室(州公务中心77022室,电话3389020,传真3389876,电子邮箱zzfdcsh@163.com)。报告要及时准确,简明扼要,用数据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说明,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201738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2017年8项惠民工程

1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九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加强民生保障,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改善民生、促进增收、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稳增长,制定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8项惠民工程、10件民生实事,2017年底,全州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7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4%城镇新增就业2.9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11%左右;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参保条件人员100%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253.52万人,城乡居民文化、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保障更加到位,收入持续增加,幸福指数提高。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8项惠民工程

1. 公共服务提升工程。按照《楚雄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创建规划》(2016—2018年),继续巩固、完善示范区创建成果。全面推进我州贫困乡镇、贫困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同时配合省委宣传部开展的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我爱足球周末足球比赛、楚雄环青山湖自行车比赛、大众篮球争霸赛等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年内州级组织培训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400

牵头部门:州文体局

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2. 教育提质惠民工程

1)实施学前教育增量提质(民生实事)。按照全覆盖、保基本的工作要求,推进实施楚雄州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不断扩大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实施扶持提升一批、重点举办一批、民办一批三个一批,指导县市普遍建立民办幼儿园园长效奖补机制,形成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继续实施充分利用乡村小学、教学点闲置、富余校舍等资源及附属幼儿园(班),凡公办乡村小学(点)、幼儿数10人及以上,又没有幼儿园的,必须按州人民政府要求举办附属幼儿园(班),加强指导监管,确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75%以上,新增省级示范幼儿园23个。全面规范和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牵头部门:州教育局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人社局,10县市人民政府

2)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民生实事)。加强指导督促,确保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双柏县、元谋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认定。抓好义务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扩大示范校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推进初中课堂教学改革,聚焦教学理念、教学方法的转变,有效改变学生学习方法,迅速提升学生综合学习能力。继续深化初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加大对县市初中教育考核力度,把初中质量提升作为硬性指标,量化到每一个学校,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划片入学制度,探索统招择优、定向择优、特长生录取等多元招生录取方式;继续实施学区制改革,积极推广楚雄市优质学校集团、委托、一体化改革,扩大优质资源。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权利,缓解城区学校择校热”“大班额难题。

牵头部门:州教育局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10县市人民政府

3)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围绕“2017年基本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4%以上,普通高考600分以上和一本上线率的增长率高于全省增长率、二本及专科以上总上线率继续保持在全省前3的目标,深化完善四项改革(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学校考核制度改革、学校内部绩效考核改革、课程教学改革)、四个工程(教育人才培养工程、教育信息化运用工程、教学质量监测工程、学生多元化培养工程)为抓手,全力提升高中教学质量。

牵头部门:州教育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各州属学校

4)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着力打造职业教育品牌,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加强州职教园区(楚雄技师学院)和10县市职中建设,全面推进职普一体化、州县一体化、中高一体化、园校一体化、校企一体化 五个一体化发展。切实推进《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职业教育州县一体化办学方案(试行)的通知(楚政办通201693的实施,实施完成首批改革。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组建州级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楚雄职教集团。切实加强中职教育招生工作,严格实施目标管理考核,确保完成中职(含五年制高职)招生任务1.39万人。继续推进与上海电子信息职教集团合作,积极争取建立上海楚雄职业教育联盟和上海楚雄基础教育优质学校联盟。推动州职教园区新建云南滇中职业技术学院和楚雄医专升本,支持楚雄师院转型发展,完善全州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牵头部门:州教育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楚雄医专、楚雄技师学院,10县市人民政府

5)实施项目建设工程。抓好总投资为6.35亿元的 “全面改薄、薄弱县高中、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及学前教育等9个续建重点项目实施力争2016年第一批全面改薄5个项目在年内竣工投入使用。完成总投资为4.16亿元的2017年第一批全面改薄、学前教育专项、洪涝泥石流灾害恢复重建和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备案工作,力争4月初开工建设。推进实施楚雄医专、州职教园区投资12.522亿元的职教补短板项目。年内完成概算总投资2.3亿元的2017年第二批全面改薄项目、薄弱县高中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备案。

牵头部门:州教育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10县市人民政府

6)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免学杂费等资助政策。

牵头部门:州教育局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10县市人民政府

7)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以借助外力、强大自身,创新机制、激发活力为目的,采取内培外引,名校办分校名校带弱校等方式,加快推进民办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校开放办学。

牵头部门:州教育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

(8)实施中小学人才引进和培养行动计划,以3年为周期,逐步选拔20名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和30名应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扩充优质教育人才资源;在全州培养20名彝州名校长、100名校长后备人才、200名彝州名教师、200名彝州名班主任,打造本土优秀教育人才队伍。

牵头部门:州教育局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人社局,10县市人民政府

3. 创业促进就业工程。一是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完成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全年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8万人。二是加强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整合培训资源,结合市场需求开展培训,加强培训质量监管,保证培训资金合理合规使用,推进技能扶贫专项行动,促进城乡劳动力充分就业。三是实施创业帮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提高创业服务水平,加大创业培训与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衔接力度,鼓励和促进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循环。

牵头部门:州人社局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工商联、州个私协会、州教育局、楚雄银监分局、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农行楚雄州分行、邮储银行楚雄分行、省社楚雄办事处

4. 城乡居民增收工程

1)增加城镇居民收入。一是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稳定就业岗位,鼓励和支持创业,引导城镇居民以创业带就业促增收。二是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按照国务院和省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提高社会保障待遇的各项政策措施。三是完善工资正常合理增长机制。按照国务院和省级文件要求,及时调整、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通过稳定就业、提高工资待遇和社保待遇促进城镇居民增收。2017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

牵头部门:州人社局、州财政局

责任单位:州扶贫办、州发改委、州民政局、州工信委、州农业局、州新闻出版广电局、云南广电网络楚雄分公司,10县市人民政府

2)增加农村居民收入。201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左右。

从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产业发展入手,增加农民增收。大春粮食播种面积205万亩左右,水稻栽种面积105万亩左右,蔬菜播种面积125万亩左右,产量200万吨左右,完成魔芋、马铃薯、蔬菜、粮食作物良种繁制面积10万亩左右;畜牧业总产值115亿元左右。

牵头部门:州农业局

责任单位:州林业局、州科技局、州烟草专卖局(公司),10县市人民政府

积极推进农村劳务产业发展,促进全州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

牵头部门:州人社局

责任单位:州农业局、州扶贫办,10县市人民政府

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增加全州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

牵头部门:州财政局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扶贫办、州民政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卫计委,10县市人民政府

通过深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引导农民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增加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

牵头部门:州委农办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国土资源局,10县市人民政府

推进农村扶贫攻坚工程,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

牵头部门:州扶贫办

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5. 社保扩面提标工程。一是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将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全日制在校学生)、在云南省居住或者就业的人员(包括农民工)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6.6万人。二是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从201711日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险实现全覆盖,参保居民不再区分农村和城镇居民,不受城乡户籍限制。在继续巩固现有医疗保险参保总量的基础上,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重点,做好城镇就业群体、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保扩面工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48.22万人。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与风险分担机制,确保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70%以上,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不低于90%。三是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建立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按项目参保的长效机制,实现建筑施工企业相对固定职工工伤保险应保尽保。四是推进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积极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充分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企业稳岗补贴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企业生产经营,积极引导符合政策规定条件行业和单位人员参加缴纳失业保险。五是推进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引导符合条件的单位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保障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权益。

牵头部门:州人社局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地税局、州工商局、州公安局、州卫计委、州住建局、州安监局、州总工会,10县市人民政府

6. 健康楚雄工程

1)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民生实事)。全州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5‰以内;剖宫产率控制在25%以内;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5%;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完成两癌筛查20000例以上;为26000名农村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婚登记人群免费婚检率95%;为农村妇女免费补服叶酸20000人;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80%、听力筛查率75%

牵头部门:州卫计委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10县市人民政府

2)实施中(彝)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民生实事)。在全州实施中(彝)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双百九五工程(即10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彝医馆,10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都能提供中彝医药服务及适宜技术服务,95%村卫生室均能提供中彝医药服务及适宜技术服务),建成覆盖州、县、乡、村的中医药服务网络。

牵头部门:州卫计委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10县市人民政府

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城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州、县公立医院全面实施DRGs支付方式改革;继续深化完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省州三甲医院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医共体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认真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牵头部门:州卫计委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州财政局,10县市人民政府

4)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州人民医院南路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完成投资3000万元;楚雄市大地基乡、三街镇、新村镇,双柏县大庄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州疾控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347万元,大姚县中医医院新建项目完成投资3000万元;省下达的3卫生补短板项目(楚雄市中医医院二期建设项目、武定县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武定县中医医院新建项目)2017年全面开工建设。

牵头部门:州卫计委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有关县市人民政府

5)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州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80%以上;每个县市至少有2个乡镇开展公共卫生团队服务工作;全州自愿无偿献血500万毫升以上;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管理率达70%以上;救治救助管理的重点精神病患者10000例以上;全州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

牵头部门:州卫计委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

6)加强防治艾滋病工作。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完成艾滋病监测检测50万人次以上,抗病毒治疗300例以上,全州艾滋病疫情控制在中度流行区以内。

牵头部门:州卫计委

责任单位:州防艾委成员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

7)加强重点专科学科建设。争取2个以上专科进入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在40个乡镇卫生院建设1个以上临床重点科室,解决群众疑难危重和专科疾病诊疗难的问题;加强州、县市妇幼保健院和综合医院儿科、产科能力建设,县级综合医院儿科、产科病床达到医院病床总数的5%以上。

牵头部门:州卫计委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10县市人民政府

8)加快互联网+健康医疗建设。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基层卫生管理信息系统。依托州人民医院建设楚雄州心电诊断网络中心、胸痛中心和卒中中心。加强与企业和社会合作,建设州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推进智慧医疗建设。

牵头部门:州卫计委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10县市人民政府

7. 人口均衡发展工程。认真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全年人口出生率保持在1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6.5‰以内,计划生育率保持在85%以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出生婴儿性别比控制在正常值范围内(103—107)。

牵头部门:州卫计委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工商局、州食局、州妇联,10县市人民政府

8.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一是继续推进牟定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二是创建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和1个民族特色乡镇。创建姚安县弥兴镇、大姚县昙华乡2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和姚安县光禄民族特色乡镇。三是推进楚雄市大地基乡巴拉际村、树苴乡他武村、广通镇拉车么村等21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示范社区建设。按照示范点创建目标要求,科学合理编制建设规划,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审批项目内容及项目施工管理关程序组织实施,不得滞留、挪用、套取、贪污项目资金,不得随意改变资金投向和用途。

牵头部门:州民宗委

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二)实施10件民生实事

三、实施步骤

(一)任务分解阶段(2017310日前)。各牵头部门对照补短板惠民生专项行动方案,分别制定8项惠民工程、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至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责任,确保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2—11月)。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按照具体实施方案和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逐项对照抓好落实,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三)检查考核阶段(201712—20181月)。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围绕实施完成8项惠民工程、落实10件民生实事工作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向牵头部门报送工作完成情况,牵头部门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形成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告报州政府督查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8项惠民工程、10件民生实事,由楚雄州补短板惠民生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抓好组织协调、推进实施和督促检查考核工作。州级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成立推进实施工作小组,负责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涉及州级各牵头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州级各牵头部门要将实施方案中各项目标任务以文件或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方式细化分解下达各县市和有关部门,文件或责任书抄报州政府督查室。涉及的县市和部门根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整体推进。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职,狠抓落实,主动加强与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责任单位要勇于担责,相互支持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要切实加强督促指导,确保8项惠民工程、10件民生实事各项目标如期完成。

 

附件:201710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