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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档案局 |
重大活动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备案 |
无 |
其他行政职权 |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云南省档案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重点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申请表原件3份,申请人自备 |
窗口提交、传真、信函邮递、网上办事大厅提交 |
楚雄市鹿城西路楚雄州档案二楼法规科;交通方式:市内可乘2路、3路、11路、17路等公交车到新华书店站下车即到。 |
13个工作日 |
最多跑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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