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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2018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考评奖惩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25 16:59:38 来源: 作者: 点击:[]

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考评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

2018年10月23日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8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考评奖惩办法

根据州委、州文明委有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州民宗委机关各科室。

二、考评方式

考评工作由州民宗委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负责。按照《2018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采取平时考核、年底自检自查、量化评分、综合评价等方式进行考评。综合评价,根据量化得分,按90分以上可定为“优秀”即“文明科室”,80分以上至90分为“良好”,70分以上至80分为“合格”,7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对考核对象按一定比例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在全州民宗系统内通报,同时作为该年度文明单位考核奖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附件:2018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2018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评项目

评内容

分值

评方法

自评分

考评得分

组织领导好

(8分)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精神文明建设主体责任,有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创建工作。

2

材料审核

2.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科室人员人均每年参与活动2次以上。年内未参加活动不得分,人均有1次得3分。

6

材料审核

学习宣传好

(7分)

3.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

2

材料审核

4.积极参加委党组(总支、支部)组织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学习教育。

2

材料审核

5.积极撰写信息,每年在州级及以上新闻媒体、网站和文明办系统工作简报刊播本单位文明创建新闻信息不少于1篇(条)。

3

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

道德实践好

(16分)

6.把核心价值观、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融入各种服务守则、行为准则、规章制度和行业规范之中并进行公开承诺。

2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7.服从安排,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2

材料审核

8.工作中落实“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等节俭要求。

2

实地考察

9.科室人员按要求注册志愿者,每年每人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

10

材料审核

基础创建好(20分)

10.积极参与当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科室人员每年人均不少于1次。

10

材料审核

11.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脱贫相结合,坚持“文明单位送文明”,积极开展城乡文明结对共建活动,帮助结对村(户)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从乡风民风、人居环境、文化生活3个方面为结对村(户)办1件以上(含)民生实事。

10

材料审核

文明风尚好

(16分)

12.实施文明餐桌行动,养成“不剩菜、不剩饭”“吃不完就打包”的节约用餐行为习惯。

2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13.实施文明交通行动,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

2

材料审核

14.实施文明服务行动,提高优质文明服务水平。

2

材料审核

15.实施文明环境行动,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2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16.实施文明礼仪行动,提升自身文明礼仪素养。

2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17.实施文明家庭行动,树立良好家风。

2

材料审核

18.弘扬社会新风,科室干部职工无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举办寿宴、升学宴等现象,倡导厚养薄葬、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等文明殡葬新风尚。

4

材料审核

弘扬传统好(3分)

19.把孝道、勤劳、节俭嵌入婚礼,把为国尽忠、为家尽孝嵌入成人礼,把感恩父母、敬老孝老嵌入寿礼,举办好礼节礼仪活动。

3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工作业绩好

(13分)

20.科室工作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决策民主、关注民生,群众满意率高。

5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21.科室工作业绩居当地或同行业前列。

8

材料审核

内部建设好(14)

22.科室人员法治在线学习合格率100%,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2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23.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

4

材料审核

24.科室人员积极参与委机关组织的文体活动,以文化人、以文育人。

3

材料审核

25.工作场所内外地面干净、墙壁整洁、窗明几净、灯光明亮。

2

实地考察

26.积极参与植绿护绿活动,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3

实地考察

整体形象好(3分)

27.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帮扶活动和各种救灾捐助行动,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

材料审核

特色加分

(10分)

科室人员被各级文明委(办)评为道德模范、好人(本委2分,州级5分,省级10分)。

10

材料审核

扣分项目

(-20,最多扣20分)

1.不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部署,不落实《楚雄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行动”方案》,不落实1项扣8分。

材料审核

2.因重大工作失误或工作落后被州委政府通报批评,1次扣6分。

材料审核

3.不落实各级文明委(办)、本委创文领导小组安排的任务,不落实1项扣6分。

材料审核

4.不参加各级文明委(办)、本委创文领导小组组织的活动,缺1次扣4分。

材料审核

5.不参加各级文明委(办)、本委创文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缺1次扣4分。

材料审核

6.不按要求向各级文明委(办)、本委创文领导小组报送相关材料,缺1次扣2分。

材料审核

总分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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