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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7-10191024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报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5-02-26 10:23:00 文  号:
标 题:
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楚雄彝族自治州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并请州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州委的正确领导和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州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州各族群众,积极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努力克服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区域竞争形势加剧、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影响,以稳增长、惠民生、促发展为中心,超前谋划,扎实工作,推动财政收支稳步增长,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有力促进了全州经济平稳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

(一)全州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州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37,20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875万元,增长0.9%,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3,503万元,增长1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54,69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6%;非税收入完成182,51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3.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051,18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2,088万元,增长8%,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24,686万元,增长18.8%。

全州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37,206万元,转移性收入1,380,35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0,393万元,调入资金8,487万元,转贷政府债券收入42,000万元,收入总计2,128,442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51,188万元,转移性支出19,788万元,增设预算周转金20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4,07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3,194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49,134万元。结余资金的形成,主要是部分项目跨年度实施,当年不能形成支出,需结转下年按规定用途使用。

2.全州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06,3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2,694万元,下降20.3%,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8,460万元,下降24.9%。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92,38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8,770万元,下降11.7%,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2,952万元,下降7.3%。

全州地方财政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收入206,355万元,转移性收入77,11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8,212万元,收入总计331,679万元。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支出292,380万元,上解支出-1,09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0,396万元。结余资金的形成,主要是列收列支的专项基金支出和土地出让金收入提取的跨年度使用的专项基金。

3.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29,34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199,236万元,利息收入6,33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20,755万元,其他收入414万元,转移收入2,607万元)。全州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90,452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87,364万元,其他支出2,983万元,转移支出10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86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37,408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262,01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99,427万元。结余资金包括按政策属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以及按规定够下年度一定月份的支付数额基金。

(二)州本级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州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29,77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012万元,增长12.1%。州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52,76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5,268万元,增长16.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5,647万元,增长22%。

州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9,777万元,转移性收入1,426,23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3,356万元,调入资金3,955万元,转贷政府债券收入42,000万元,收入总计1,635,327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52,768万元,转移性支出1,347,119万元,债券还本支出3,0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32,44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30,205万元。结余资金的形成,主要是少数项目跨年度实施形成结余。

2.州本级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0,40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9,296万元,下降48.6%,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964万元,增长64%。州本级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95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1,513万元,下降73%,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271万元,增长69.8%。

州本级地方财政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收入20,405万元,转移性收入77,112万元,上解收入-1,01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0,023万元,收入总计126,524万元。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支出7,959万元,转移性支出98,577万元,上解支出-1,09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1,085万元。结余资金的形成,主要是列收列支的专项基金支出和土地出让金收入提取的跨年度使用的专项基金。

3.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2,142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111,284万元,利息收入3,51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247万元,其他收入49万元,转移收入47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7,7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0,58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08,074万元,其他支出2,484万元,转移支出3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45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86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25,314万元,加上年结余148,21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73,532万元。结余资金包括按政策属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以及按规定够下年度一定月份的支付数额基金。

以上数据均为州内快报数,待省财政厅批复我州年度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变化,届时再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4年主要财政工作

(一)坚持谋早抓实,高位协调推动,努力做大“财政蛋糕”。认真分析财经形势,科学编制收支预算,及时分解财政收入和向上争取资金任务。完善财政收入考核机制,建立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调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支持税务部门依法治税,加大协税护税和稽查力度,认真落实减免税政策。加强政府高位协调,加强对基层财政工作的指导,坚持财税运行定期分析,主动与税务、烟草等部门协作,密切关注税收重点县市、重要行业和主要税种收入变化,确保应收尽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制定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清理,加大征缴稽查力度,完成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管理的非税收入18.3亿元,增长33.1%,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61.8%,比上年提高24.8个百分点。坚持收支并重,把支出水平作为衡量财政管理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建立支出进度按月 分析和督查约谈通报制度,紧盯重要节点,加快支出进度。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完善州级部门争取资金工作经费考核办法,制定财政部门按月向上汇报和协调预算单位制度,加强库款协调调度,全年争取上级补助126.5亿元,完成任务数的100.8%,增长19.6%,推动全州财政收支稳步增长,增幅持续领先全省。

(二)坚持宏观引导,落实稳增长措施,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围绕州政府稳增长“18条”措施,用好用活财政金融扶持政策,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支持大项目带动大发展。以推进州“3个30”和列入省“3个100”项目为重点,投入经济建设领域资金51.3亿元,加快交通、水利、环保、城镇等基础设施建设。筹集安排项目前期费和工作经费6,945万元,支持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上级财政项目资金40.3亿元,增长65%,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落实产业建设3年行动计划,筹资8,440万元支持10个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财政直接奖补企业资金1.6亿元,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支持生态、民生等领域建设,其中亚行1.5亿美元贷款楚雄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签订贷款协议,完成投资2.6亿元。金融行业稳步发展,金融体系不断健全,全年新增各类融资103亿元,增长21.8%,其中新增银行信贷70.6亿元,增长16.5%,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三)坚持民生为本,优化支出结构,全面落实惠民政策。统筹财力配置,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等公共财政支出,全州完成民生支出155.3亿元,增长19%,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5.7%,着力支持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其中教育支出30.1亿元,支持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和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农林水支出34.2亿元,增长20.3%,建设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780个,实施完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47个,10县市均列入省级以上农业综合开发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亿元,增长8.7%,支持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7亿元,增长14.3%,支持提高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住房保障支出7.4亿元,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亿元,增长13.5%,支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四)坚持深化改革,推进预算公开,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全口径预算,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修订州级财政预算资金审批管理办法,定量细化预算追加事项和审批权限,细化部门预算编制程序和标准,建立健全部门预算项目库,提前2个月编制州级2015年部门预算。稳步推进预算公开,公开了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决算报告、背景材料和收支附表,收支分类科目明细到“款”级,州级部门预算全部报州人大财经委审核通过,除部分涉密部门外,全州873个部门1,445家单位公开部门预算,860个部门1,426家单位公开“三公经费”预算。深化财政国库管理改革,率先在省内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试点工作,建立覆盖州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继续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完成州级和10县市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推进营改增试点,将铁路运输、邮政服务和电信业纳入试点范围,全州试点纳税人达到4,070户,形成增值税减税2,916.7万元,实现区域整体税负减轻。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全州纳入财政票据电子信息化管理单位816个、安装开票端点1,053个,新增137个单位、211个端点。深化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农村综合改革。

(五)坚持建章立制,强化监督落实,提高依法理财水平。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修订州级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约束,全州“三公经费”下降24.9%。完善内控机制,制定州级财政扶持企业和畜牧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企业项目申报审批公示制度,严格项目资金调整变更程序,推进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加强督导检查,对州级43家单位开展财政督导,对22家医药行业进行会计监督检查,抽取320个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累计查处违纪违规资金1,958.7万元。认真清理甄别政府性债务,偿还债务本息4.5亿元。推进绩效管理和财政评审工作,对16个项目和12家金融企业进行绩效评价,选取州级4家单位作为2015年州级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试点,开展财政评审项目11个,增强“做事才有钱、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制定采购联络员、计划管理和合同履约验收制度,全州完成政府采购金额8.9亿元,节约资金8,674.6万元,节约率8.8%。夯实会计基础,全州会计从业人员达到20,432人,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代管集体资金21.9亿元。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学”集中教育活动,加强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健全定期轮岗机制,加强财政队伍建设。

回顾2014年的财税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组织收入的压力依然较大,可用财力与支出需求的差距不断扩大,财力紧张与资金沉淀的问题更加凸显,促发展、保民生、偿债务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财政预算执行缺乏硬性约束,支出责任和绩效意识不强,违反财经纪律现象偶有发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逐步加以解决。

三、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贯彻新预算法的第一年。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编制2015年预算的要求,结合实际,2015年我州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州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围绕楚雄州“十二五”发展规划,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加财政收入;继续深化财税改革,加大预算统筹力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继续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继续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在具体编制中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预算编制完整性。落实收入预算由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的要求,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将政府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全口径编制。二是坚持年度预算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奠定编制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的基础,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三是坚持财力与事权相匹配。逐步理顺州县财政关系,规范事权与支出责任,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四是坚持厉行节约、突出重点。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量入为出,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强化绩效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全州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1.全州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681,81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4,604万元,增长7%。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153,74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2,559万元,增长5%。

全州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81,810万元,转移性收入1,431,81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3,194万元,调入资金5,033万元,收入总计2,171,848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53,747万元,转移性支出18,101万元。收支持平。

2.全州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58,18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1,831万元,增长25.1%。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32,50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0,127万元,增长13.7%。

全州地方财政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收入258,186万元,转移性收入33,92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0,396万元,收入总计332,507万元。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支出332,507万元。收支持平。

3.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76,51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226,974万元,利息收入8,59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39,616万元,转移收入1,32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31,046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19,410万元,其他支出11,514万元,转移支出12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34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43,838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299,42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43,265万元。结余资金包括按政策属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以及按规定够下年度一定月份的支付数额基金。

4.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88万元,调出资金388万元。收支持平。

(二)州本级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1.州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40,15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382万元,增长8%。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52,768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州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平衡情况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0,159万元,转移性收入1,475,73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2,440万元,调入资金500万元,收入总计1,648,830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52,768万元,转移性支出1,396,062万元。收支持平。

2.州本级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3,56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155万元,增长15.5%。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11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53万元,增长27.1%。

州本级地方财政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收入23,560万元,转移性收入33,92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1,085万元,收入总计78,570万元。地方财政基金预算支出10,112万元,转移性支出68,458万元。收支持平。

3.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35,84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123,533万元,利息收入4,29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983万元,转移收入4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6,97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6,55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14,566万元,其他支出1,951万元,转移支出4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8,48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34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16,152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173,53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89,684万元。结余资金包括按政策属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以及按规定够下年度一定月份的支付数额基金。

4.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00万元,调出资金200万元。收支持平。

四、2015年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一)狠抓增收节支,确保完成全年任务。加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财经形势分析预测和财税运行定期沟通,密切关注“两烟”生产经营和红塔、红云红河集团“两统一两整合”后的情况,完善重点税源监控机制。落实支持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扶持六大重点产业发展,支持培育新兴产业,夯实财税增收基础。严格税收征管,支持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挖掘常规收入项目潜力,依法变现盘活存量资产,加大稽查清欠力度。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扩大沿边开发开放等重要机遇,树牢靠项目争资金的理念,坚持争取资金按月 分析协调汇报制度,支持配合各级各部门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做好项目储备和资金争取工作,力争向上争取资金增长10%以上。加强预算的动态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力,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如出台增支政策,转入下年度执行。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压缩一般性开支,坚持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和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严控差旅、会议、活动等公务开支,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健全节庆、赛事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扩大公务卡结算范围,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

(二)加强宏观引导,支持经济提质增效。加强项目前期费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建立健全项目前期费投入滚动使用机制和安排挂钩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等工具,鼓励民间资本以PPP等方式参与部分项目建设,以州“3个30”为重点,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重点支持民生、产业、技术创新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发展后劲。落实取消、停征、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企业减税让利政策,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支持煤矿整顿关闭和转型升级,继续推进“楚雄产业促进引导基金”设立,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健全财政扶持企业发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机制。支持重点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进楚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区、禄丰钛产业基地建设,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和水平。支持流通环境改善和流通市场体系建设,推进楚雄物流基地和集装箱物流中心等项目,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新增各类融资100亿元以上,其中新增信贷75亿元以上。用好扩大消费升级政策措施,支持改善消费环境,落实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拉动消费增长。落实国家调整油价补贴机制,逐步调整城市公交行业燃油补贴用于补贴新能源公交运营,减少对经营性行业燃油补贴。推进亚行贷款楚雄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力争2015年6月土建工程开工。

(三)加大支农投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积极整合涉农财政资金,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健全以“三权三证”为主的抵质押机制,通过贴息、奖励等措施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扶持“三农”。夯实农村发展基础,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基本农田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和村级公益事业投入,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扶贫开发投入,整合资金15亿元支持精准扶贫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推进重点区域综合开发。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支持粮食生产和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推进金沙江、绿汁江等流域特色高效农业建设,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庄园经济、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支持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围绕“产城融合”和“城增村减”推进新型城镇化,优化城镇结构和空间布局,支持重点小集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完善惠农补贴政策标准,加大农村劳务输出培训,促进农民增收。

(四)保障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坚持把民生保障放在首位,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继续支持办好10件民生实事,促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推动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信息化建设,促进职业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支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机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到380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到40元,支持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努力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支持食品药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支持科技文化体育传媒发展,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投入,维护社会稳定。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加大环境保护投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调整优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结构,提高收入水平。

(五)全面实施新预算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真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和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按经济分类细化编制部门预算,探索跨年度预算平衡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机制,奠定2016—2018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基础。完善预算公开机制,全面推进预算和财政政策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单位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并主动公开所有涉及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州县事权与支出责任,加强转移支付预算管理,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除法律规定外,不对预算支出占财政收入或支出的比重和增幅作要求。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启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全面推开县城所在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州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清理财政借垫款,整顿财政专户,实现财政专户归口规范管理。支持深化税制改革,探索将建筑业、房地产业、生活性服务业和金融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推进清费立税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加强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完善财政票据专管员制度,探索部分非税收入项目财政直收试点。支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等农村综合改革。

(六)强化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树牢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加强财政评审和绩效评价,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中长期规划,选择10个重点民生项目资金作为绩效评价试点,完善重大项目支出预算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跟踪监控机制和信息管理系统,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硬性约束政府理财行为。加强债务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建立财政部门统一归口的政府债务管理和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体系,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应急处置和考核问责机制,除纳入在建工程名录的项目外,各级政府不能再以任何形式举债。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资金申报审核制度,实行严格的资金管理使用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全面推进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健全防范“小金库”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强化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和统筹使用,盘活闲置沉淀财政资金。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健全采购专家库。加强资产监管和债权清收,建立完善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占有、使用、处置、对外投资等管理办法。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健全日常、考核、通报机制,提高支出均衡性。

各位代表,做好2015年的财税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州财税部门将在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人大、州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按照州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努力开创财税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十二五”圆满收官、推进富民强州进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