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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0-0715001004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07-15 15:03:49 文  号:
标 题:
解读《楚雄州严重精神障碍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

解读《楚雄州严重精神障碍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

近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楚雄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楚政办通〔2020〕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全面推动全州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现就《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物质和精神的需求日益增长,加之不同阶层利益格局变化、社会矛盾较多,越来越多的人感觉到经济社会发展快、工作竞争强、生活压力大,由此造成精神卫生问题正日渐突出,精神疾病越来越成为社会的关注点。严重精神障碍病患者精神活动严重受损,认知障碍严重,不能控制自身行为,发病时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严重精神障碍需要及时正确的治疗和康复,一般情况下疗程长、疾病易反复,如果得不到治疗,因病致残率较高,对于患者、家庭都是沉重的负担,甚至对社会产生危害。当前,精神卫生问题已经成为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2012年制定出台了《楚雄州重性及肇事肇祸病人管理办法》,有力推进全州精神卫生工作。2013年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年制定出台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全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服务范围

《管理办法》的服务范围为全州行政区域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6种严重精神障碍及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

三、主要特点

《管理办法》以维护社会平安和谐为导向,以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为抓手,以加强患者救治管理为重点,统筹各方资源,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全州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具有以下鲜明特点:

一是突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肇事肇祸患者管理工作的综合性和社会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管理办法》提出要健全以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负责,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综合管理工作机制。

二是强调部门间各司其责,联动配合。《管理办法》对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进行了明确,强调要统筹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工作目标明确,考核措施有力。《管理办法》提出了6个100%工作目标,这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目标相一致。围绕实现工作目标,认真落实相关措施,对各县市、各部门监督与考核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四、核心内容

一是完善了全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组织体系建设。《管理办法》成立了以州人民政府杨虹副州长为组长,政法委、医疗保障局、宣传部、公安局、民政局、残联、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州第二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州卫生健康委,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有关政策的制定和日常管理,完善了全州严重精神障碍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明确了全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目标。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实现6个100%工作目标,即:100%县市建立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100%县市安排精神卫生工作专项经费;100%县市落实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政策;100%县市的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监管场所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及心理卫生保健;100%乡镇建立由综治、卫生健康、公安、民政、司法、残联等部门组成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100%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建立由网格员、精防人员、派出所民警、民政干事、残疾人专职联络员、家属、患者所在单位相关人员、志愿者等组成的患者关爱帮扶小组。6个100%工作目标的提出为全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任务有效落实,有效防范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大案(命案)的发生,实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治工作“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工作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保障了政策及经费。《管理办法》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肇事肇祸病人管理的医疗救治救助政策、公共卫生项目政策、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等政策执行进行了规定,对保障精神卫生专项工作经费、“以奖代补”经费、“建档立卡贫困户、困难边缘户、五保户、流浪乞讨、精神残疾的精神病人救治救助经费进行了明确,最大力度保障了全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管应管,应治尽治。

四是强化了部门职能职责。《管理办法》对宣传、政法、公安、卫生等9家部门的职能职责进行了具体要求,要求宣传部门积极开展心理卫生、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关心关爱精神疾病患者,消除社会歧视,关心支持精神疾病治疗管理工作和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要求政法委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服务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各县市、乡镇(社区)及州级有关单位开展的管理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协调落实防止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大案(命案)发生的相关措施。要求公安部门配合卫生健康、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随访、治疗,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处置工作等工作。要求医疗保障局按医保政策结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在定点救治医院的医疗费用及医疗救助费用。要求民政部门做好流浪乞讨精神病人救治救助。要求残联部门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肇事肇祸精神残疾人证办理及精神残疾精准康复工作。要求财政部门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专项经费及肇事肇祸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要求卫生健康部门合理规划设置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保障与救治救助政策,充分利用现有精神卫生资源,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技术指导,建立完善监测、诊断、风险等级评估、定点强制治疗“四位一体”工作体系,开展精神卫生业务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履行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职能。指定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为全州精神卫生质量控制中心和精神卫生项目管理办公室,指定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为全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成立乡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协调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村(居)委会、社区应组建关爱帮扶小组,协调解决患者管理、治疗、康复和生活中的难题。要求患者所在单位要积极参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强制治疗及随访康复管理工作。

五、监督考核

为保障《管理办法》有效实现,制定了综合监督检查、工作考核、严格执法三项措施,平安楚雄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对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及工作成效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各自的行业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纳入州、县、乡平安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发生命案的实行“一票否决”。州卫生健康委对各县市卫生健康局执行管理办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卫生健康工作责任目标及公共卫生经费分配兑现进行挂钩。对违反管理办法的医疗机构根据案件性质依法进行问责、停业整顿,严重的吊销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理及处罚。

原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