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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9-0404001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04-04 08:49:21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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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

解读《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

近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9〕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一)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决策部署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了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改革任务。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决策部署。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中,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确定为重点任务。2018年11月,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61号)。

(二)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

职业技能培训是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长期以来,楚雄州技能人才队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劳动者技能素质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在劳动力市场中依然存在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因此,建立并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标,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提供普惠性、均等化、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并将工匠精神、质量意识融入其中,将有利于缓解技能人才短缺这一问题,有利于提升劳动者素质,也有利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向中高端发展。

(三)推动产业发展升级的迫切需要

随着楚雄州产业转型升级进程加快,特别是一极、一枢纽、三高地、三区的“1133”战略的实施,努力把楚雄州建设成为滇中城市经济圈西部增长极,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孟中印缅和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重要战略枢纽,打造对内对外开放高地、全国民族特色创新创业高地、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高地,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核心支撑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发展相关产业的需要,劳动者对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覆盖面不够广泛、培训质量有待提高、供给能力不足等问题逐渐凸显。

因此,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是劳动者提升技能、成才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就业质量、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的根本举措,是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内在要求,是标本兼治、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效手段,更是推进制造强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

二、政策依据

2018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2018年1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61号)要求各州、市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为贯彻落实《意见》,楚雄州制订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9〕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三、出台《实施意见》的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州战略,围绕“1133”战略发展需求,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构建全体劳动者从就业准备开始到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注重服务终身,逐步实现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推动楚雄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谱写中国梦楚雄篇章提供强大技能人才支撑。

四、出台《实施意见》的意义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事关党和国家发展全局,是贯彻落实十九大“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部署的重要支撑,是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缓解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提高就业质量的有力保障。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职业技能培训是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提高就业质量的根本举措,是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让更多年轻人愿意学技能,愿意做技工,建立健全相关的配套制度,给予技能型人才更加平等合理的待遇,给予技能型人才更好的社会地位,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制造强国建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迈上中高端具有重要意义。

五、出台《实施意见》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与结合楚雄实际相统一。既体现贯彻国务院文件的核心内容,又结合楚雄实际,针对楚雄人口基数大、劳动者技能素质低、培训资源整体不足、职业培训基础薄弱等情况,提出立足实际、可操作的创新举措。

(二)坚持发挥两个主体作用与政府引导相统一。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对全体城乡劳动者提供普惠、均等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充分发挥劳动者的培训主体和培训机构的市场主体作用,保障人人享有贯穿职业生涯终身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与解决措施相统一。针对当前社会关注的培训准入、资金筹集、政府补贴项目目录公开、技能竞赛、技能人才评价与激励等难点问题,点对点逐一回应,提出措施。

六、《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的政策体系和组织实施体系。一是服务就业准备,完善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围绕脱贫攻坚,紧扣转移就业和省内外用工市场的需求,重点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技能脱贫千校行动,采取培训一批适应当地产业发展需要的劳动者、转移输送一批技能劳动力、培养一批适应楚雄州重点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扶持一批劳动者创业就业等措施,实现“一人一技、一技促脱贫”。用3年时间完成培训农村劳动力64万人次。一是明确了职业技能培训的对象覆盖到全体城乡劳动者,每名劳动者在职业生涯的各个阶段至少能够接受1次职业技能培训;二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和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城乡在校毕业年度的初、高中学生开展技能牵手行动,每年从新增劳动力中组织0.35万名参加技工类学制教育,用3年时间共完成1.05万人的中级技工以上培训。三是全面实施“雨露计划”。引导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技工教育,达到提素质、学技能、稳就业、增收入,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对入读职业院校的建档立卡户家庭子女,确保落实“雨露计划”的扶持政策,实现应补尽补。三是全面实施青年能力素质提升计划。聚焦深度贫困县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培养青年脱贫生力军为核心,重点加强对初中、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的青年农民,尤其是农村致富带头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对初、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的0.33万、用3年时间完成1万名农村青年开展现代生产技术、农业农村适应性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允许职业院校自主招聘专业课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二是着力培育一批州级省级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打造一批职业院校骨干专业品牌。

(三)建立市场化社会化培训机制、质量评估监管机制、高技能人才引进机制、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和技能提升多渠道激励机制。一是所有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均可参加政府补贴的所有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二是凡属涉及财政资金的培训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扶贫等相关部门要把培训工种(项目)目录向社会公开。三是建立以培训合格率、就业创业成功率为重点的培训绩效评估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按照“谁组织、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职业培训全过程监管。五是支持企业用人单位对聘用的技师、高级技师等技能人才,比照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待遇。

七、《实施意见》的特点

(一)在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方面。要求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围绕就业创业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全面加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大力推进创业创新培训;强化工匠精神和职业素质培育。

(二)在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提出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机制,加大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高培训供给能力;建立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质量评估监管机制,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建立技能提升多渠道激励机制,支持劳动者凭技能提升待遇,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

(三)在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方面。提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能力建设,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资源建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全州的技能实训和创业实训网络。

(四)在加强工作保障方面。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公共财政保障,多渠道筹集经费,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大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八、适用范围

根据楚雄州实际,《实施意见》的适用范围为本州范围内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学校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各类企业,各劳动年龄段内的劳动者。

九、实施时间

《实施意见》自州人民政府印发之日起实施。

原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