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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10_/2017-1026004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7-06-06 08:26:00 文  号:楚政办通〔2017〕38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打赢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7-05-31 15:31:58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打赢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楚雄州打赢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531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打赢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

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州委九届二次全会、《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楚发〔201611号)精神,围绕打赢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攻坚战目标,确保全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取得新成效,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7年,全州城镇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44%左右进一步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乡功能,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城乡综合承载能力持续增强,完成城镇市政基础设施投资20亿元,增长12%,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1.5万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1万户,完成201550个省级危改示范村建设,启动201635个省级危改示范村建设,做好2017年省级危改示范村前期工作,新建和改造城乡公厕1359座;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达30%,房地产从业人员增速20%,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速25%,建筑业增加值增长24%,促进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城乡治理立法工作,加大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力度,完善城乡治理机制;努力实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和美丽乡村,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二、实施内容

(一)着力构建城乡规划五大体系

创新规划理念,构建一核三群的州域城镇空间布局,坚持业态、神态、形态、生态兼备,特质、品质、价值、颜值兼具,重点在五个统筹上下功夫,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域覆盖、突出特色的城乡规划五大体系开创城乡规划工作新局面。

1. 构建纵向贯通全覆盖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一是完善城镇体系城市村五级规划体系,完成《楚雄州州域城镇体系规划(20162030年)》、楚雄市城市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完成牟定、姚安、武定县城总体规划修改,完成楚雄市域、永仁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启动姚安、元谋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启动各县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抗震防灾和消防专项规划、防洪排涝专项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等重点专项规划;启动国家级、省级特色小镇概念规划和风貌设计;新技术标准编制完成150个左右的村庄规划。二是组织编制城市设计、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详细规划。启动研究城市设计工作,制定城市设计导则,2017年完成楚雄市城市总体设计,有序启动县城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工作。

牵头单位: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规委会成员单位

2. 构建横向对接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兼顾,通力协作,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多规合一,做到四大规划横向对接。在总结禄丰、武定试点县经验的基础上,推进其县市多规合一工作,力争2017年底前形成县市域一个规划、一张蓝图

牵头单位: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规委会成员单位

3. 构建彰显民族特色、历史文化、地域特征、时代风貌的城乡风貌管控体系。实施楚雄州城乡特色风貌规划建设管理专项行动,制定出台《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城乡特色风貌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开展彝乡特色风貌塑造工作,围绕规划、建设、管理3大工作内容10项目标任务,开展彝族建筑文化研究、特色风貌规划编制、建筑方案设计、城镇和乡村示范特色风貌建设或改造、建立风貌管控制度等工作。

牵头单位: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规委会成员单位

4. 构建管理制度完善、督查考核严格、违法建筑整治的刚性约束体系。牢固树立规划是法的理念,严格规划执行,以建立规委制度、督察制度和违法违规建设治理为切入点,建立规划管理刚性约束体系,强化规划的管控作用;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制定出台《楚雄州城乡规划督察办法》,指导县市建立覆盖乡镇和村庄的规划督查巡查制度;建立违法建设查处机制,严格执行一书三证管理。

牵头单位: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规委会成员单位

5. 构建高水平规划智库、规划信息数据库、高素质管理队伍支持的规划支撑体系。建立健全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论证制度,充实完善州规委评审专家库,组建城乡特色风貌专家委员会,加强对城乡特色风貌规划设计审查和决策咨询工作。经常性组织专家开展学术研讨、培训和咨询活动;以实施滇中城市群规划为重点,筹备召开楚雄州城乡规划研讨会议;与知名院校开展规划战略合作,引进高水平规划机构帮助开展工作,建立常态化的规划业务学习培训制度,与省外优秀大学或培训机构合作组织对州、县市、乡镇政府领导、州规委专家的培训。

牵头单位: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规委会成员单位

(二)实施两大专项行动

1. 实施城乡特色风貌(特色城镇特色乡村)打造专项行动制定出台《楚雄州城乡特色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全面提升城乡特色风貌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全面实施城乡特色风貌(特色城镇特色乡村)打造专项行动,开展中国彝乡·特色楚雄课题研究和特色风貌专题设计,凝练彝乡特色,树立彝乡品牌,确立城乡风貌总体形象定位和主要城镇特色定位;选择一批城市(县城)重点片区、重点乡镇、中心村或特色村,开展城市设计、风貌特色规划或修建性详规编制,启动试点建设,以对公路沿线、景点景区特色风貌打造作为工作切入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特色风貌打造建设;申报一批国家或省级重点镇、特色小镇、宜居小镇、特色旅游景观名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选取一批具备条件的乡镇启动扩权强镇试点工作;启动《楚雄州城乡特色风貌规划管理条例》立法。

牵头单位: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城乡特色风貌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 实施建筑业增值增效专项行动。促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积极培育优秀建筑企业,鼓励、促进企业做大做强,贯彻落实好《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的奖励激励机制,激励企业晋升资质等级,积极培养建筑业骨干人才队伍,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面清理规范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落实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吸引州外优秀建筑施工企业到楚雄州落户或者设立子公司,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增值增效。全州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60亿元,同比增长12%,建筑业增加值增长24%,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10%以上;新发展建筑业企业10以上,晋升二级以上资质6以上,培育重点建筑业企业10

牵头单位: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建筑业增值增效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着力攻坚三大惠民工程

1. 着力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推进省级危改示范村建设,严格把好规划选址、勘察设计、施工组织、建材选用供应等关键环节,加大安全和质量监管,加强特色和风貌控制,引导广大农户建设环境优美、居住舒适、特色鲜明的安居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1万户,完成201550个省级危改示范村建设,启动201635个省级危改示范村建设,做好2017年省级危改示范村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2. 着力攻坚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017年作为棚改提速年,大力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以10大重点棚改项目为带动,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危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争融并举做好棚改资金保障,推动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提速,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1.5万户。

牵头单位: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3. 着力攻坚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程。2017年作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的突破年,坚决深入推进一计划六方案实施,制定出台《楚雄州六城同创实施意见》,制定城乡人居环境19项工作的年度工作实施方案,30个重点城乡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为主要抓手,全面推进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村庄七改三清环境提升行动,着力突出治脏、治污、治乱、拆违、增绿5个重点,全面开展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19项工作;建立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和信息员、村庄保洁员等制度,制定一计划六方案考核办法和评价标准,开展示范创建命名活动;大力推动实施城市景观亮化工程,建设绿色城镇、秀美山村,打造宜居城乡环境。

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工信委、州公安局、州环保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能源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着力抓好八大重点工作

1. 综合施策继续推动房地产去库存。进一步扩大有效需求,优化市场供给,继续实施十个一批化解商品房存量,建立购租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住房需求,因城施策化解商品房去库存;培育10家重点房地产企业,以30个重点房地产开发项目为主要抓手,围绕2017年商品房销售面积、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分别增长30%20%25%的目标,使住宅类商品房去库存周期保持在12个月以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2. 全面推动城乡拆违治违。全面启动城市、乡镇、集镇建成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道、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及旅游景区、景点周边区域、村庄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各县市城乡查处违法违规建筑比例不低于违法违规建筑存量的50%;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到40%以上。

牵头单位: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3. 全面启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落实构二破三要求,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为突破,积极推进申报国家、省级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全州建设海绵城市面积8平方公里,全州建设地下综合管廊10公里;以30个重点市政建设项目为抓手,带动城镇市政道路、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供水设施、园林绿化、城乡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20亿元。

牵头单位: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4. 全力推动特色小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特色示范小镇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申报国家、省级特色小镇,在提升优化特色小镇总体规划上下功夫,开展规划评估,科学合理定位,提高特色小镇规划水平上层次。在首批启动黑井、光禄、石羊3个古镇的基础上,全面推动全州特色小镇、主题精品小镇建设工作,认真梳理包装项目,确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列出具体项目清单,启动建设一批试点项目。加快木塑小镇建设。加大特色小镇招商工作,谋求战略性合作,鼓励国内各类企业、个人及外商,以多种方式参与特色小镇的建设、经营;组织关人员到省外考察学习特色小镇建设的先进经验,总结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新模式。

牵头单位: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推进特色示范小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 拓宽渠道有效破解融资难题。加大棚改、农危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特色城镇、海绵城市及地下综合管廊等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积极与国开行、农发行、交行和建行等金融机构接洽,力争农村人居环境融资16亿元,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争取国开行融资贷款额度90亿元,特色小镇融资10亿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融资10亿元,同时积极争取农发行政策性贷款和政府专项债券及其融资机构支持,切实加大融资力度。

牵头单位: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金融办、州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10县市人民政府

6. 稳步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提高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增值增效。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出台楚雄州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指导意见,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筑产业化项目试点;积极推进基础产业建设,加快培育、引进具有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能力于一体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链重点企业,促进装配式建筑与新型建材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进一步提高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力度,切实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合理规划建筑布局,精心优化建筑设计,大力发展低能耗建筑,全面提升节能设计水平,切实降低建筑实际能耗,加大绿色建筑强制推广力度,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将绿色建筑标准纳入设计、审查、施工、验收、运营等全寿命周期,建立闭合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7. 积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结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突出重点,在全州实施60个省级示范村建设,同时推进1000个美丽宜居乡村示范村(区)建设;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的原则,整合各级各部门力量,及时将各部门项目、资金和资源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倾斜,按照五通八有的要求,完善示范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城乡统筹发展。

牵头单位:州委农办

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民宗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扶贫办、州移民局、州残联,10县市人民政府

8. 稳妥推进城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出台《楚雄州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城市管理改革,完成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实现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出台《楚雄州城乡违法建设查处办法》,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提高城乡治理水平;启动《楚雄州城乡特色风貌规划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启动《楚雄彝族自治州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加大《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力度,促进城乡管理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进一步提高城乡治理水平。

牵头单位:州住建局

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三、步骤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安排部署,落实责任):召开全州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并将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州级关部门和各县市。各县市和各责任部门要认真抓好责任落实,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明确工作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压实责任,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照时序进度推进完成。

(二)整体推进阶段(建立制度,确保实效):确定全州重点突出的100个重点建设项目(30个重点市政建设项目、30个重点房地产开发项目、30个重点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10个重点棚改项目),筛选确定20重点企业(10重点建筑业企业、10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深入推进三进企业活动,培育骨干和示范企业;加快出台《楚雄州城乡特色风貌打造(特色城镇特色乡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楚雄州建筑业增值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关于城乡特色风貌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楚雄州六城同创实施意见》,6月底前制定出台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考核方案。及时跟踪工作推进情况,建立每月督查通报制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时序进度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关办法措施。6月和11月各开展1次专项督查,做好查缺补漏工作,以问题导向和目标倒逼抓落实、促进度,推进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总结考核阶段(全面总结,完成考核):20181月底以前,由州住建局牵头,分别对全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任务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关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加强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自上而下逐级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和时限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州级成立由分管副州长组长,州住建局、州委农办、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民政局、州环保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旅发委、州扶贫办、州金融办等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住建局,负责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支持,积极衔接沟通,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抓落实的合力,各县市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抢抓机遇,破解难题。抢抓国家和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政策的机遇,用足用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城市地下管廊、海绵城市、新型城镇化等方面的政策,积极衔接汇报,推进构二破三工作,健全项目推进机制,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城乡建设项目循环无端、源源不断,积极探索新型用地模式,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盘活闲置和存量土地,优化用地结构,保障城镇建设用地;建立完善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价格调整和补偿机制,促进公用事业健康发展。

(三)创新理念,筹措资金。牢固树立经营城镇的理念,建立市场主体投入、土地置换、招商引资、财政倾斜、争取上级和社会支持等多渠道筹资的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融资平台的作用,配备业务人员,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解决城镇建设资金短缺难题。深化市政公用事业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广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在政府可控的前提下,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推进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逐步分开,形成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管理专业的市场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全民参与,共创共建。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公益广告等媒体,大力宣传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法规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深入开展《楚雄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宣贯活动,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真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五)强化督查,确保实效。以落实为导向、以问题为突破口,建立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督查制度,实行月通报、季督查,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限时整改,对敷衍扯皮、屡推不动的要启动约谈、问责机制,完善奖惩机制,按照关考核办法,奖优罚劣,考核结果与省州补助挂钩;各县市要围绕今年重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