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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8-0925001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09-25 10:54:27 文  号:
标 题: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75301000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简称:民革楚雄州委)是依据《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关于同意建立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的批复》(云统复〔20141号)、《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明确民革楚雄州委员会机构规格的批复》(云编办〔201413号)、《楚雄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民革楚雄州委员会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楚编发〔20149号)文件和《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章程》的规定,于201410月成立的正处级机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完成上级组织和地方党委、政府、政协、统战部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7年,民革楚雄州委在民革云南省委、中共楚雄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共楚雄州委统战部的指导帮助下,在州政协和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团结带领全州广大民革党员紧扣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深入推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职,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1、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认真贯彻落实民革中央、民革省委关于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2017楚雄州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方案》的要求,把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作为2017年度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新主题、重要内容和载体,精心组织举办了2017年骨干党员培训班,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合作初心 继续携手前进纪念民革成立7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观故居,走多党合作之路活动,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2、组织建设持续加强 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换届纪律要求,完成了4名第十届州政协民革界别委员和3名第九届市政协民革界别委员的协商推荐工作。完成了5名民革云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的提名和选举工作。支持配合中共州委统战部完成了4民革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考察工作。发展新党员3名,从昆明市转入党员1名,自然减员1名,党员发展到100人,平均龄55.5岁。

3、履职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履职水平不断提升

积极创造条件民革党员参加民革省委、全州统一战线、州政协举办的学习培训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2017年省州市两会期间,提交并通过审查立案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35件,比上年增长9.3%。积极参与了州政协组织的全州脱贫攻坚专项民主监督和对州农业局的民主监督,民主监督迈出新步伐。

4、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同心工程建设

挂钩扶贫工作深入开展。与驻村工作队和花桥村委会协调配合,完成了挂包帮转走访各项重点工作。及时下拨花桥村委会工作队员经费2万元,协调争取产业扶贫项目补助经费2万元,安排资金1.09万元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保家庭综合险的投保资金。协调争取民革上海市委、民革上海嘉定区委、嘉定区经济小区协会 、嘉定红十字会赴楚雄州开展教育扶贫活动,共向武定、大姚、姚安捐赠助学助教资金25.3万元。

深入推进同心工程示范点建设。在姚安太平各苴村委会、光禄草海村委会举办了农村土地管理相关法律知识讲座各1场,参加的村干部和群众近100人,向两个示范点的37名贫困学生发放了上海民革党员捐赠的助学金1.9万元。

20179月,民革楚雄州委被评为全州统一战线工作先进集体,受到中共楚雄州委表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民革楚雄州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民革楚雄州委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人。无离退休人员,无车辆编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民革楚雄州委2017年度收入合计67.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76万元,占总收入的98.50%;其他收入1.02万元,占总收入的1.50%。与上年对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50.25万元,增加16.51万元,增幅32.86%2016年其他收入2.00万元,增加0.98万元,增幅9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民革楚雄州委2017年度支出合计6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8万元,占总支出的51.64%;项目支出32.20万元,占总支出的48.36%。与上年对比,2016年支出56.65万元,支出增加9.93万元,增幅17.5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民革楚雄州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38万元。2016年支出25.26万元,增加9.1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84%;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及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16%。与上年对比:商品和服务支出3.62万元,其中:办公费0.96万元,上年支出0.65万元;邮电费0.05万元,上年支出0.07万元;水电费0.04万元,上年支出0万元;差旅费0.15万元,上年支出0.04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上年支出0万元;其他交通费2.34万元,上年支出1.0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民革楚雄州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20万元。与上年对比,2016年项目支出31.39万元,增加0.81万元,2.58%。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32.20万元。

1、基层建设补助费支出5.00万元;

2、扶贫工作经费支出5.00万元;

3、业务费支出19.00万元;

4、绩效考核奖支出3.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民革楚雄州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2016年支出50.30万元,增加了16.2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绩效奖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3%。比2016年支出的46.52万元,增加了12.82万元,增幅27.56%主要是工资福利等基本支出27.14万元和项目支出32.2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民革楚雄州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预算的41%,比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0.71万元,增加0.11万元,增加15.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预算的41%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71万元,增加0.11万元,增加15.4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每项接待都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控制接待标准和规模,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我委无公务用车,因此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82万元,占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活动、咨询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民革楚雄州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38万元,2016年支出25.26万元,增加9.12万元,增加36.10%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贴、社保缴费等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2017年机关正常运行必需的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等费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民革楚雄州委资产总额18.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7万元,固定资产17.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63万元,固定资产无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73

1.67

17.06

0

0

0

17.0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75301111


附件4.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民革楚雄州委)2018092110325376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