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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一)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年中和年终综合性工作总结、执委工作报告及有关办公室管理的材料的起草;负责党组文件的起草。 (二)负责州妇联常委会议、执委会议、妇联工作会议的组织。 (三)负责州妇联组织、人事、工资、财务工作。办理州妇联机关干部有关任免职、调动手续,办理协管县(市)妇联领导干部任免职征求意见的有关手续、负责工资报批和发放,办理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有关财务工作。 (四)负责州妇联机关日常文书处理和秘书事务。办理收发文登记、传阅、归档;外单位来文会签;档案管理;保密教育和管理、安全管理;车辆及固定资产与财产管理。 (五)负责州妇联新闻宣传工作。组织稿件在电视、报纸、广播及网络上宣传妇联及妇女工作。承担彝州妇女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 (七)负责组织每星期五下午州妇联在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 (八)负责县(市)妇联主席、副主席公务接待;负责与办公室业务联系人员的公务接待。 (九)负责州妇女人才库的建设和动态管理工作。筹备妇女干部培训和妇联干部培训,草拟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及推荐优秀后备女干部的有关文件、简报。 (十)负责州女领导干部联谊会工作。筹备州女领导干部联谊会年会及活动,做好日常与女领导干部的联系工作。 联系电话:0878-3122601
二、州妇联妇女发展科
(一)负责在广大农村妇女中组织开展“学文化、学科技、比发展、比贡献”活动(简称“双学双比”活动),实施“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动员广大农村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州级“巾帼示范村”试点工作。 (二)负责做好州“双学双比”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筹备工作,加强与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联系和对县(市)“双学双比”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的指导。 (三)负责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及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提高妇女综合素质;组织发展妇女专业协会,加强对协会的管理。 (四)负责组织实施、督促管理好妇女发展循环金、“香港回归扶贫基金”、“母亲沼气”等项目。 (五)负责组织各县(市)妇联配合党委、政府参与输出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促进农民增收。 (六)负责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妇女之家(学校)”阵地建设工作。
三、州妇联权益保障科 (一)负责履行妇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各项职责:负责妇联系统普法工作,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及培训工作;受理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和其他法律服务;加强协调推动,负责州维权联席会议召开的筹备工作,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协调联系,拓展社会化维权工作网络;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加强基层维权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妇女维权合议庭”、“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及妇联干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作用,加大综合维权和大要案件查处的力度,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针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为州委、州政府决策建言献策。 (二)负责履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做好州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召开的筹备工作,加强与成员单位的协调联系,整合工作合力;负责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文明楼栋(道)、“美德在农家”、“美在家庭”等活动的创建、评选表彰工作;负责对全州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及调研,加强对全国、省、州级各类示范点工作的检查落实,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三)负责妇联系统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群团和州妇女问题理论研究会工作。
四、州妇联家庭教育工作科 (一)负责州妇联儿童工作,重点开展“双合格”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宣传贯彻保护儿童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普及家教科学知识,举办家教知识讲座,培训家教骨干,指导办好家长学校。负责《楚雄州家庭教育“十一五”计划》的编制、监测、评估工作。 (二)实施“春蕾计划”,募资资金救助贫困儿童;执行各级儿基会项目。 (三)组织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负责楚雄州小公民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负责楚雄州家庭教育研究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开展家庭助廉教育活动,兼楚雄州家庭助廉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楚雄州巾帼社区服务中心的管理协调工作,兼楚雄州巾帼社区服务中心法人;协助做好州妇联党支部宣传、青年工作,兼党支部宣传、青年委员;负责州妇联会计工作,联系老干部工作。 五、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工作 1、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地方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保障工作。 2、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楚雄州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楚雄州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的实施工作。 3、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4、协调妇联有关科室,更好地履行妇联在实施两个规划中的目标责任。 (二)督促检查工作 1、负责对全州10县(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2、组织调查组,通过调查,了解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材料。 3、通过督促检查,对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对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起草文件工作 主要包括:妇儿工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讲话、会议纪要、情况综合、经验材料、妇女儿童工作简报等;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拟发的各类文件。 (四)承办会议工作 负责全州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妇儿工委全会等会议的筹备,准备有关文件、资料,承担会务工作。根据妇儿工委领导的批示,办公室可独立承办或与有关单位合作承办会议以及培训班,负责策划筹备、资料准备及会务工作。 (五)负责“彝州妇女网”的更新和维护;协助州妇儿工委监测统计科做好两个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协助做好全州儿童工作和城镇“巾帼建功”工作。 六、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监测统计科
(一)组织开展《楚雄州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楚雄州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的年度监测、统计、评估工作或阶段性监测、统计、评估工作。配合州统计局撰写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年度监测统计分析报告或阶段性监测评估报告。 (二)督促、协调州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做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监测统计工作;协助州妇儿工委办公室做好妇儿工委有关会议的筹备工作。 (三)负责州妇联半年工作报表和年终工作报表的统计工作;按时上报有关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报表。 (四)负责城镇妇女工作。包括实施再就业工程、“社区服务工程”、“素质工程”;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开展“巾帼志愿者”活动;组织开展“三八”节活动。 (五)开展“拒绝毒品,抗击艾滋”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担任州妇联艾滋病防治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挂钩艾滋病防治联系县永仁县艾滋病防治工作。 (六)联系州妇联扶贫联系点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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