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被处罚单位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及结果 |
处罚文号 |
处罚单位 |
1 |
楚雄彝族自治州广通医院 |
楚雄彝族自治州广通医院医务人员手样细菌总数不符合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
定性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处理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处罚结果:罚款5000元人民币。 |
楚州卫传罚〔2021〕1号 |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2 |
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 |
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紫外线辐照强度不符合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
定性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八条;处理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处罚结果:罚款5000元人民币。 |
楚州卫传罚〔2021〕2号 |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3 |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紫外线辐照强度不符合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
定性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八条;处理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处罚结果:罚款5000元人民币。 |
楚州卫传罚〔2021〕3号 |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4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排放的污水不符合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 |
定性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处理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处罚结果罚款10000元人民币。 |
楚州卫传罚〔2021〕4号 |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5 |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 |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排放的污水不符合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 |
定性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处理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处罚结果:罚款10000元人民币。 |
楚州卫传罚〔2021〕5号 |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6 |
楚雄爱尔眼科医院 |
楚雄爱尔眼科医院排放的污水不符合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紫外线灯管辐射强度不符合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
定性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及《消毒管理办法》第八条;处理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及《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处罚结果:15000元人民币。 |
楚州卫传罚〔2021〕6号 |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7 |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 |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医务人员手样细菌总数不符合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
定性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处理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处罚结果:罚款5000元人民币。 |
楚州卫传罚〔2021〕7号 |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