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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7_/2018-1114001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11-14 10:15:14 文  号:楚政办函〔2018〕76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楚雄州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推进机制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8-11-06 10:26:53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楚雄州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推进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楚发〔2016〕15号)精神,按照《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楚雄州重点产业发展领导推进机制的通知》及《楚雄州重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州级重点产业发展联动机制的通知》(楚发改产业〔2016〕625号)要求,抓好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推进工作,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推进机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目标

楚雄州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目标:以打造新能源电动汽车制造产业集群、光伏装备制造产业链和电力电缆制造产业链为主线,以发展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光伏和风能设备制造、高档数控机床、节能变压器、开关电气、金属新材料制品、机械制造等为重点,努力打造楚雄州新能源汽车、光伏装备、数控机床、电力和机电装备、金属新材料制品5个重点产业集群,加快推进华晨云南专用车生产基地项目、楚雄隆基20GW单晶硅片生产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传统装备制造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制造发展,把楚雄州打造成为云南省重要的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到“十三五”末,力争全州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工业增加值达100亿元,占全州GDP的比重达到7%以上。

二、建立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推进机制

为进一步发挥我州装备制造产业基础优势,整合部门力量,合力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快速发展,推动传统装备制造向先进装备制造转型升级发展,建立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高位推进机制、政企联动推进机制、政银企推进机制、协同攻坚推进机制。

(一)建立高位强势推进机制

加强对楚雄州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领导,及时研究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战略目标和制定扶持发展政策,协调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统筹全州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建立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高位强势推进机制,成立楚雄州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推进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鸣 副州长

徐 东 副州长

副组长:李志勇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苏铸红 州政协副主席

主抓部门:州工信委

配合部门: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公安局、州林业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水务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安监局、州科技局、州统计局、州招商合作局、州质监局、州工商局、州金融办、州税务局、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10县市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工信委,办公室主任由州工信委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分管领导担任,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二)建立政企联动推进机制

为便捷、高效、优质为先进装备制造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建立政企联动推进机制,涉及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成立政企合作领导小组,由政府领导与大企业(集团)负责人共同担任推进组组长,牵头部门和项目属地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州级部门负责人组成,及时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项目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建立专题会议制度,完善政企双方联络员制度,确保政企双方信息畅通,为先进装备制造企业健康发展和项目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三)建立政银企推进机制

成立楚雄州先进装备制造业政银企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由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州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推进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工信委,以重大项目融资需求为导向深度推进政银企合作,解决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融资难问题。由州工信委牵头,州金融办配合,按季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项目融资重要事项。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与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领导小组会议合并召开,对具体企业(具体项目)融资需求进行专题研究,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与具体企业对接、落实联席会议反映的融资需求,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工作落实。

(四)建立协同攻坚机制

建立协同攻坚机制,大力营造上下联动、工作协调、信息共享的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协同推进氛围,形成纵向强势推进、横向协同推动的产业发展格局。进一步统筹力量、整合资源、加强协调、主动配合,对涉及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的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及时会商,抓好产业发展中存在问题的督办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重点项目协调办理的事项多、难度大,需各级各部门形成合力、全力推动。州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推进组主抓部门和各配合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高效做好支持和服务工作。

(二)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推进组办公室要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在报请州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推进组领导审定同意后,报送州重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推进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各配合部门召开会议,通报产业发展情况、工作动态、政策落实情况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有关部门每月要对各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包括产业发展情况、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下步工作措施等),形成书面材料(含电子版)于每月3日前报州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推进组办公室(州工信委),联系方式:装备工业科,3139731,3389325(传真),电子邮箱:zbk2017@126.com。

附件:楚雄州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推进机制各部门职责

2018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楚雄州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推进机制各部门职责

一、主抓部门职责

主抓部门:州工信委。

职责:负责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推进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协调落实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推进组关于促进重点产业发展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协调办理需提交推进组审议的重大事项;负责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推进情况的整理和报送,分析产业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报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推进组决策;统筹抓好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相关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牵头研究制定有关配套政策。为先进装备制造企业落户工业园区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积极争取优惠政策及扶持资金,促进先进装备制造企业的发展。(责任领导:州工信委主任解正伟,分管领导:州工信委副主任罗怀云,联络人:州工信委装备工业科负责人)。

二、配合部门职责

(一)州林业局:负责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报批工作,保障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占用林地手续及时办理。(责任领导:州林业局局长李光彪,分管领导:州林业局副局长柏雨风,联络人:州林业局资源林政科科长普发彬)。

(二)州国土资源局:负责用地手续的报批工作,保障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项目用地指标。(责任领导:州国土资源局局长胡有刚,分管领导: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雷鸣,联络人:州国土资源局土地征收科科长杨武)。

(三)州环保局:负责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报批协调工作。(责任领导:州环保局局长苏光祖,分管领导:州环保局副局长马国伟,联络人:州环保局环评科科长王彩彪)。

(四)州水务局:负责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项目水资源论证和水土保持相关手续的报批协调工作。(责任领导:州水务局局长李富才,分管领导:州水务局副局长刘仕举,联络人:州水务局水资源论证科科长张燕,州水务局水土保持方案科科长贺廷荣)。

(五)州住建局:负责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项目及园区住建有关选址工作,负责城市天然气管网建设有关工作。(责任领导:州住建局局长刘建云,分管领导:州住建局副局长李英,联络人:州住建局规划建设管理科科长柳文兴)。

(六)州科技局:负责协调省科技厅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制定我州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促进企业(项目)发展。(责任领导:州科技局局长李文,分管领导:州科技局副局长张洪云,联络人:州科技局工高科科长郭绍云)。

(七)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项目及园区建设、运营中的大件运输协调,负责指导有关县市协调园区道路规划、建设工作。(责任领导:州交通运输局局长曹波,分管领导: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王祥,联络人:州交通运输局运输科科长周晓东)。

(八)州统计局:负责按照《楚雄州重点产业统计监测暂行办法(试行)》进行统计监测,并按月提供相关数据。(责任领导:州统计局局长戴凤玲,分管领导:州统计局副局长陆赵李,联络人:州统计局工业投资科科长姚仙龙)。

(九)州安监局:负责先进装备制造企业运营和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领导:州安监局局长张勇,分管领导:州安监局副局长符洪彩,联络人:州安监局副调研员余加兴)。

(十)州招商合作局:负责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责任领导:州招商合作局局长张鹤雁,分管领导:州招商合作局副局长严涛聪,联络人:州招商合作局招商科科长潘海军)。

(十一)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负责解决先进装备制造项目、企业供用电协调服务工作。(责任领导: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局长蔡葆锐,分管领导: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副局长王能,联络人: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电网规划专责张俊)。

(十二)10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项目征地拆迁、林木补偿、涉农关系、配套工程等方面的问题,县市级无法协调解决的,要及时向上汇报,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责任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县市长,分管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县市长,联络人:各县市经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