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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12_/2017-1020001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3-09-25 15:34:00 文  号:楚政通〔2013〕53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3-06-25 11:34:57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通知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

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保护和传承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规定,我州于20133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第三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申报工作。经各县市推荐、申报,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论证,媒体公示和复审,州人民政府同意大过口彝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等26个项目为楚雄州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现予以公布。

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对列入保护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制定保护规划,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各项保护措施,扎实做好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附件:楚雄州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doc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3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