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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楚雄州委第十三轮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16 15:04:32 来源: 作者: 点击:[]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州委第十三轮巡察7个巡察组于2020年7月13日至8月28日分别进驻州委宣传部(含州政府新闻办、州新闻出版〈版权〉局)、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含州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州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州政府侨务办公室)、州委政法委员会、州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含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州政协机关党组、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含楚雄州广通医院)、楚雄技师学院党委、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和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楚雄国家粮食储备库12家州级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0年7月13日至8月28日。

二、巡察内容

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对被巡察党组织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州委具体要求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12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根据有关规定,同步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巡察监督,进一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实现“四个自我”良性循环,贯彻落实“六个相统一”要求,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楚雄实践”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实施“1133”战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三、进驻单位及巡察组联系方式

州委巡察组将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查阅材料、个别谈话、问卷调查、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依据规定,州委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期间,各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00—18:00,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州委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和问题。

中共楚雄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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