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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6-00123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文  号:楚政通〔2026〕14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刘鸿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8日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刘鸿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高新区和禄丰、牟定、武定产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干字〔2026〕127号文件通知,州人民政府决定:

刘 鸿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强 任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喻冠杰 任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代金红 任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窦小刚 任楚雄州中医医院副院长(六级管理岗位);

普光民 任楚雄州中医医院副院长(六级管理岗位);

宋春宇 任云南武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副处级)。

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计算。



楚雄州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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