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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1-0915006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09-15 08:29:09 文  号:楚政通〔2021〕24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审议意见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1-09-14 08:31:40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审议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现将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的意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意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意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

示范区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21年8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陈锐代表州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真正把示范区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推动,使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深化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全过程,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坚定不移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三、坚持新发展理念,推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民族地区路网、能源保障网、水网、互联网等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大力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把“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能力。着力传承保护好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实现均等化,努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四、创新创建载体,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锚定“十四五”国家级、省级、州级示范创建目标,健全体制机制,以“重大工作、重点保障”的气魄落实要素保障,解决好示范创建所必需的资金、项目、人才支撑问题,整合资源、合力推进、提质扩面。精心谋划好我州新一轮申报创建国家级示范州工作。

五、坚持法治思想,着力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持续开展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2021年上半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21年8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发展改革委主任赖有常代表州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州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目标导向不放松,推动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精神落实

要围绕建设“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发展定位,推动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精神落地落实。突出重点任务,着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聚焦工作重点,围绕贯彻落实现场办公会精神的3个任务清单,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现场办公会议指出的“改革意识不强、创新精神不足、扩大开放不够”问题,推动现场办公会精神落地生根,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二、持续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要认真贯彻落实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实施三季度稳增长“功九成”,确保“四季度”大收官。全面落实“构二破三”“调二提三”工作机制,建立发展产业“链长制”,围绕打好“三张牌”,充分发挥我州产业结构的优势,不断挖掘我州产业结构的潜力,加大重大前期、在建、新开工项目推进力度,加快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进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支持战略性产业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依靠市场机制和现代科技创新推动服务业发展,推动产业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三、全力以赴抓项目增投资,不断夯实经济发展支撑

多渠道筹集项目前期经费,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和申报力度,做大项目库。精准把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抓好项目谋划和向上衔接汇报,进一步加大预算内、专项债券、部门专项等项目争取力度。创新融资模式,鼓励引进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加强土地、林地、资金、电力等要素保障,确保项目持续落地实施。围绕绿色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加强“链长制”招商,推进全产业链招商,积极引进一批补链、强链、延链项目,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四、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着力优化空间发展格局

主动服务滇中城市群发展,加快构建接轨昆明、双核引领、集群崛起、多点支撑、一体化发展的城镇空间布局,加大城乡垃圾、污水处理、教育、卫生、养老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扎实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园林城市、智慧城市创建工作。实施县域发展“三百行动”计划,推动“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高品质发展,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和竞争力。全面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平台三机制”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农业发展“一二三”行动,着力打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样板,持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高端生产要素

要全面清理市场准入壁垒,严格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互联网+监管”等新型监管,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倒逼全州营商环境改善。要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分类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落地,全面落实兑现稳增长、复工复产若干优惠政策。要持续巩固提升“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果,全面推行“证照分离”“一照多址”等商事制度改革,着力破解市场主体急需解决的困难瓶颈问题。加快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迭代升级,推进“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

六、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保证市场供应充裕,保持价格总体稳定。坚持把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摆在首要位置,切实稳定居民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轻负担。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统筹发展与安全,坚决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厅字〔2021〕2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工作,规范地方政府融资举债行动,遏制隐形债务增量,积极化解政府存量债务。要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谁举债、谁偿还,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努力逐步降低政府债务风险。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21年8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财政局局长唐聆燕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州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提出以下意见:

一、持续培植财源,助推收入稳定增长

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和省政府现场办公会议精神,继续落实落细助企纾困和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正确处理好巩固壮大老税源和培植新税源的关系,在巩固好传统支柱产业的同时,以打造“三张牌”为契机,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减少对房地产行业的依赖程度。

二、增强预算刚性,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禁止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支出;进一步细化量化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减非必要、非急需开支,将财政资金更好地用于“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提高思想认识,合力做好财税征管

坚决克服“收入不够找税务,支出不足找财政”的思维模式,扛牢压实各级政府组织收入的责任,建立诸如观音岩、乌东德水电站,建筑安装工程等跨区域性重点税源协调长效机制;财税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精准调度,切实做好土地出让、国有资产处置、出口退税、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统筹工作;各县市要充分发挥“互联网+企业生产”平台作用,加强矿山建材行业安全区生产和零散税源综合监管,提升征管效能。

四、加强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债务风险

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做实做细专项债券项目争取工作,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加强监管,严格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坚持专款专用,加快推进债券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责任,坚持疏堵结合,稳妥有序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

五、推进绩效管理,促进财政政策提质增效

要进一步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全面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进一步统筹规划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压实政府和部门主体责任,切实控制评价质量,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按照“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原则,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安排预算、完善制度、调整政策等相挂钩,并督促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应当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意见

(2021年8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审计局局长王之忠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经审议,同意这个报告,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政治方向,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工作

要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深刻领会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和实践要求,把讲政治贯穿审计工作始终,坚决做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坚持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审计揭示的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问题,从审计监督中体现政治方向、政治要求,把党中央的政治要求贯穿谋划审计工作,履行审计职责、实施审计项目全过程,转化为加强审计监督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提高审计监督成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重点领域审计监督

要紧紧围绕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对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加强政府债务审计,严控政府债务增量,稳妥处置和化解政府债务存量,严禁违规举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加强预算绩效审计,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加强国有资产审计,将国有资产审计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深入推进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全覆盖,形成审计情况专项报告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加强跟踪监督,健全审计整改的责任机制

要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将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目标要求,确保整改结果真实、完整、合规。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对主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推动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对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要举一反三,通过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促进解决问题。强化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对需整改的问题,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研究完善审计整改标准,组织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推动整改落实跟踪机制,提高督促整改成效。

四、强化结果运用,健全审计追责问责机制

要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部门、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要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强化监督结果运用,把审计查出问题及其整改情况,与人大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紧密结合,作为监督政府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的参考。

五、加强工作联动,健全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机制

要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党政督查相结合,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及出资人监督等各类监督相贯通,推动问题整改和成果共享。各级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厅字〔2021〕30号)要求,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督促落实整改责任,深化拓展监督内容,开展跟踪监督,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对有关主管部门、被审计单位提交的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把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