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干字〔2016〕172号、173号、195号通知,州人民政府决定:
卢显亮 任楚雄高级技工学校校长(兼)、州工业学校校长(兼)、楚雄农业学校校长(兼)、楚雄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兼)、州体育运动学校校长(兼);
靳 昌 免去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吴海芬 免去楚雄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代淳志 免去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马庆辉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保永刚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楚雄州
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忠华 免去楚雄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董 兵 任楚雄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免去楚
雄州公安局警令部主任职务;
谢绍光 任楚雄州公安局警令部主任;
王乔云 任楚雄州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
刘 伟 免去楚雄州监察局第四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杨焕生 任楚雄州监察局第四监察分局局长;
刘文忠 任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楚雄
州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郭逢春 任楚雄州水务局副局长,免去楚雄州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重点项目稽查特派员职务;
周 宏 任楚雄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副校长;
孙春荣 免去楚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罗华银 任楚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成相 任楚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郭永冰 任楚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徐 宇 任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二年);
张爱东 任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闫 文 免去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杨建林 任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