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内容页
标题 | 大学生创业贷款咨询 |
留言日期 | 2020-06-01 |
发言内容 |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大学生创业贷款,在楚雄最先向那个机构提出申请?问题2:创业贷款是向公司实体所在地申请,还是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申请? 谢谢! |
联系人姓名 | 杨**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回复部门 |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 | 2020-06-01 |
回复内容 | 你好,你的问题收悉,答复如下: 1.云南省“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承办单位为:各县级(或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会、妇联、共青团、工商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部门。 2.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到市场主体注册所在地、创业经营场所所在地或户籍地的有关承办单位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证明等);就业状况材料(如《就业创业证》等);婚姻家庭情况材料(如《结(离)婚证》、居住地址等);经营情况(营业执照或场地租赁协议、《税务登记证明》,经营地址等);担保情况(如反担保人、反担保证明等);承办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如果还有问题,你也可以直接致电楚雄州就业中心咨询0878-33691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