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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6_/2018-1101001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11-01 15:52:52 文  号:楚政办函〔2018〕74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成文日期:2018-10-29 16:02:28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去冬今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省林业厅的精心指导下,全州各级、有关部门及森林防火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以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火为主线,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及损失。截至防火期结束,全州共发生森林火灾8起,过火面积536.94公顷,森林受害面积135.46公顷,受害率0.076‰,火灾当日扑灭率为100%、火案查处率为87.5%,较好地完成了省人民政府下达我州的各项森林防火目标任务,被省人民政府考核为“合格”等次。

按照《楚雄州“十三五”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检查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州人民政府在各县市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对10县市责任状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根据考评结果,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禄丰县、楚雄市、大姚县、武定县考核评定为优秀。

二、双柏县、姚安县、南华县、永仁县、牟定县、元谋县考核评定为合格。

希望各县市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按照州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抓好全州森林防火工作,为建设“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作出新的贡献。

2018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