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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4_/2019-0111001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01-11 15:04:36 文  号:楚政办通〔2019〕2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确保2019年一季度稳增长“开门红”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9-01-09 15:13:54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确保2019年一季度稳增长“开门红”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楚雄州确保2019年一季度稳增长“开门红”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确保2019年一季度稳增长“开门红”工作方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实现2019年一季度稳增长“开门红”目标,对提振全社会跨越发展信心,为全年经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意义十分重大。为扎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确保实现全州2019年一季度稳增长“开门红”,特制定本方案。

一、切实稳住有效投资

(一)工作目标

一季度全州固定资产完成投资(不含农户)增长22%。

(二)工作举措及任务分工

1.坚定不移推进“构二破三”和“调二提三”工作。以列入省州“四个一百”和年度2618个重点支撑项目为抓手,深入开展抓项目增投资专项行动,着力构建项目推进实施链和项目推进时序链,着力破解投融资、要素保障、政府性资源配置3大难题,加大产业投资(含工业投资和园区投资)力度,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着力提高产业投资(含工业投资和园区投资)和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不断提高投资的有效性、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确保一季度产业投资、工业投资和民间投资分别增长15%、20%和20%以上。(州发改委、州级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2.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启动实施我州列入全省“补短板、增动力”省级重点前期项目,争取尽早开工建设。围绕“五网”基础、十大重点产业和“三张牌”等重点领域,充实完善全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州财政统筹安排前期经费5000万元以上,尽快启动一批省州四个一百重点项目、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项目、州级特色小镇等前期工作,确保年内开工建设。各县市也应提前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尽快启动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3. 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在3月底前公布2019年“四个一百”州级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尽快新开工一批重点项目,形成年度投资净增量。加快推进一批以“五网”为重点的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推进永广铁路和楚姚、永大、玉楚、昆楚大、武倘寻等高速公路建设,力争完成综合交通建设投资42.5亿元以上;加快推进南华县小箐河、黑泥田,大姚县桂花,禄丰县稗子田等中小型水源工程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新开工一批重点水利项目,抓好滇中引水工程项目建设,力争完成水利投资15亿元;加快推进乌东德、汽车充电桩等能源项目建设,力争完成能源投资5亿元以上;加快推进信息网络设施、政务云和交通运输物流大数据等平台建设,力争完成互联网投资5亿元以上。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等一批房地产项目建设,力争房地产业完成投资33亿元;加快推进隆基单晶硅二期、龙发生物医药产业园、禾邦民族医药产业园、云南神威施普瑞等一批工业项目建设,力争非电工业及信息化项目完成投资32亿元;加快推进教育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力争教育卫生类完成投资2.5亿元以上。(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工信委、州住建局、州教育局、州卫计委,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排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其余单位为责任单位,下同)

4.千方百计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加强向上衔接汇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支持,确保一季度向上争取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增长13%以上。同时,加快州预算内资金的拨付进度,2019年2月底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下达全年州预算内投资计划的50%。抓住中央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的机遇,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衔接,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加快债券发行进度,支持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重大项目建设。2月底以前,组织召开一次针对重点项目的政银企对接会议,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得银行贷款支持。依法合规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入重大项目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各类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确保一季度全州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增长20%。(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金融办、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5.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召开全州投资工作会议,继续实行投资“一月一研判、一月一推动、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调度”制度,加快建立全口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和与之对应的全州投资项目信息调度系统。积极筹备好一季度项目集中开工工作,确保一季度集中开工一批重大项目,组织一次重点项目观摩,列出问题清单提交州级有关部门,推动限时办结。(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住建局、州工信委,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6.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坚持招商引资和扶持本土企业并重,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并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充分发挥5个重点产业招商工作组的作用,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开展定向招商、精准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全面提高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投产率,推进招商项目落地见效,确保一季度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25%以上。(州招商合作局、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保持工业平稳增长

(一)工作目标

一季度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5%,其中非烟工业增加值增长20.5%。

(二)工作举措及任务分工

1.促进烟草制品业增长2%。兼顾一季度稳增长和全年调结构,合理安排卷烟生产计划和产品种类。进一步优化卷烟结构。提升一二类烟占比,确保平均单箱税利延续增长态势。(州烟草专卖局〔公司〕、红塔集团楚雄卷烟厂负责)

2.促进电力工业增长12%以上。尽快完善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范围,推动支持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争取一季度市场化交易电量同比增长5%以上。(州发改委,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负责)

3.促进有色行业增长15%。督促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价格变化情况,合理安排停机检修时间,促进生产能力释放。帮助有生产条件、产品有市场的停产、减产企业复产达产。推动单晶硅项目等尽快达产,加快推进一批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在一季度有更多项目投产,进一步扩大增量规模。(州工信委负责)

4.促进黑色行业增长10%。加快钢铁行业转型升级,着力降成本、优结构、扩生产、提效益。加快推进德钢提升改造、龙蟒佰利联钛产业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落地、早投产。德钢转型升级改造产能等项目建设,引导和鼓励德钢、云南钛业等企业合理安排一季度生产计划,力争产量同比增长10%以上。(州工信委负责)

5.促进化工行业增长10%。结合春耕备货,引导和鼓励仁恒化肥、勤攀磷化工、天腾化工等企业合理安排一季度生产计划,力争一季度化肥产量增长11%以上。(州工信委负责)

6.促进建材行业增长10%。引导建材企业围绕长期市场需求,在一季度开足马力生产,为迎接施工高峰期到来做好备货准备。鼓励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建材产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州工信委、州住建局负责)

7.促进食品行业增长15%。引导和鼓励食品加工制造企业抓好一季度生产,推动一批食品行业企业升规达限,力争有一批项目在一季度建成投产。(州工信委、州农业局负责)

8.促进煤炭开采及洗选业增长12%。依法依规推进煤矿复产复建,稳妥推进煤炭产量增长。(州工信委负责)

9.促进医药制造业增长15%。引导医药企业延续2017年稳定增长势头,在一季度加大销售力度。规范原生药材采购,降低生物医药企业原材料采购风险。(州工信委、州科技局、州卫计委负责)

10.促进装备制造业增长15%。以汽车配件、数控机床、电子制造业、电力装备等为重点,推动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加快推进华晨云南专用车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一批装备制造业项目早落地、早投产。(州工信委负责)

11.继续深入实施各项扶持政策。深入实施企业精准帮扶专项行动,实施达规企业培育、鼓励电子商务、支持制造业扩销促产等奖励扶持政策,促进工业企业扩大销售促生产,搭建重点项目建设与州内企业购销对接平台,促进州内钢铁、有色等优质产品销售。(州工信委、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保持消费和外贸平稳增长

(一)工作目标

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5%;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5%。

(二)工作举措及任务分工

1.大力促进市场消费。实现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增长15%、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增长18%、住宿业营业额增长20%、餐饮业营业额增长20%。深入实施“消费升级行动计划”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开展“新春欢乐购”、新春购物博览会、民俗文化展等各类展会活动。推动限额以上商贸公司与银联公司开展刷卡惠民促销活动。加快建立农特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增加农特产品销量。继续组织州内企业参与云南名特小吃暨民族饮食文化节、云南美食文化推广等活动。(州商务局、州农业局、州文体局、州旅发委、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2.促进旅游消费。实现一季度旅游收入增长30%以上。鼓励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旅游企业开展价格联合优惠。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充分利用好“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和楚雄智慧旅游平台,做好互联网宣传营销,推出更多的惠民措施,吸引游客。加快推动一批在建旅游文化项目建设进度。(州旅发委,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3.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加快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8项重点项目支出进度,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将盘活的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民生改善、脱贫攻坚等领域,确保一季度财政支出增长20%,八项支出增长16%。加强对涉及各项民生工程资金等重大项目支出监管,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尽快发挥作用。(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4.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实行租购并举、实物和货币并举、新增和盘活存量房并举、棚改拆建和老旧小区改造并举方式,积极探索由市场主体建设租赁住房的路子。分类调控、因城施策,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部分区域房价上涨过快,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化解泡沫风险,引导好市场预期,防止出现大起大落,有力促进全州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确保一季度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20%、房地产从业人员增长25%、房地产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长27%。(州住建局负责)

5.加快交通运输、邮政和电信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的各项政策措施,着力改善综合交通设施,引导和鼓励物流和快递企业加快发展。深入实施“互联网+”,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电信业加快发展。确保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长20%、邮政业务总量增长25%、电信业务总量增长90%。(州交通运输局、州邮政管理局、州工信委负责)

6.推动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加快发展。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加大市场整治力度,加快发展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旅游文化业和体育业的健康发展,确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30%、旅行社景区景点营业收入增长20%、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增长32%、娱乐业营业收入增长32%、体育业营业收入增长27%。(州商务局、州旅发委、州文体局负责)

7.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及省发展战略,加强与周边区域和发达地区的合作,贯彻落实对外贸易促进政策和措施,大力扶持重点外贸企业,努力开拓外贸市场,积极寻求国际产能合作,加大进出口规模和利用外资规模,确保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5%,实际利用外资增长30%以上,着力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州商务局、州招商合作局负责)

四、加快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一)工作目标

一季度全州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6.3%。

(二)工作举措及任务分工

1.稳定提升粮食产能。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休耕试点等项目建设,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确保小春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150万亩左右,产量略有增加。全年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350万亩。(州农业局、州发改委负责)

2.大力推进冬季农业开发。确保冬季农业开发面积保持在120万亩左右,产值增长5%以上。(州农业局负责)

3.大力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多措并举提升林业经济发展质量,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扎实推进低效林改造、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等林业项目建设。(州林业局负责)

4.提高养殖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和“科研+种养+加工+流通”全产业链发展,着力做大做强具有增长潜力的生猪、肉牛、蔬菜、水果、核桃、食用菌、花卉、中药材“八大”优势主导产业,加快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与绿色食品制造业转型升级发展。一季度全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与绿色食品制造业增加值增长9%。(州农业局负责)

5.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大力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提高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例。发挥比较优势,突出特色,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新格局。(州农业局负责)

6.促进农民增收。围绕全年农民人均增收1100元以上的目标,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增加农民生产性收入,加大劳务输出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发展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确保一季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州农业局、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五、促进建筑业平稳增长

(一)工作目标

一季度全州建筑业增加值增长22%。

(二)工作举措及任务分工

1.切实降低企业成本。除投标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类保留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立即全面停收。(州住建局、州国土资源局负责)

2.大力培育优秀建筑业企业。鼓励、促进企业做大做强,遴选一批基础实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建筑业企业进行重点帮扶、精准帮扶,加速形成资本、人才和管理等方面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指导和帮助有实力的建筑业企业晋升资质和拓展业务范围,鼓励建筑业向房地产、市政、交通、水利、建材、设备租赁等行业延伸,鼓励企业通过股份合作、项目合作等途径和方式,组织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实体共同参与外部市场竞争,进一步拓展市场。(州住建局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坚持经济运行“五个主题”制度。盘清锁定目标任务、任务支撑、时序、差距、新旧动能接续转换、质量效率动力6笔账,深度推动经济运行研判、预警、应策、推动和问效“五个主题”制度,推动经济运行分析从浅表分析向深层次分析转变。严格执行落实好“五个一”“四挂钩”和“红黄灯”预警通报制度。认真落实《楚雄州稳增长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五个主题”制度指挥调度机制》,定期对稳增长进行指挥调度,提高经济运行分析和推动发展的针对性和积极性。坚持领导挂图指挥、部门挂图作战、统计等综合部门挂图监测,加强统计监测和指导,科学依法依规抓好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州发改委牵头,州经济运行分析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加发展压力,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撑、机制支撑、工作支撑,研究制定本县市、本部门确保一季度“开门红”的具体措施或实施细则,压实任务责任,确保完成任务。州级各责任部门要在方案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将各个具体指标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并将分解情况报送州经济运行分析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发改委,邮箱LHX310310@163.com);各县市的工作方案同时报送。各县市、各部门完成情况将在全州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上予以通报。(州发改委、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继续推进稳增长专项督查。州政府督查室牵头整合优化督查力量,发挥好州稳增长5个督查组作用,全面加强对稳增长等重点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给予及时通报和约谈,以督查促进工作落实,确保一季度实现“开门红”。(州政府督查室、州发改委、州稳增长督查组负责)

附件:楚雄州2019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开门红”目标及 责任分工

 

附件

楚雄州2019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开门红”目标及责任分工

序号

指标

1季度增长目标(%)

责任单位

1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速(可比价)

6.3

州农业局、州林业局

2

工业增加值增速(可比价)

13.4

州工信委

3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可比价)

13.5

(1)

其中:烟草制品业增加值增速(可比价)

2

(2)

非烟工业增加值增速 (可比价)

20.5

4

建筑业增加值增速(现价)

22

州住建局

5

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速(1—12月错月)

20

州交通运输局

6

邮政业务总量增速(错月)

25

州邮政管理局

7

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增速(现价)

15

州商务局

8

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增速(现价)

18

9

住宿业营业额增速(现价)

20

10

餐饮业营业额增速(现价)

20

11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增速(现价,错月)

20

州金融办、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楚雄银监分局

11

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面积增速(现价)

20

州住建局

12

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增速(现价,1—4季度错季)

25

13

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速(现价,1—4季度错季)

27

14

电信业务总量增速(错月)

90

州工信委

15

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现价,错月)

30

州商务局、州旅发委、

州文体局

(1)

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现价,错月)

30

州商务局

(2)

旅行社景区景点营业收入增幅(现价,错月)

20

州旅发委

(3)

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增速(现价,错月)

32

州文体局

(4)

娱乐业营业收入增速(现价,错月)

32

(5)

体育业营业收入增速(现价,错月)

27

16

财政预算支出中八项支出合计增速(现价)

16

州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