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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2_/2019-0304001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03-04 08:49:21 文  号:楚政办函〔2019〕9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9-03-01 08:54:12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楚雄州“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9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大力实施“互联网+”的战略部署和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精神,加快“数字楚雄”建设,推动互联网与企业生产监管领域深度融合,形成以互联网为创新要素的“互联网+企业生产”行政监管新形态,州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建设楚雄州“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为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目的意义

依托现有的软硬件资源,按照全州统一规划,州、县市两级和企业分级实施建设“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企业在安全生产、税收征管、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水土保持、交通运输等方面实施远程监管、适时监管、全方位监管,实现监管信息“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规律可循”,为全州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监管和规范税收征管提供信息化支撑保障。

(一)实现“互联网+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对全州企业安全生产在线动态监管,对企业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适时语音提醒、警告,责令立即整改;对拒绝整改或存在较大以上隐患的企业,可进行线上远程取证,线下精准执法;减少直接到企业检查频次,降低行政执法检查成本;及时远程指挥事故企业高效开展紧急救援。全面提高全州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动态监管能力和行政效率,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生产经营,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实现“互联网+高危领域安全监管”。通过对企业现有信息化资源进行整合、完善,逐步实现非煤矿山企业,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加油站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金属冶炼企业,涉氨制冷企业,粉尘涉爆企业等安全生产隐患重点区域在线监测监控信息化监管,实现三等以上尾矿库在线监测预警。

(三)实现“互联网+自然资源行政监管”。借助矿区、审批占用林地范围坐标点标识,实现在线监控矿山企业是否存在超层越界非法采矿、破坏水利设施、造成水土流失、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占用自然保护区、公益林和未经批准占用林地、少批多占林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及时提醒督促,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四)实现“互联网+生态环境行政监管”。通过企业端监测设备对环境污染物排放进行在线监控,适时掌握生产企业污染源的排放情况,对超标排放企业及时进行在线提醒督促,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有效预防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五)实现“互联网+企业运输行政监管”。通过适时过磅计量远程监控,从源头上整治矿山企业“三超”(超能力、超强度、 超定员)行为,整治运输矿产品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物料泼洒影响道路交通、市容市貌等行为。

(六)实现“互联网+企业税收征管”。通过实施过磅计量征税和远程监控,有效防范非煤矿山、建材行业企业偷税、逃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促进非煤矿山、建材行业企业税收征管工作规范、准确。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建设,信息共享。以县市为单元,按照全州统一规划,分级分步实施的原则,统一建设内容和标准,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税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和草原、水务、交通运输、财政、人社等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建设,实现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数据资源共享,政府各职能部门有效监管,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二)突出重点,强力推进。以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化工冶炼企业为主要对象,以强化安全监管和规范税收跑冒滴漏为重点,实现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和草原、水土保持、交通运输同步监管,推动全州安全生产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向安全可靠型、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转变,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公平发展。

(三)科技推动,创新发展。通过“互联网+”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企业生产水平和效益,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和产能;通过政府引导,激发企业内在动力,促进安全生产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向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发展,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

(四)打非治违,巩固提升。加强执法监管,强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和草原、应急管理、税务、生态环境、水土保持、交通运输等行业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保护合法经营,同时充分运用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鼓励产业发展政策,积极扶持支持资源丰富、管理科学、技术先进、守法经营、安全生产的工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三、工作目标

力争用半年的时间完成州、县市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现非煤矿山、建材行业企业远程安全监管和过磅计量征税;用1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建成煤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加油站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以及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企业生产信息化远程监管,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楚雄州生产经营企业“证照齐全、安全生产、环保达标、管理规范、机制健全、税收征管顺畅”的工作目标。

四、建设范围和内容

(一)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范围:

1.非煤矿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企业、三等以上尾矿库企业。

2.危险化学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加油站经营企业。

3.烟花爆竹企业:从事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4.工贸行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金属冶炼(高炉)企业,涉氨制冷企业,粉尘防爆企业。

5.建材行业企业:无矿山粘土砖、页岩砖生产企业,混凝土生产企业,石棉瓦生产企业,充气砖新型材料生产企业等。

6.各县市人民政府需要纳入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监管的企业。

(二)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内容:

楚雄州“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内容分为州、县市两级政府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各企业终端系统建设、传输光缆建设4个部分。

1.州级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内容。

(1)在州应急管理局建设州级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监控中心,通过传输专线与10个县市平台联网。

建设内容:①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监控中心办公用房,面积约100平方米;②办公、会议桌椅;③数据存储器、服务器;④拼接大屏;⑤监控电脑;⑥电话、传真机、打印复印一体机、空调;⑦对讲设备、音响;⑧传输光缆;⑨UPS、电池、发电机、空调、数据库、中间件等;⑩配套相关功能应用软件等。

(2)在州税务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分别设立行业监管信息化平台。

建设内容: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设。

2.县市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内容。

在县市应急管理局建设县市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监控中心,在县市税务、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分别设立行业监管信息化平台。

为确保州、县市两级平台以及企业终端数据接入无缝对接和监控效果,企业端到县市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设施设备原则上要统一,各县市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所配备的设备原则要和州级平台保持一致,若自行选配,所配置的数据库须选用与州级平台一致稳定可靠的大型数据库oracle,以便数据的接入与共享,其余设备可结合实际参照州级平台配置设备进行配备。所使用的税收征管软件须支持银行、税务、企业三方协议税费申报结算、自动扣缴,同时具备手机网页、APP查询管理功能。

3.企业终端系统建设内容。

对不同工矿企业,要根据企业性质、现状和所要实现的目标任务要求进行建设。非煤矿山、建材行业企业要按照以下内容进行建设,即:(1)称重量100吨以上地磅秤称;(2)过磅用电脑;(3)标准配置室外像素400万以上并具备夜视功能360度旋转云台(球机)、室内半球机、摄像机(枪机);(4)数字显示器;(5)对讲话筒、音箱;(6)刷卡器;(7)交换机、数据采集器;(8)逃逸车辆报警系统设备及相关硬件等。

4.传输光缆建设内容。

传输光缆可采用招标租赁方式进行建设,接口到企业终端的传输光缆由中标单位自行建设,建设完成后招标方以年租的方式租赁,按年支付租赁费用,首次租赁期可为5年,租赁期间线路维护、维修、升级改造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到企业终端线路传输速度原则上要求不小于20M,到各县市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监控中心中心线路传输速度不小于100M,各县市到州级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监控中心线路传输速度不小于200M(具体数值以到企业及信息化平台监控中心机房实测为准),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线路传输速度等有关升级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不再单独支付费用。

五、组织实施和建设资金筹集

(一)组织实施

由州、县市应急管理局分别负责州、县市两级“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维护主体职责,指导、协助纳入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监管企业做好企业终端系统的建设、安装和调试工作,税务、林业和草原、水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应急管理部门抓好平台建设工作,抓好行业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抓好行业内监管企业的打非治违、行政执法和协调配合工作,齐抓共建,共同维护平台正常运行。州、县市两级财政部门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有关经费的保障工作。

(二)建设资金筹集

1.州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所需设施设备、管理运行维护费用,以及各县市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至州级平台光缆建设费用、传输费用由州级财政予以保障。

2.各县市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所需设施设备、管理运行维护费用,企业端系统满足在线监管所需监控设备(球机、摄像头)等费用,以及企业到县市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光缆传输费用由县市级财政予以保障。

3.企业终端系统建设要求配备的地磅秤称、过磅用房、电脑,以及保障企业终端系统建设属企业出资建设的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费用由企业负责。为确保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顺利推进,各县市可结合实际,在信息化平台建设完成实行过磅计量征税后,从上交税款中适当补助企业建设投资费用。

六、工作步骤

(一)摸底调查,制定方案阶段(2019年3月底前)

各县市人民政府围绕州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组织对行政区域内应接入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监管的企业逐一进行摸底排查,摸清情况,列出纳入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监管的企业名单,按照一企业一方案的要求于2019年3月20日前制定出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企业终端系统建设方案报县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3月底前各县市制定出县市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报州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由州应急管理局3月底前牵头制定出州级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州级有关部门3月底以前制定企业生产行业监管平台建设方案报州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建设实施阶段(2019年6月15日前)

围绕全州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总体安排和部署,按照批准审定的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设施设备采购、软硬件设施建设、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平台建设达验收标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监控中心建设用房规划、装修,完成远程监控系统、通信传输系统、计量监控系统、逃逸报警系统、对话交流系统等有关系统建设、调试工作;

2.督促企业完成地磅计量设施、控制室建设安装,落实企业终端系统建设所需设施设备,至少配备1名操作人员;

3.依据有关税费征管法规和政策,依法、科学测定各类产品税费征收标准,确定征收方式,建立完善税收征管系统并融入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同步完成账户开设,建立健全平台运行管理制度。

(三)试运行验收阶段(2019年6月30日前)

1. 2019年6月15日前,各县市要完成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企业终端系统建设的全面验收,同时对县市安全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初验,报请州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

2. 2019年6月15日至20日,由州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组对各县市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验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3. 2019年6月20日至30日,楚雄州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投入试运行,对平台试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排查解决,确保正常运行。

(四)建设完善阶段(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2019年底前,逐步建设完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加油站,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金属冶炼、涉氨制冷和粉尘涉爆企业以及其他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系统终端建设,实现楚雄州安全生产监管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在线远程监管全覆盖。

七、运营维护管理

(一)州级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监控中心日常运营维护由州应急管理局安排专人24小时负责管理;州级有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监管系统运营维护管理。

(二)县市级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监控中心日常运营维护由县市应急管理局安排专人24小时负责管理;县市有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行业监管系统运营维护管理。

(三)企业终端系统由企业设立专人24小时负责管理。

八、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州人民政府成立楚雄州“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由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赵克义任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李永军、州应急管理局局长、州税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委编办、州人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应急管理局、州税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水务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广播电视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主要负责全州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实施,研究解决平台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州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州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州税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成员单位抽调,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和督促落实,指导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开展好平台建设工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州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楚雄州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要严格遵守项目建设程序和招投标、政府采购的有关纪律要求,严格按照平台建设的内容标准和时间节点要求,制定平台建设计划,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有序推进平台建设工作。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严禁推诿扯皮。

(三)管好平台,发挥作用。“三分建,七分管”。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成后,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制定管理措施,明确管理人员,确保平台长期正常运行。今后凡是新建、整治达标和停产恢复生产经营的企业,必须同步完成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企业终端系统建设,验收通过并网纳入平台正常运行后方可生产经营。要建立联合巡查执法快速响应机制,加强线上线下执法联动,对平台监管发现的问题快速开展处置。要严格税费征收管理,按照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系统过磅计量依法征收各项税费。要严厉打击损毁信息化平台有关设施设备和偷税避税等违法行为,州、县市两级公安、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故意破坏平台有关设施设备、故意损毁光缆线路、故意逃避监控计量、故意逃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对威吓、打击报复工作人员,涉黑涉恶等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