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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17_/2017-1023002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09-03-30 09:53:00 文  号:楚政办通〔2009〕22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8·30”地震和“11·02”特大自然灾害恢复建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成文日期:2009-03-06 11:23:31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8·30”地震和“11·02”特大自然灾害恢复建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楚政办通〔200922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8·30”地震和“11·02”特大自然灾害恢复建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现场推进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州“8·30”地震和“11·02”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建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救灾和恢复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公开透明安全运行,州人民政府决定对我州“8·30”地震和“11·02”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建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全面了解掌握我州“8·30”地震和“11·02”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建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完善措施,督促整改,抓好落实,确保救灾和恢复建设款物管理使用规范、公开透明,保障灾区恢复建设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检查内容

(一)救灾及恢复建设资金、物资的接收、拨付(分发)和管理情况。检查救灾款物的接收手续、账务是否清楚、拨付是否规范,相关台账是否建立,痕迹管理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健全了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二)救灾及恢复建设资金物资的使用、发放情况。检查救灾及恢复建设款物的使用、发放是否专款专用,是否严格遵循救灾款物的使用范围;救灾及恢复建设款物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有无截留、挪用、挤占和私分等问题。

(三)救灾及恢复建设资金物资公开发放与监督管理情况。检查救灾及恢复建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是否按照四审核、两张榜公示制度的要求,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透明,保证救灾及恢复建设资金物资及时、准确、足额地发放到位。

(四)救灾及恢复建设款物监督检查情况。各县市及各相关部门是否按照要求,严格对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自检自查,自查范围是否全面彻底;对投诉举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是否责令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坚决纠正;对发现的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款物等行为,是否及时查处;对失职渎职、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是否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是否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检查方法

(一)听取县市救灾及恢复建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汇报。

(二)查阅救灾及恢复建设资金物资分配、发放及管理的有关文件材料。

(三)查阅有关账目,核对救灾及恢复建设资金物资划拨金额。查看资金拨付是否专款专用,使用是否合理;查看款物发放台账,发放金额是否足额落实到户。

(四)召开座谈会,走访灾民听取意见,实地了解有关情况。

(五)检查意见反馈。

四、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检查由州监察局牵头组织,州民政局主抓,州监察局、州民政局、州纠风办、州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救灾及恢复建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具体分组人员名单和检查县市另发通知。

五、工作步骤

整个专项检查工作分为自检自查自纠、重点抽查、督促整改落实3个阶段进行。

(一)自检自查自纠(20093月中旬—4月上旬)。各县市民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就救灾和恢复建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对照检查内容立即开展自检自查自纠,对存在的违规违纪分配使用救灾款物的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于2009410日前将开展自检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州民政局,同时分别抄报州财政局和州纪委执法室(联系人杨娟,电话3389517)。

(二)重点抽查(20094月中旬—5月上旬)。在各县市自检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州检查组对各县市分组进行检查,同时重点对各县市乡镇救灾和恢复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为50%,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存在违法违纪管理使用救灾款物等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员,督促进行严肃处理。

(三)督促整改落实(2009520前)。各县市认真整改落实,健全完善救灾和恢复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监管机制,巩固工作成果。各县市于2009520日前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州民政局,同时分别抄报州财政局和州纪委执法室。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和州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救灾和恢复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专项检查,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部署,加强指导。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县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扎扎实实地抓好此项工作。

(三)边查边改,完善机制。要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程序,规范管理,确保救灾和恢复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公开透明安全运行。

(四)严肃纪律,追究责任。因工作不扎实,检查纠正不认真,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出现违规违纪问题,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不仅要严肃追究责任人,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OO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