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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8-0919005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09-19 17:50:21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楚雄州总工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0001871101000

第一部分 楚雄州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工会是党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楚雄州总工会是依《工会法》成立的人民团体机关,是全州工会工作的领导机关。在州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印发<楚雄州总工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办字〔2018〕9号)精神,楚雄州总工会是全州工会工作的领导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确定的工会工作指导方针和任务,开展工运理论和政策研究,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制订楚雄州工运发展规划,指导全州工会工作。(二)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指导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州委和上级工会的决定,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三)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维权观,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劳动法律,围绕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项权益。(四)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研究制定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各项制度,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深受职工群众信赖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职工之家”。(五)研究劳动关系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调处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六)紧紧围绕全州经济建设,组织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七)积极开展职工宣传思想工作和素质提升工作,教育引导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八)加强工会领导干部协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工会干部队伍。(九)推进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建设,统筹协调工会各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依法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十)协助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服务工作,大力弘扬新时期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十一)大力开展“互联网+工会”工作,打造工会服务职工网络平台和载体。(十二)做好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和审查审计工作,做好工会资产的管理工作。(十三)组织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来,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楚雄州各级工会在州委和省总工会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州委九届二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省总十一届八次全会确定的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夯实基层为重点,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保证,着力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深化建功立业活动,加大维权服务力度,扎实推进工会改革,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全面履行工会各项职能,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推动楚雄跨越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1、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始终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摆在首位,印发《楚雄州总工会2017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不断强化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学习意识。通过采取职工会(48次)、支部会(12次)、党组会(12次)、主席办公会(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10次)等形式,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省委书记陈豪关于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州委大力弘扬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愚公移山”精神、稳准狠快的“钉钉子”精神和精准精细精致的“工匠精神”,州委九届二次全会和省总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2、切实加强职工思想引导。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不断增强广大职工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在广大职工中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喜迎党的十九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印发《关于在广大职工中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喜迎党的十九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积极组织“圆梦中国人”百姓宣讲活动,组织州级单位宣讲3场,2名工会干部作为宣讲团成员参与了宣讲;组织参加“中国梦.劳动美”职工微影视大赛,拍摄制作《回家的路》《STOP》两部微影视宣传片参加全国、全省职工微影视大赛,并获第四届全国职工微影视大赛铜奖和第二届云南职工微影视大赛优秀奖,州总工会获优秀组织奖。积极开展“网聚职工正能量、争做中国好网民”主题活动,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全法》、“网络好职工”读书征文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素养教育,开展公益广告设计、“网言网语”、“画面故事”等系列网络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举办“网上练兵”、网上劳动和技能竞赛展示活动,培育职工网络宣传队伍等四个方面9项活动,有431名职工获网络安全知识竞赛奖,共征集到11部微视频、30条优秀公益广告、32条优秀网言网语、20部优秀“画面故事”参加全省评选,培养了一批敢于、善于在网络上传播正能量的网络好职工。

3、扎实推进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继续深化“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楚雄州“我爱我家”情景剧展演活动,来自各级工会的21个优秀剧目进行了展示交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3次,通过组织职工参加文明环境维护、法律法规宣传咨询、社区困难群众走访等活动,引导广大职工不断强化道德意识,提高道德修养,践行道德规范。配合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进基层、进家庭。

4、扎实推进职工文化建设。切实加强工人文化宫等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建设,积极推动政府将工人文化宫(俱乐部)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一规划建设,投入人力物力不断推动工人文化宫等职工文化活动阵地的健康发展,服务好广大职工群众。切实加强“职工书屋”建设,完成1个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2个省级职工书屋示范点、25个州级职工书屋示范点和1个省级流动职工书屋示范点的建设工作,全州目前累计建成“职工书屋”全国示范点11个、省级示范点20个、州级示范点78个。结合“4·23”世界读书日活动,组织开展了“读一本好书”征文活动,共收到征文261篇,2名职工获全省一等奖。结合女职工提素建功工作,组织开展了以“注重家教家风·培育家国情怀”为主题的第五届“书香三八”读书征文活动,提高职工文化素质、陶冶高尚情操,征集370篇女职工创作的作品上报全国总工会。

5、积极稳步推进工会改革。切实加强对工会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州总工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全州工会改革工作:8月23日,报经省总工会审核同意后,州委印发了《楚雄州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楚办字〔2017〕35号);10月13日,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核准下达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全体机关使用事业编制的通知》(楚编发〔2017〕28号),核定州总工会内设机构8个(增加1个)、人员编制19名(群团专项编制);12月初,经多方沟通协调,同意州总工会机关在职人员经费从2018年起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截至12月20日,州总工会已出台配套改革措施19项,督促指导并批复同意10个县市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其中1个县总工会的改革方案已经县委印发执行。

6、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劳动精神。充分发挥工会宣传阵地和各种媒体作用,以“精益、创新、创造”为主题,以在楚雄州经济建设重要支柱产(行)业、“五网”建设、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和实体经济、非公企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为宣传重点,广泛开展“劳动者风采”宣传活动,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地集中宣传一批劳模、先进人物的事迹,宣传报道了86名模范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发放《云岭大工匠——耿家盛》5500册,切实讲好劳模和劳动者故事。切实做好全国和省劳模、“五一劳动奖状(章)”、“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工作,向省总推荐表彰云南省第二十二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10名,向全总推荐表彰“工人先锋号”1个,全州尊重劳动、崇尚劳动的良好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劳动光荣、工人伟大”的时代主旋律更加深入人心。

7、继续深化“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印发《楚雄州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2017年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的通知》,以“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三五’”主题,扎实开展“四争四促”活动,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云南省第四届滇中城市经济圈职工技能大赛,组织开展了“电子商务师、钛化学检验工、海绵钛还原炉操作工”技术技能大赛,全州12支参赛队、55名选手参加决赛,1名选手获得技术状元称号、9名选手获得技术能手称号。承办云南省第四届滇中城市经济圈职工技术技能大赛,来自滇中四州市的40名优秀职工选手参加了“电子商务师”和“数控装调与维修”2个工种总决赛,18名选手获“技术能手”称号,楚雄州职工代表队在两个工种总决赛中双双夺冠,获云南省第四届滇中城市经济圈职工技术技能大赛特等奖。积极开展对技能竞赛的指导,对全州卫生应急技能竞赛、全州中小学音体美教学技能竞赛、云南冶金新立钛业有限公司技能竞赛和楚雄太阳女交通旅游公司客运服务行业技能竞赛开展了指导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全州565个单位、3371个班组、42955名职工参加竞赛活动,涉及煤矿、建筑、矿山、商业、冶金、制造等29个行业。围绕“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宣传周、宣传月活动,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多万份。积极开展“云岭工匠”选树活动,大力弘扬和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选树首届“彝乡工匠”10名,选送上报“云岭工匠”6名,进一步激发全州广大职工爱岗敬业、钻研技术、攻坚克难、创新超越,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8、深入实施“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印发《楚雄州总工会关于下达2017年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工作计划的通知》,通过技术技能培训、名师带徒和自学等多种途径大力开展职工素质建设,激励和引导职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4800名职工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晋升技术等级,占省总下达计划的107%,培养造就了一支宏大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职工队伍。切实开展下岗失业职工、转岗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和家政服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职业技能素质,促进就业创业,完成了31232名农民工引导性培训,占省总下达计划的104%,职工素质不断得到提升,创新能力不断得到增强。认真组织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全州近万名农民工参加了竞赛活动,5名选手参加省级决赛,有效增强了广大劳动者学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9、不断拓展维权广度和深度。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依法参与事业单位改革政策和企业改制方案制定,督促企业改制重组严格履行民主程序,保证改革过程中职工的各项权益得到落实。切实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推动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深层次问题,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保岗位、保收入、保安全上,依法维护职工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权利和女职工特殊权益。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和就业援助行动,组织开展招聘会12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0154份,技能培训1370人,提供法律援助398人次。认真做好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确保“12351”职工热线电话的畅通,接待职工来信来访116件,办结116件,涉及人员189人,办结率100%。

10、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以提质增效为核心,全面深化集体协商工作,扎实开展行业(区域)集体协商,印发《楚雄州总工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3805户企业签订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覆盖职工总数90454人,完成省下达任务数105%。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创建活动,探索总结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企业和园区的创建模式,评选表彰12户和谐企业(园区),努力在全州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创建格局。继续推进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通过大力推行区域(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全州小微型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覆盖面稳步扩大,实现了全州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建制率按类别达到100%和90%的目标。

11、不断提升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制定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工会组织决策、执行、监督的制度水平,使工会工作依法合规、有序推进。积极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建议书制度,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切实加强“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和劳动法律法规培训,在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地方法规“一办法六条例”基础上,认真做好《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建立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职工法律援助制度,不断提升工会干部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能力、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能力。

12、积极探索服务职工新模式。积极推进普惠性服务职工工作,努力推动帮扶中心转型升级为职工服务中心,印发《楚雄州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建设考核验收办法》,在已建的11个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基础上,通过给予政策、资金支持,鼓励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努力向职工服务中心转型,全州累计发放“工惠卡”48000张,1个职工服务中心完成转型升级建设工作。积极实施工会“互联网+”行动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全总《全国工会网上工作纲要(2017-2020年)》,广泛开展工会“互联网+”现状调研,按照全总信息化发展规划、省总工会“互联网+工会”行动部署,成立楚雄州总工会网上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机构,大力推进楚雄州工会网上工作,把工会宣传教育、组织建设、互助医疗、职工帮扶服务等工作纳入“互联网+”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不断创新服务职工载体,提高服务职工的精准化水平,网上网下深度融合、互联互动的工会工作格局正逐步形成。

13、进一步做实服务职工载体。扎实开展“送温暖”和困难职工日常帮扶活动,走访困难职工家庭11942户,发放帮扶慰问金678.59万元。扎实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印发《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制定工作规划和任务分解,层层压实责任,完成了3537户、9541名建档立卡困难职工的精准识别,按要求完成30%以上建档立卡困难职工的解困脱困任务要求。扎实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535名学生发放助学金127.38万元。扎实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为20921人次的职工办理了补助,发放互助金1879.6万元。扎实开展劳模的管理服务工作,对6名省部级劳模进行了认定,组织44名劳模进行了疗休养,为14名全国劳模和49名省部级困难劳模分别申报“三金”和“两金”35.73万元,为76名州级劳模发放帮扶金8万元。扎实开展女职工“关爱行动”,认真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组织3000多名女职工开展了“工会手拉手,健康心连心,关爱女职工健康行动”免费妇科检查活动,进一步增强女职工自我保健意识,促进女职工身心健康。扎实开展“农民工入会服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印发了《楚雄州工会系统“新工人·新成长·新市民”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实施办法》,通过加强思想引领、抓实素质提升、强化组织保障、鼓励创新创业、拓展维权服务、深化挂钩帮扶,推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扎实开展“贷免扶补”工作,为60名创业者申请创业贷款592万元,带动193人就业。全力投身脱贫攻坚,与大姚县金碧镇将军村委会挂钩扶贫联系点36户结成对子,投入扶贫资金49.3万元。

14、不断推进工会自身建设。与州委组织部、州委“两新组织”工委联发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与州公安局、州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保安服务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的意见》,持续推进在各类企事业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加大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力度,加强行业(区域)工会联合会建设,推动工业园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普遍建立工会。目前,全州有基层工会4562个、会员223410人(其中,农民工会员108683人),职工入会率达98.8%,工会建会率、职工入会率动态保持90%以上。大力开展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实现农民工入会数量和服务质量的双提升,11380名农民工新加入了工会组织,入会率达97%。大力推进“六有”工会建设,建设验收完成了466户“六有”工会,完成率达110%。扎实开展“职工之家”建设工作,继续贯彻落实《楚雄州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完成了50户先进“职工之家”的验收。认真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全州共有1756个单位到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43个单位,增长8.86%,代收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1302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9%。注重加强工会阵地建设,牟定、大姚、武定、禄丰、元谋和姚安的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已建成使用,南华正在建设之中,楚雄市、双柏和州总工会正在积极筹建中。扎实推进经审工作,成立州总工会经审办(正科级内设机构),结合全州财务资产大检查和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专项督查,对县市总工会及1773个基层工会开展了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审查审计,确保工会经费使用安全和干部安全。切实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在州委党校举办了“楚雄州工会干部培训班”,全州320名工会干部参加了理论业务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州工会干部素质,努力争当让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切实加强工会工作的宣传,认真做好工会网站建设,办好《彝州工会》、《工会工作简讯》等刊物,共编发《彝州工会》4期、《工会工作简讯》21期,上报各类信息311篇(条)。

15、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职责。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健全集体领导制度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切实落实“一岗双责”,确保中央和省、州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工会系统落地生根。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发挥工会系统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锲而不舍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坚持不懈地纠正“四风”,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约谈干部职工18人次,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规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党纪教育,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四项谈话”制度约谈干部职工18人次,引导各级工会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守住精神家园。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好干部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条标准要求选拔使用干部,打造一支绝对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政治坚定、业务扎实、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同时,机关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依法治州、普法、老干部、保密、消防安全、禁毒防艾等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工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积极作用得以发挥,全州工会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总工会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总工会内设8个部(室),共有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9名(《楚雄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准下达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群团机关使用事业编制的通知》楚编发〔2017〕28号),工勤编制2名(《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核定州级党政群机关工勤编制的通知》楚编办通〔2016〕180号)。2017年12月,有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共35人,其中:在职公务员21人,在职工勤人员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1人。2017年,内部机构无增减,人员减少1人(2016年12月离休干部吴廷秀亡故)。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州基层工会组织4562个,工会会员223410人,其中农民工108683人,职工入会率达98.8%。

楚雄州总工会2017年财政供养人员16人,其中:在职人员4人,离休1人,退休11人(其中退休11人2016年11月起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决算报表中不填列,由养老保险中心统一填列)。2017年财政供养人员减少1人(2016年12月离休干部吴廷秀亡故。)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决算总收入344.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4.9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一)比年初预算206.24万元增长67.25%,与调整预算数一致,比年初预算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元旦春节送温暖资金50万元,二是增加综合绩效奖金29万元;三是增加2014年10月至2016年10月非全额拨款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69万元,四是增加政策性增加津贴补贴4.32万元,五是增加争取项目奖励工作经费、“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等其他项目经费6.7万元。(二)比上年365.48万元减少5.62%。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增加津贴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政策性增加离退休费和“8.13”生活补贴,支出较上年增加;三是清算补缴2014年10月至2016年10月非全额拨款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支出较上年增加;四是2016年承办召开楚雄州第九次工会代表大会和中共楚雄州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2017年没有此项支出,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总工会2017年财政决算总支出344.95万元,比年初预算206.24万元增长67.25%,与调整预算数一致,比上年365.48万元减少5.62%。其中:344.9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比年初预算206.24万元增长67.25%,与调整预算数一致,比上年365.48万元减少5.62%。支出增减的原因同收入增减的原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楚雄州总工会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62.27万元,比年初预算107.74万元增长50.61%,比上年146.30万元增长9.84%。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增加津贴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是政策性增加离退休费和“8.13”生活补贴;三是清算补缴2014年10月至2016年10月非全额拨款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0.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79%,与上年对比增长16.43%,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7.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2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与上年对比减少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楚雄州总工会完成特定工会工作任务和工运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费的项目支出182.68万元,比年初预算98.50万元增长85.46%,增长的原因是增加元旦春节送温暖资金、争取项目奖励工作经费、综合绩效考核奖金、其他就业保障工作经费和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奖励工作经费)。比上年219.18万元减少16.65%,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承办召开楚雄州第九次工会代表大会和中共楚雄州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主要包括即困难劳模救助金8万元,困难职工救助帮扶资金12万元,原国有改制企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金50万元,技协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经费9.5万元,州总工会业务费19万元,元旦春节送温暖资金50万元,2016年争取项目奖励工作经费1.38万元,2016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励资金29万元,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补助资金2万元,中央、省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奖励工作经费)1.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总工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365.48万元减少5.62%。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增加津贴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支出较上年增加;二是政策性增加离退休费和“8.13”生活补贴,支出较上年增加;三是清算补缴2014年10月至2016年10月非全额拨款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支出较上年增加;四是2016年承办召开楚雄州第九次工会代表大会和中共楚雄州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2017年没有此项支出,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01%。主要是:(1)“行政运行”支出38.49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11.15%。比年初预算34.96万元增长10.10%,与调整预算数一致,增长的原因是政策性增加津贴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4.92万元。比上年44.17万元减少12.86%,减少的原因是参与车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78.88万元,全部属于项目支出,所有项目支出都做到了专款专用。主要是:困难劳模救助金8万元,困难职工救助帮扶资金12万元,原国有改制企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金50万元,技协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经费9.5万元,州总工会业务费19万元,元旦春节送温暖资金50万元,2016年争取项目奖励工作经费1.38万元,2016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励资金29万元。占总支出的51.86%。与调整预算数一致。比年初预算98.5万元增长81.60%%,增加的原因是增加元旦春节送温暖资金、争取项目奖励工作经费和综合绩效考核奖金。比上年219.18万元18.39%,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承办召开楚雄州第九次工会代表大会和中共楚雄州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4%。主要是:(1)“未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9.98万元,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离休费12.87万元、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统筹外退休费22.64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0.99万元,离休干部吴廷秀丧葬抚恤费23.48万元。占总支出的17.39%。比年初预算57.67万元增长4.01%,增长的原因是:政策性增加离退休费和“8.13”生活补贴;比上年83.48万元减少28.15%,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11月起退休人员退休费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财政只负担统筹外部分。(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05万元,属于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15.67%,比年初预算5.36万元增加908.40%,增长的原因:清算补缴2014年10月至2016年10月非全额拨款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比上年5.42万元增长897.23%,增长的原因是清算补缴2014年10月至2016年10月非全额拨款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补助。(3)“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收入、支出2万元,属于项目支出。是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占总收入、支出的0.58%。年初没有预算,上年没有此项收支。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53万元,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财政供养的4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占总支出的1.89%。与年初预算数没有增减;比上年4.93万元增长32.45%,增长的原因:政策性工资改革增资相应增加医疗保险。

4、农林水支出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1.8万元,属于项目支出。是中央、省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奖励工作经费)。占总支出的0.52%。年初没有预算,上年没有此项收支。

5、住房保障(类)支出3.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93%。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3.22万元,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财政供养4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占总支出的0.93%。比年初预算3.22万元没有增减;比上年2.21万元增长45.70%,增长的原因是:政策性工资改革增资相应增加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总工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三公”经费3.90万元,比年初预算4.08万元减少4.41%%,比上年3.92万元减少0.51%。其中:近年来州总工会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因州总工会2016年7月参加公务用车改革,州总工会不再留用公务车,编制和实有数都为0;公务接待费3.90万元,比年初预算4.08万元减少4.41%,比上年3.92万元减少0.51%,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列支接待费0.35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州总工会业务费”中列支接待费3.6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9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近年来州总工会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2016年7月参加公务用车改革,州总工会不再留用公务车,编制和实有数都为0,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3.90万元,比年初预算4.08万元减少4.41%,比上年3.92万元减少0.51%。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比上年减少36.29%;接待人次826人,比上年减少6.88%。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列支接待费0.35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州总工会业务费”中列支接待费3.60万元。主要用于州总工会执行内外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总工会2017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3.58万元,比年初预算5.27万元减少32.07%,比上年4.5万元减少20.44%,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列支机关运行经费1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中列支机关运行经费2.58万元。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离退休公务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楚雄州总工会依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主要执行《工会会计制度》和《工会预算非管理办法》,财务管理自成体系,资产属工会所有,不属国有资产,不由财政管理,因此报财政的决算报表中不填报资产负债情况和固定资产情况。楚雄州总工会2017年财政部门资产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楚雄州总工会大部分工会活动工作经费主要用依法收取留用的工会经费和上级工会补助资金开支,财政拨款补助主要用于弥补工会工作经费不足和重大专项活动经费支出。另外,财务管理自成体系,资产属工会所有,不属国有资产。因此,楚雄州总工会2017年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会议费支出情况:楚雄州总工会2017年会议费12.29万元,比年初预算11.87万元增加3.54%,比上年50.45万元减少38.1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2016年召开工代会和州委群团工作会议支出会议费39.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列支会议费0.35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中列支会议费11.94万元。

2、培训费支出情况:楚雄州总工会2017年培训费14.42万元,比年初预算4.98万元增加9.44万元,比上年14.59万元减少1.17%,厉行节约,压缩成本。主要用于:省总安排开展云岭职工素质工程建设开展职工技术技能培训经费。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列支培训费0.27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中列支机关运行经费14.15万元。

3、年初年末收支结转和结余情况:楚雄州总工会依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主要执行《工会会计制度》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财务管理自成体系。经费来源主要是:依法收取留用的工会经费、上级工会补助和财政拨款补助。大部分工会活动工作经费主要用依法收取留用的工会经费和上级工会补助资金开支,财政拨款补助主要用于弥补工会工作经费不足和重大专项活动经费支出;同时,州总工会共有在职和离退休人员35人,但财政供养人员只是在职4人、离休1人、退休11人,其中退休11人2016年11月起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决算报表中不填列,由养老保险中心统一填列。因此,每年财政拨款补助(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都只是作为单位全部收支的一部分来弥补工会活动经费不足,历年来,财政部门补助的款项没有结转和结余,与上年一样为0。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楚雄州总工会:工会是党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楚雄州总工会是依《工会法》成立的人民团体机关,是全州工会工作的领导机关,在州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工资福利性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楚雄州总工会

2018年9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1871101111


楚雄州总工会2017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