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发〔2020〕9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61号)等文件要求,楚雄州上报了楚雄市、南华县煤矿整治“两个清单”,经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楚雄州人民政府按照程序对楚雄市、南华县煤矿整治“两个清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单独保留煤矿
楚雄市吕合镇石鼓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石鼓煤矿
楚雄市树苴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分山牌煤矿
楚雄市树苴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大迤能煤矿小岗箐矿井
南华县一街无烟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街煤矿
二、整合保留煤矿
楚雄州吕合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坡煤矿
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塘箐井
三、整合关闭退出煤矿
楚雄州吕合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观音坝煤矿
南华县一街乡野猪塘煤矿锅铲箐井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即2020年4月20日至4月30日(注4月25、26日不放假正常上班)。
若对上述企业有不同意见,在公示期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楚雄州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通讯地址: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煤炭科
邮编:675000 联系电话:0878-3016181(带传真)
附件:楚雄州楚雄市、南华县煤矿整治“两个清单”
楚雄州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