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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改造费用是国家财政补助,为什么还要我们自己出这笔钱。
留言日期 2019-11-28
发言内容 我家在白龙路路桥四公司,现在三供一业改造,公司要求我家交一万多块钱的“三供一业”改造费。我就想咨询一下,路桥四公司是属于职工家属区,为什么还要我们交改造费。
联系人姓名 王**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回复部门 楚雄州财政局
回复时间 2019-12-02
回复内容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云南省第四公路桥梁工程
有限公司王应美同志信访事项答复意见

王应美同志:
    开展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部署,其目的是为了减轻国有企业负担,促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企业职工家属区物业、供水、供电管理),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施社会化管理,使企业轻装上阵,更好的发挥国有企业在国有经济中的主体作用,更好的发挥国有企业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的改造移交费用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即中央企业由中央财政进行补助,省属企业由省财政进行补助,州级企业由州财政进行补助,县(市)级企业由县(市)财政进行补助。云南省第四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虽属州级国有企业,但由于是由省级企业下放州级的,财政补贴是由省级财政承担。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135号)文规定:“省属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所需费用由省属企业集团公司、移交企业的主管企业及移交企业承担50%,省财政厅对省属企业移交费用给予50%的补助”。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资〔2017〕144号)明文规定财政资金补助范围:“改造居民户数按照省属企业职工人数和需要改造的实际户数等核定,核定标准为“三供一业”设施确需改造的居民户必须有1名或1名以上企业在册在岗职工或健在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主要根据职工住户的产权关系确定”。按照这一规定,住在本企业职工家属住宿区的外单位人员,因不属于本企业现有在职及离退休职工,其住宿的房屋及水电设施的改造费用不属于补助范围,也就必须按实际改造费用的全额缴纳改造费用。
对于王应美同志信访事项的意见建议:就王应美同志的个人反映情况,经核实,你本人不属于云南省第四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按照政策规定,不属于财政和企业补助范围,本次改造费用应当由你本人承担。

   
楚雄州财政局资产管理科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