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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9_/2017-1025009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7-10-25 10:41:00 文  号:楚政通〔2003〕6号
标 题:
关于兑现2002年安全生产责任状奖惩的通知
成文日期:2003-01-26 10:00:11

关于兑现2002年安全生产责任状奖惩的通知

楚政通〔2003〕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我州2002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省安委的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各级各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加强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的建设,加强现场监督检查,认真整改和治理事故隐患,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了一般事故。通过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的共同努力,2002年全州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各类事故没有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全年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达到与省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目标要求,使我州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我州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2002年度州政府和10县(市)政府,州直20个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的检查考核,现将兑现奖惩情况通知如下:
  一、对元谋县等10个县(市)。州公安局等12个州直部门共奖励29.4万元(具体的责任制考评奖惩情况及奖金由州安委办公室另文下达)。
  二、奖给各县(市)政府、各部门的奖金,可按责任大小,工作状况奖给个人。
  三、以上奖励金额共29.4万元,由州财政局如数核拨州安委办公室具体兑现。
  希望被奖励的县(市)、部门和责任人,在2003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为彝州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二OO三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