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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出台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若干措施助推健康楚雄建设

发布日期:2021-09-23 17:17:17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裴明华 点击:[]

近日,我州印发《楚雄州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针对当前楚雄州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以及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全州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的现状,提出解决措施,为健康楚雄建设提供关键支撑,为补齐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短板弱项提供政策保障。

《措施》指出,要畅通人才引进渠道,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放宽招聘开考比例,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考察招聘,加大柔性引才力度,挖掘发现、引进“候鸟”人才。优化编制和岗位管理,创新人员编制管理,建立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统筹使用备案管理制度,合理配置编制资源,重点用于补充执业医师。强化人才统筹使用,推行“县管乡用”,建立医疗卫生人才“下沉、流动、共享”的用人机制。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制度,提高引进人才实效。

《措施》明确,要完善人才激励政策,支持鼓励全州三级甲等医院创建具有区域竞争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临床医学中心,对连续、全职在楚雄州服务3年以上的引进临床重点学科团队,省财政在服务期内给予每个团队1000万元奖励补助,州级财政在服务期内给予每个团队500万元奖励补助。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从国外、省外、或省级每引进1名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医疗卫生机构30万元、50万元奖励补助。鼓励各县市各单位统筹制定人才引进、培养的奖励政策,允许县市级及以上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按医疗服务收入5%至10%的比例安排人才发展保障经费。

《措施》明确,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落实生活补助政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中级职称或执业医师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生活补助,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予发放,调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或退休离岗的停止发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保持公益一类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年末业务收支结余为正数的,在提取不高于当年医疗收入1%的医疗风险基金、10%左右的职工福利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薪酬分配。完善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单列“全科医生津贴”项目,给予每人每月300元至500元的补贴。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将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管理,按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对乡村医生定额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平均500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补助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

《措施》明确,要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取消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经费总支出的比例限制,以上一年度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及预留发展资金后,可将不低于结余数的60%用于人员奖励,纳入当年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要在全社会营造尊医重卫良好氛围,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全州每年遴选50名优秀医疗卫生人员,由州卫生健康委给予表扬;每5年遴选100名优秀医疗卫生人员,由州政府给予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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