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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主张要回工资!
留言日期 2020-03-16
发言内容 我是四川成都人,2019年8月27日经朋友介绍到云南卓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禄丰项目部担任工程师,期间3个月没有发工资,我于2019年11月4日向公司提交辞职,公司总经理签字确定,并承诺本周将拖欠工资全部发齐。因为是外地人在昆明没有住宿,每日都在宾馆等待一直到2019年11月11日选择报警处理,警官来之后做了笔录,当时公司总经理周昆川当着警官面也承诺会在两天之内把拖欠工资补发于我,给我路费让我先回成都,回成都之后多次联系寻要工资处处受阻、冷落,一直至今没有得到解决,所以我现在发起求助,希望政府能帮我们在外地打拼的人一个公道,谢谢!2019年08月27日在云南卓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做禄丰项目部工程师。原确定工资41290元(肆万贰佰玖拾圆整)2019年11月11日经民警调节支付了1000元路费,现请求贵队责令
云南卓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40290元(肆万零贰佰玖拾圆)拖欠工资。
联系人姓名 侯**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回复部门 禄丰市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20-03-18
回复内容     关于“主张要回工资!”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未支付工资的原因是侯旭星工作期间的相关资料未移交完,待相关材料移交完后将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
    3月18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处理情况告知侯旭星,侯旭星对答复表示满意。



                  禄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