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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找不到卖房的房主,我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过户?
留言日期 2019-04-03
发言内容 你好,我于2008年在公务员小区一期购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当时已经办理了过户,房产证现在仍在银行抵押中(购房贷款抵押),卖房人员当时已经把土地使用证交给我去办理过户,但当时由于卖房人已经不在禄丰居住,土地证过户没办理成功,现在我打算想把此房卖了,现在已经是两证合一了,请问现在我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过户?谢谢!
联系人姓名 老*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回复部门 禄丰市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19-04-09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关于“找不到卖房的房主,我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过户?”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经认真核实,现答复如下:
    禄丰县按上级要求,将职能整合于2016年成立禄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7月12日开始颁发了首本《不动产权证书》,县人民政府已经印发公告,停止颁发《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统一颁发两证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截止2019年4月3日,我县已颁发《不动产权证书》7566本,因此,你要求单独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的问题,无法办理。
    现在我们可以为你办理两证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但需要你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婚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2、卖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你已办理的《房产证》及原卖方的《土地使用证》原件;
    4、房屋转让合同原件;
    5、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6、如原土地性质为划拨,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缴土地出让金等价款票据原件;
    7、以上材料齐备后,买方和卖方到我中心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
    请你在接到此回复后,主动完善相关手续到禄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我们将为你及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联系电话:4131088)。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