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八届七次全会、州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确保完成2016年工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经研究,现将2016年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园区、生物医药产业、节能、企业“新三板”挂牌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目标责任。2016年,州人民政府对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园区、生物医药产业、节能、企业“新三板”挂牌实行目标责任制,年终将按照有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后兑现奖惩。
二、年度指标考核。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确定原则以省、州统计部门认定的数据为准;统计部门没有数据的,以有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定的数据或由考核领导小组考评的数据为准。
三、责任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送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及分析报告,并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1. 楚雄州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2. 楚雄州2016年度民营经济目标任务分解表
3. 楚雄州2016年工业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4. 楚雄州2016年工业园区目标任务分解表
5. 楚雄州2016年生物医药产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6. 楚雄州2016年节能目标任务分解表
7. 楚雄州2016年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目标任务分解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