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州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建立健全项目融资等各类融资的政银企会商平台和定期对接协调机制,健全完善“政府组织协调引导、金融机构改革创新服务、企业诚信经营发展”三位一体联动和实体经济融资对接长效机制,促进我州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和谐发展,切实加快推进全州重点产业发展,特建立楚雄州政银企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一)传达和贯彻中央、省有关经济金融重大政策措施,分析研判中央、省宏观调控政策对我州经济金融发展的影响,落实州委、州政府促进经济金融发展各项决策部署。
(二)通报我州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困难问题和发展重点,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三)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州金融业发展工作。
(四)为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提供平台,了解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研究落实对企业的各项金融扶持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加快发展。
(五)推介区域内重点项目,发布重要经济信息,研究制定融资方案,多渠道争取金融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建设。
(六)分析、评估、预测金融风险,商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金融宏观监管,规范经营行为,杜绝不正当竞争,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七)推进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最大限度满足企业融资需求,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实现政、银、企互利共赢。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
联席会议在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原则上由州人民政府分管金融、投资、工业和中小企业工作的领导分别担任总召集人和副召集人,成员由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驻楚金融机构、州级投融资平台公司、州级融资担保公司、有关企业组成(参会企业名单根据会议议题确定)。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总 召 集人:赵克义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总召集人:张晓鸣 副州长
召 集 人:李永军 州政府副秘书长
保永刚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林波 州财政局局长、州金融办主任
张剑昆 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行长
吴纯勇 楚雄银监分局局长
成 员: 罗文慧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扶贫办主任
马国雄 州发改委主任
解正伟 州工信委主任
王光荣 州农业局局长
何晓荣 州工商局局长
张鹤雁 州招商合作局局长
杨发荣 州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朱光荣 州政府督查室主任
刘显昌 州金融办常务副主任
杨 鹏 州法院副院长
戚玉刚 州公安局副局长
朱晓华 州金融办副主任
刘锡林 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段有明 楚雄银监分局副局长
常 云 州法院执行局局长
陆荣贵 州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张 明 州保险行业协会会长
杨 华 农发行楚雄州分行行长
罗 涛 工行楚雄分行行长
方国庆 农行楚雄州分行行长
张人栋 中行楚雄州分行行长
杨福勇 建行楚雄州分行行长
陈永庆 交行楚雄分行行长
陈俊园 邮储银行楚雄分行行长
徐 沧 浦发行楚雄分行行长
李黔昆 富滇银行楚雄分行行长
李振华 省联社楚雄办事处主任
杨贵明 曲商行楚雄分行行长
韩正徐 楚雄兴彝村镇银行行长
周建琼 州开发投资公司总经理
郭家权 州交投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李 广 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
联席会议设办公室在州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州金融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州发改委主任、州工信委主任、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行长、楚雄银监分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前期筹备、协调联络、组织落实和检查督办等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州政府督查室:负责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进行督查。
州发改委:负责通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提供全州重点项目、重点产业融资需求情况。
州工信委、州工商联:按照职责分工收集重点工业企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需求和需联席会议研究协调的议题,做好有关企业融资协调服务。
州财政局:负责落实政银合作中涉及财政的资金;通报财政资金在银行的存放情况,并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协调、调整;负责督促协调政策性融资担保事宜。
州金融办: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负责收集各成员单位拟报联席会议研究事项,收集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做好有关事项跟踪协调。
州招商合作局:负责提供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融资需求并跟踪协调服务。
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负责通报金融运行情况;通报货币金融政策新动向,分析应对措施;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等。
楚雄银监分局:负责通报金融监管情况;跟踪督办政银企对接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情况;引导和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帮助企业融资;通报银行不良贷款情况、处置措施和处置结果。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反馈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提供信贷投放、金融产品创新等情况,落实对企业的金融扶持措施, 反映需要政府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州投融资平台公司:负责每次通报过桥资金业务办理情况;落实政银企联席会议明确的需州级投融资平台公司落实事宜。
州融资担保公司:负责每次提供中小企业担保情况;对接政银企联席会议收集的融资需求,做好企业(项目)信贷担保服务。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会议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委托副总召集人、召集人召开,原则上每季度第一个月召开一次,视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由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金融办、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楚雄银监分局轮流承办。
(二)每个季度月下旬,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向各成员单位、各重点产业主抓部门收集会议议题和需要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的事项,拟定会议方案(时间、议题、形式、参会单位等),商联席会议主办单位后报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定。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可邀请除成员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和保险等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
(三)联席会议主办部门根据会议议程和内容,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并通知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做好参会准备。
(四)召开会议,根据会议方案进行以下部分或全部事项:通报上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通报有关经济金融政策形势;通报我州经济金融运行情况;通报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推介我州重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重点产业项目、重点招商项目;研究重点企业融资困难问题;研究不良资产处置、打击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等金融风险问题和处置措施等。
(五)进行会议讨论决定,视情况形成会议纪要。
(六)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责任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七)州政府督查室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州金融办、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楚雄银监分局通力配合,加强协作,共同推动有关工作落实。
(八)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通力合作,协调配合,保证按照时限要求推进议定事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