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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17_/2017-1026001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7-08-18 08:59:00 文  号:楚政办函〔2017〕75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7-08-14 10:02:48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是防灾减灾工作的关键环节,是防御和减轻灾害损失的重要基础。我州为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地区,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加快推进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现有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传播机制已不适应防灾减灾需求。为进一步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提高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和覆盖面,更好地发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防灾减灾中的“消息树”和“发令枪”作用,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加强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重要性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加强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重要性。要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发布、分级负责的要求,逐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机制,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逐步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和覆盖面,积极拓宽预警信息传播渠道,着力建立健全预警联动机制,全面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水平和能力,服务全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二、采取措施,进一步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一)积极推进预警信息发布传播系统建设。在国家和省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框架下,建设州县两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加快建立同级部门间相互衔接、规范统一、权威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系统,实现包括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内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多手段快速发布。

  (二)建立完善预警信息快速传播渠道。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站、手机等新闻媒介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电子显示屏权属单位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科学、及时、准确、无偿播发或刊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努力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和公众覆盖面。对暴雨、寒潮等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和局地暴雨、雷雨大风、冰雹等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电视、互联网等社会媒体要采用滚动字幕、加开视频窗口、屏幕标识和在紧急情况下中断正常播出等方式迅速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有关防范知识,并增插相应等级的预警信号图标。移动、联通、电信等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加强对手机短信发布平台技术提升,尽量避免和减少信息发布阻塞和错漏等问题,在接到气象部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开始向主管公司短信平台报送并及时向灾害预警区域内的手机用户免费快速发送。遇有重大气象灾害时,人防部门要对紧急且高级别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采用分片拉响防空警报的方式告知民众。

  (三)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气象、民政、公安、农业、水利、建设、交通运输、环保、旅游、电力、国土资源、卫生、通信管理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联动机制,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实时共享。要充分发挥州县两级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定期召开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会议,沟通预警联动情况,协调解决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本着“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将国土部门的地质灾害监测员和水务部门的汛情监测员队伍纳入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对象范围,保证一线灾害监测员能及时接收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第一时间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领导,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部门联动的标准和流程,健全基础信息、监测信息共享和信息发布、传播、应用方面的制度,将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有关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预警信息发布及应急联动演练和专项检查,做好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应用效果的评估工作。

(二)加大投入力度。要完善稳定增长的气象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保障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及预警发布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

(三)推进科普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领导干部、防灾减灾责任人和基层信息员开展教育培训,并面向社区、乡村、学校、企事业单位,加强对中小学生、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等的防灾避险知识普及,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201781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