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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2_/2017-1023006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7-10-23 10:58:00 文  号:楚政办通〔2008〕31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2008-04-10 09:27:03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通知

楚政办通〔200831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八五中期到九五末期,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坚持两基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积极推进《楚雄州九十年代教育发展规划》的实施,全州于1999年实现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2000年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如期实现州委、州人民政府确定的2000年全州基本实现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教育发展目标。十五期间,全州基础教育稳步健康发展,以县为主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两基工作得到巩固提高,农村中小学勤工俭学成效显著,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逐步改善,全州教育事业步入了协调健康发展轨道。

全州两基目标的顺利实现并得到巩固提高,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为全州教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和和谐彝州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与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相比,我州义务教育发展还有较大差距。为进一步推动我州两基工作向高水平、高质量的两高目标迈进,促进我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州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进一步强化对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要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坚持不懈地抓好两基的巩固和提高工作。要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政府、学校、家长(监护人)的法律责任,依法保障适龄人口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要建立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的责任制、奖惩制,把义务教育列入各级领导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政府教育督导,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评估督导机制和义务教育实施状况的监测制度,改进和完善义务教育年审复查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提高县级人民政府统筹管理水平,督促落实乡镇一级的教育责任,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全面提高我州义务教育水平。

二、建立健全依法治教的控辍保学机制

各县、市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治教意识。并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加强执法的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健全控制学生辍学责任制,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领导岗位责任制,把初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中专)招生考试的考生数作为控辍保学检查的重要指标。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控制初中学生辍学任务。把提高教育质量、强化职业培训、加大帮扶力度等作为控制辍学率的重点措施,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确保在校学生得到巩固。

三、建立和完善三长送学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对动员组织本地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控制初中辍学负有主要责任。要及时掌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流动情况,向未按规定入学和辍学儿童少年的家长或监护人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其送子女入学或返学。从2008年起,实行三长送学制度,即:各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家长共同负责将适龄儿童送入相应的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村委会主任、小学校长、学生家长负责将小学毕业生送入相应的初级中学入学;各乡镇乡镇长、初级中学校长、学生家长负责将初中毕业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送到职业学校就读,并形成长效机制。学校要积极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及时就学,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生入学、辍学情况,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的动员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贫困学生救助制度

建立健全各县、市贫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完善贫困学生档案,逐步建立政府、学校、社会”3大救助机制,创造性地实施扶贫助学工程。要认真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全面实施三个一工程,采取综合措施,加大对贫困学生的救助力度。

五、认真组织实施学校对口支援工作

各县、市要充分发挥行政区域内现有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探索建立县域内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优秀教师巡回授课、示范窗口学校校长与薄弱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等制度,积极开展县域内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并建立一套包括检查、评比、表彰、奖励在内的行之有效的机制,确保学校对口支援工作形成制度。

六、继续做好扫除剩余文盲和脱盲人员的巩固提高工作

根据2005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我州文盲人口还占一定比例。因此,各县、市要继续做好扫除剩余文盲工作和脱盲人员的巩固提高工作。为迎接国家对我省的两基检查验收,各县、市要以行政村或居委会为单位,核准文盲特别是青壮年文盲底数;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文盲文化户口电子档案;以县、市为单位,对青壮年脱盲人员进行全面测试,经测试合格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免费发放统一编号的脱盲证书,并变更其户籍登记中的文化程度。

七、加强教育督导和完善义务教育年审复查制度

认真贯彻《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充实完善县级教育督导机构,配备专兼职督导人员,全面推进对县、市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建立和完善两基巩固提高监测制度和年审复查情况通报制度。增加对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工作经费投入,完善两基工作档案资料,建立两基工作电子档案,规范两基档案资料管理。认真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年审复查工作,促进两基成果的巩固提高。

 

 

OO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