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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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4月份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2021-05-12 11:05:51 来源: 作者: 点击:[]

 

序号

被处罚单位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及结果

处罚文号

处罚单位

1

楚雄彝族自治州广通医院

楚雄彝族自治州广通医院医务人员手样细菌总数不符合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定性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处理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处罚结果:罚款5000元人民币。

楚州卫传罚〔2021〕1号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

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

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紫外线辐照强度不符合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定性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八条;处理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处罚结果:罚款5000元人民币。

楚州卫传罚〔2021〕2号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3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紫外线辐照强度不符合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定性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八条;处理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处罚结果:罚款5000元人民币。

楚州卫传罚〔2021〕3号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4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排放的污水不符合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

定性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处理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处罚结果罚款10000元人民币。

楚州卫传罚〔2021〕4号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5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排放的污水不符合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

定性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处理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处罚结果:罚款10000元人民币。

楚州卫传罚〔2021〕5号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6

楚雄爱尔眼科医院

楚雄爱尔眼科医院排放的污水不符合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紫外线灯管辐射强度不符合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定性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及《消毒管理办法》第八条;处理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及《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处罚结果:15000元人民币。

楚州卫传罚〔2021〕6号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7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医务人员手样细菌总数不符合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定性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处理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处罚结果:罚款5000元人民币。

楚州卫传罚〔2021〕7号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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