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等8部委《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有关精神,以及《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化规范化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8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和调整机制,楚雄州医疗保障局起草了《楚雄州2025年公立医疗机构专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本次公示内容有修改意见,请将理由和依据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荀亚东、陈锦,0878-3369061
电子邮件:cxzylbzjyyk@126.com(邮件命名为“楚雄州2025年公立医疗机构专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意见”)
通讯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州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科。
附件:《楚雄州2025年公立医疗机构专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