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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6_/2017-1020018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0-04-22 15:01:00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10年烟叶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0-01-08 16:47:41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10年烟叶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楚雄州2010年烟叶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OO 一月八日

 

楚雄州2010年烟叶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2010年烟叶工作政策措施,扎实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着力抓好烟叶生产、收购、等级质量管理,全面完成烟叶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本考核办法以县市为单位,分生产措施和收购管理两部分,按百分制考核,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生产措施考核(68分)

1. 烤烟育苗(8分)

1)育苗组织管理(1.5分)。组织机构健全,培训记录完整、日常管理规范的计1.5分,每缺或达不到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育苗台账管理(2.5分)。以烟站为单位建立种籽领用、育苗、供苗、补苗及毁苗台账的计2.5分,每缺或账实不符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3)砂培育苗技术(4分)。100%推行砂培育苗,成苗率95%以上,适龄壮苗率90%以上计4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4)设施建设。2010年建设高标准育苗工场的县市,考核不达标的,扣减该县市烤烟砂培育苗考核总得分4分。

2. 品种结构及布局(5分)

1)品种结构(4分)。全州K326 63%。按规定完成K326品种种植面积的,计4分,每达不到1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2)品种布局(1分)。根据烟叶品种特性,进行特色优质烟叶品种布局,海拔1900米以下的优质烟产区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布局K326品种的计1分,达不到要求计0分。

3. 预整地(8分)

1)预整地时间(5分)。 4 30 日前 完成预整地计5分。每完不成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预整地质量(3分)。田烟墒高达 40 厘米 ,地烟墒高达 35 厘米 ,行株距120× 50 厘米 3分。按抽查面积,墒高或行株距达不到要求1%0.3分,扣完为止。

4. 中后期管理(8分)

1)适时揭膜培土(4分)。栽后35天—40天揭膜面积未完成1%0.4分,扣完为止;只揭膜不培土每亩扣0.5分;残膜、残叶不集中处理,田间卫生差每片块扣0.5分。

2)封顶打杈和药物抑芽(2分)。封顶打杈未完成1%0.2分,扣完为止;封顶打杈后药物抑芽面积每低1%0.2分,扣完为止。

3)烟株残体处理(2分)。烟叶采完,100%清除烟株残体计2分。每达不到1%0.1分,扣完为止。

5. 烟叶生产合作社生产管理措施挂钩考核(5分)

1)《生产管理措施协议》签订(2分)。320日前政策宣传到位、协议签订结束计1分;未按时签订结束每个抽查点扣0.1分,扣完为止。考核及时,痕迹记录完整且考核与生产实际相符的计1分;每次每个抽查点痕迹记录不全或考核不及时、考核与生产实际不符扣0.1分,扣完为止。

2)规模化连片种植面积考核(3分)。实查面积与上报面积不符,每少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6. 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工作(20分)

1)组织管理(2分)。制定方案、成立机构、责任落实、运行有效计2分,方案未制定、机构不健全、责任不落实、运行不规范,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5分)。对育苗工场、烟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密集烤房建设、农机配置进行考核,每项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资料建档规范完整计5分。未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或资料建档不规范完整,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3)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5分)。对育苗、烘烤、农机、植保服务社的组建及运作管理情况进行考核。未健全以上1项服务体系或建立服务体系但运作管理不规范,组织化程度差的,每项扣1.5分,扣完为止。

4)种植组织形式(6分)。发展以烟叶种植专业户、家庭农场、种植专业合作社3种形式,机构健全、运作规范、痕迹管理记录完整的计6分。机构不健全、运作不规范、痕迹记录不完整的,每项扣0.2分,扣完为止。

5)工作总结上报(2分)。1030日前将工作总结按时上报州烟草公司烟叶生产部计2分,推迟或不报计0分。

7. 种植风险防范互助机制(4分)

1)协议签订和互助金收缴考核(2分)。 3 31 日前 完成协议签订和互助金收取的计2分,每小项每完不成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2)理赔服务考核(1.5分)。按理赔流程认真办理理赔服务计1.5分。不按流程操作,每次扣0.1分;发生有效投诉,每次扣0.5分;按补偿标准,补偿金额经上级抽查核实失实的,按失实金额每1000元扣0.2分,可扣出负分。

3)理赔档案管理(0.5分)。每件理赔案件按要求收集整理相应案卷材料计0.5分,少1项扣0.1分,扣完为止。

8. 合同管理(6分)

1)计划分解(1分)。 3 10 日前 计划分解到户,按规定约定单产的计1分,未按时分解到户计0分,已分解到户但不按规定约定单产的,发现1户扣0.2分,扣完为止。

2)合同签订(1分)。 3 20 日前 完成签订计2分。未签订完1户扣0.2分,扣完为止。

3)合同内容(1分)。合同内容不全或不规范的每发现1户扣0.2分,扣完为止。

4)合同管理(0.5分)。以县市为单位,制定合同管理考核办法,管理规范到位的计0.5分,未制定管理考核办法的计0分;管理不到位的扣0.3分。

5)合同建档(2分)。严格按要求建立合同管理档案的计2分。种烟申请表、电子合同本、名册式合同、微机档案4项每少1项扣0.5分;4项之间数据不相吻合的计0分。

6)合同收购(0.5分)。以县市为单位,无合同、超合同收购、完不成收购计划或倒买倒卖合同的计0分。

9. 收购总量(4分)。全面完成下达的指令性计划总量和出口备货计划的计4分;完不成计划或有超产、上访闹事其中1项的一律计0分。

10. 生产收购考核嘉奖:接受国家局、省局(公司)生产收购抽查考核未提出整改意见的县市,每项次嘉奖2分,抽查考核提出整改意见的,在生产收购考核总分中倒扣2分。整县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的县市,各项工作全面达到现代烟草农业建设考核标准要求的,在生产收购考核总分中嘉奖2分,考核不达标的在生产收购考核总分中倒扣2分。

(二)收购管理(32分)

1. 现场管理考核(6分)

1)收购政策、制度、样品上墙(1分)。烟叶收购价格、收购数量(合同清单)、收购人员岗位职责、收购管理制度、廉政措施(7项要求和5条纪律)、举报箱及举报电话、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标识)、收购指导样品等规范统一、上墙公开,接受烟农和社会监督的计1分,每少1项扣0.2分,扣完为止。

2)收购环境(2分)。收购场地功能区划分标识清楚,环境清洁,车辆定点停放整齐,无闲杂人员,收购秩序井然,站点内无商贩乱摆摊设点的计2分,每不达标1项扣0.4分,扣完为止。

3)密码定级(1分)。严格执行密码验级收购操作管理,验级室和仓库杜绝烟农进入的计1分,每达不到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4)收购人员挂证上岗(1分)。收购人员经过培训合格,挂证上岗计1分,每次发现未挂证上岗1人扣0.2分,扣完为止。

5)仓库管理(1分)。仓库内有专职仓管员和打包人员进行堆码和分选打包,入库烟叶、烟包、包装物堆码整齐、仓库功能区清晰、标识清楚的计1分,每达不到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2. 收购预检考核(7分)

1)预检纯度(2.5分)。全面预检到等级,预检纯度高的计2.5分,达不到要求计0分。

2)约时交售履约率(1分)。约时交售履约率95%以上计1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3)预检收购流程(1分)。预检到户、包装规范、验证入站、开袋复检、初分定级操作严格,痕迹记录规范计1分,每达不到1项扣0.2分,扣完为止。

4)烟叶扎把规范(2分)。扎把规格一致(下部30/把,中上部25/把),使用同等级烟叶1叶扎把的计2分。对收购入库烟叶等级随机抽查,达不到1项每把扣0.1分,扣完为止。

5)统一使用布质预检袋包装预检烟叶(0.5分)。每发现1户非布质预检袋包装烟叶的扣0.1分,扣完为止。

3. 担烟降损考核(3分)。担烟降损控制在每担3元以下计3分,每高出0.1元扣0.3分,扣完为止。

4. 等级合格率(16分)。经国家局、省局、州局考核达标的计16分,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计0分。接受国家局、省局、州局3级监督检查考核的县市,以国家局检查结果为考核依据;接受省局、州局两级监督检查考核的县市,以省局检查考核结果为依据;接受州局检查考核的县市,以州局检查考核结果为依据。

二、考核验收办法

(一)指令性计划和出口备货计划完成情况考核以收购统计定案报表为准。

(二)担烟降损以州烟草公司烟叶营销部收购定案报表为准。

(三)烟叶等级合格率以国家局、省局和州局考核标准和监督抽查结果为依据。

(四)生产收购措施、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种植风险防范互助机制、合同管理、收购管理检查考核,以州烟叶生产收购协调领导小组分环节组织检查考核验收结果为准。检查验收采取定期与随机检查结合进行考核打分。

三、奖惩

(一)烟叶收购计划总量挂钩奖励56万元。其中,烟叶收购计划10万担以下(含10万担)的县市奖励4万元,10万担以上的县市奖励6万元。完不成计划或超种超收的,取消该项奖励。

(二)烟叶工作管理考核挂钩奖励394万元。实行担烟计奖,与下达烟叶计划收购量挂钩,按考核结果兑现。综合考核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县市,全额兑现应得考核奖励;考核总分60分(不含60分)到90分的县市,应得奖金乘以考核分数为实得奖金。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县市取消挂钩奖励。奖金分配比例为:州级20%(协调领导小组25%、烟草公司75%),县市80%(党政部门70%、烟草公司30%)。

四、其他

(一)本考核办法由州烟叶生产收购协调领导小组分环节组织检查考核验收,检查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全州。

(二)本考核办法得出的考核结果与《楚雄州2010年烟叶工作责任状》挂钩,作为州人民政府对各县市2010年烤烟生产收购质量考核奖励和2011年计划分配的依据。

(三)本考核办法由州烟草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