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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7-1019220 公开目录:目录已删除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7-10-19 11:29:32 文  号: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局主要职责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州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生物产业、农业机械化、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物产业基地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州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州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四)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职责;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五)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管理、技术推广、培训和农机安全监理等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六)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州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七)拟订农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八)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

(九)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负责农业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

(十)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