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的位置: 8楚雄州政府8机构设置8党群部门
 

概况:

        中共楚雄州委州级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中共楚雄州委的派出机构,是州委主管机关党的建设的工作部门。州直机关工委设纪工委(州纪委派出机构)。设办公室、组织科、宣传教育科三个职能科(室),共有在职人员14人。

        楚雄州委州级直属机关工委下辖机关党委12个,机关党总支18个,党支部209个(其中直属支部39个),党员3627人。
        近年来,中共楚雄州直机关工委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和机关实际开展卓有成效的机关党建工作,促进了机关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与时俱进,创新机关党建工作
         一是实行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从1999年起,工委每年年初都与各直属党组织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把全年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量化分解落实到各党组织和责任人,采取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把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分解为具有数量、质量、时间要求的工作目标。每年的年初都把当年的工作计划以责任书的形式确定下来,在机关党的工作会上和各党组织签订责任书,年中抓督促,年底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党建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座谈走访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对执行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反馈、点评,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等。考核中注重痕迹管理,把每年的考核结果存入档案,作为今后评先推优的主要依据。每年对目标责任制完成得好的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进行奖励。通过推行机关党建目标管理,使党务工作由“软任务变为硬指标”。把机关业务工作、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统一起来,互为前提、相互促进。对执行得好的单位进行奖励,提高了机关党建工作的权威性,推进了机关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二是改进机关党组织活动的方式方法。实现机关党建工作方式方法上的创新,选好活动载体。工委要求各机关党组织抓住清明节、党的生日、国庆、敬老节等节日或重大事件作为载体,组织一些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活动。几年来我们组织了歌咏比赛、党的基本知识竞赛、WTO知识竞赛;组织祭扫烈士陵园、种纪念树、请老前辈讲革命历史、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烈士墓前重温入党誓词、为社会做一件好事;组织党员下矿井,到工厂参观,到监狱听罪犯的现身说法、到农村贫困户体验生活等等。在州直机关组织了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岗位上推选八个人进行演讲,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现身说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报告会后,很多单位又专门请这些同志到单位去讲。组织了一些专题座谈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等活动。根据直属党支部党员少,讲党课困难的情况,每年集中组织,请州委领导给党员讲党课一次。从1999年开始工委办起了《机关党建简讯》,在简讯中介绍党务知识,通报工作情况,交流思想,推荐典型,交流好的做法和经验。2004年10月1日在云南省地州机关工委中率先开通《楚雄机关党建网》,2007年10月9日对楚雄州直机关党建网进行全新改版。《楚雄机关党建网》的投入使用,标志着楚雄州直机关工委将现代信息技术引入党建宣传领域,开辟了机关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新的宣传舆论阵地。将进一步扩大楚雄州直机关党建工作的交流与宣传,有效弥补传统教育手段的不足,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有效性,为推动州直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提供了一个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
        三是利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加强机关党组织信息化管理。从2003年开始,把所属的党组织和所有的党员个人的信息全部输入微机。为加强信息化管理,我们举办了《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操作培训班,通过系统培训,州直机关各级党组织信息化管理工作走上了信息采集规范化、信息处理自动化、信息统计现代化的科学管理轨道,初步建立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悉、相对稳定的党内信息管理干部队伍,实现了州直各机关党组织党内信息分级维护、统一管理的目标。
        四是抓典型示范。为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工委确立了五个基层党员示范点。同时每年都对党建目标责任制落实得好的党组织进行表彰奖励,坚持每2年评比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2000年至2006年我们工委表彰奖励了先进党组织187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57名,优秀共产党员331名。推荐给省州表彰的先进党组织15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2人,优秀共产党员9人。
        五是加强调查研究,争取机关党建工作的主动权。工委切实把调研工作作为谋事之道、决策之基列入重要日程。每年都要确定1—2个重点调研题目,每个题目都由工委领导牵头进行调研。近几年来,我们针对机关党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了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重点、难点及对策措施调研;针对机关流动党员的管理、收交党费中出现的问题、开展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情况、保持机关党员先进性情况、企业改制后党组织的设置及党员归属问题、机关作风问题等调研。提出了一些较好的改进措施和方法,进一步规范了管理。还在机关搞了一次有1807名党内外干部群众参与的问卷调查,了解党员和党外群众对我们党的总体看法,及时掌握党内外群众的思想动态。通过这些调研,使我们把握住了工作的主动权,拓宽了工作的思路,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对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起到了较为明显的推动作用。很多调研成果已转化为工委搞好机关党的建设的决策依据,变成了工作思路和规章制度,促进了机关党建工作重点、难点、疑点问题的解决。
       六是建立工委领导联系党组织制度,及时指导机关党建。从2003年起,工委将所属党组织按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分成3类,由工委领导和科室包干负责联系指导,建立了联系档案和考核评价体系。实行联系制度之后,工委机关干部的责任感明显增强,指导工作的能力提高,与各部委办局和机关党务工作者的关系更加融洽,使工委工作更能贴近中心、贴近实际、贴近党员干部群众。
       七是加强机关党务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党务干部队伍素质。多年来,我们一直坚持每两年对党组织书记进行一次培训,提高基层党务干部的整体素质。每年我们除开好年初机关党的工作会外,年中都要召开2次以上的党组织书记会议,交流汇报机关党建情况,一方面检查机关党建工作,另一方面互相学习,吸取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工委也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面上的情况。
       八是编写《楚雄州机关党务工作手册》,使机关党建规范运行。工委针对每年都有机关党组织换届,换届后新上任的党务工作者对党务工作不熟悉,业务不规范的情况,除定期举办党组织书记业务培训班外,编写33万字的《楚雄州机关党务工作手册》一书,把所有机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业务问题、操作方法、程序和有关规定等等编写在书里面。对不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只要有这本工具书都能入门。
       九是关心党务干部,做好暖人心的工作。机关党组织书记大多数都是由单位行政领导的副职或办公室主任兼任,工作非常清苦辛苦,工委领导到部门找党组或行政领导交换党建意见,组织检查督促党建经费的落实、提留、使用情况,牵头组织党务干部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平时机关党务干部工作上有困难找到我们,只要我们能够做的,我们都积极帮助他们协调解决。
       几年来我们利用春节、五一劳动节和建党节组织慰问看望生活困难的党员471人次,共支付慰问金104800元。平时对经济困难的党员和生病住院的党员及时慰问。
       由于我们不断地调研,探索新的工作方法、管理措施、教育方式,在有为中求有位,在岗位中求发展,机关党的建设收效比较明显。机关党建工作,赢得了部门党组的重视、支持和关心。办公条件有所改善,党建经费逐年增加。州委下发了文件,明确规定按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2%配备专职党务干部。机关党委、总支要设立办事机构,配备一名专职副书记列入正科级干部管理,机关党组织按党员工资总额的2%的提取党建工作经费。工委下属12个党委、18个总支都已建立了党委、总支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党务干部。对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工委机关自身建设
       搞好机关党的建设,关键是要有一支政治素质好,安心和热爱党务工作的干部队伍。2002年,工委提出“建设学习型机关、实干型集体、服务型队伍,州直机关党的建设要当排头兵”的目标和要求,我们从工委自身抓起,从提高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指导能力入手,来提高工委队伍自身素质,带动整个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搞好机关党的建设,上级党委和部门党组的重视和支持是关键。机关党组织要在有为中求有位,在有位中求有为。积极做好工作是争取重视和支持基础。
        在中共楚雄州委的领导下,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中心目标,忠实履行走前头、当表率、创一流的党建责任,携手共建学习型、服务型、开拓型的党政机关,创新机关党建,服务发展大局,携手共建学习型服务型 开拓型的党政机关,共同培育团结、务实、敬业、创新、奉献、廉明的机关作风,为实现彝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
 
        中共楚雄州委州级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楚雄州委的派出机构,是中共楚雄州委主管州级直属机关党的工作的正县级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州直属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州直属机关党的建设;指导州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二)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形势、任务教育。
        (三)负责州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和机关党委、总支(含总支下属支部)、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考察、任免和培训工作;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州直属机关的贯彻落实。
        (四)指导州直属机关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指导、检查、督促机关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和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五)负责审批机关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发展的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六)领导州直机关纪工委的工作,审议上报党员领导干部违纪问题;审批科级以下(含科级)党员干部违纪的处分决定;审议和审批党员的组织处理工作。
        (七)指导州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协助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加强对州直各部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及时向州委反映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八)承办州直属事业单位政工专业初级职务评定工作。
        (九)完成州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州直机关工委各科(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
        1、协助工委领导做好对内对外的工作协调和服务,落实工委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2、负责工委文件、综合性文稿、上报材料的草拟、审核、校对、印刷工作;
        3、负责工委机关文件收发、文书档案、保密、信访、对外接待、会务、人事、工资、医保、计划生育、普法、精神文明建设、扶贫工作、老干部管理及服务工作;
       4、负责工委机关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包括学习计划的拟定、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和规章制度的拟定及检查落实工作;
       5、负责工委机关的财物管理、车辆调度和管理、工委办公用品和其他物品的购买工作;
       6、负责筹备召开工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材料的上报工作;
       7、负责筹备召开工委工作会议、全州机关党建经验交流会工作;
       8、配合分管领导指导好领导联系单位党组织的党建工作;
       9、负责州直机关党组织实施“云岭先锋”工程目标责任立项分解的有关工作;
      10、完成工委领导交办的工作。
 
组织科
 
        1、负责指导州级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2、指导州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换届选举、机关党委、总支(含下属支部)、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推荐、考察、任免报批工作;
        3、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4、审查机关党总支、直属支部上报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材料,负责上报工委审批新党员的谈话及审批前的各项工作;
        5、了解、掌握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活动情况、活动方式,加强对党组织“三会一课”的指导,负责州直机关党组织的党费收缴及党员管理工作,党内统计工作;
        6、指导州直机关党组织搞好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化管理工作;承办州直机关组织党员党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7、指导州直机关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8、负责制定《党建目标考核责任书》及考核办法,负责组织对《责任书》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及奖励表彰工作;
        9、配合分管领导指导好领导联系单位党组织的党建工作;
        10、负责州直机关党组织实施“云岭先锋”工程目标责任立项分解的有关工作;
        11、完成工委领导交办的工作。
 
宣传教育科
 
        1、负责按照州委关于建设学习型组织的要求,抓好州直属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对州直机关党组织的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负责州直机关党组织理论学习刊物的征订、发放工作;
        2、负责调查了解和掌握州直机关党员的思想动态,指导州直机关党组织围绕州委中心工作和部门工作任务,对党员进行形势和任务教育,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加强与州内新闻媒体的沟通,做好工委会议、大型活动、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
        4、负责州直机关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工作和机关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5、负责工委《机关党建简讯》、《楚雄州机关党建》网站的编辑、管理和稿酬的支付工作;
        6、负责州直机关党建工作情况的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7、负责组织州直机关党组织的大型纪念、比赛、学习、表演活动,总结、推广州直机关党组织工作经验和党员的先进事迹,开展阶段性的学习、工作经验交流;
        8、承办州直事业单位政工初级职务评定工作和中级职务的审查推荐工作;
        9、配合分管领导指导好领导联系单位党组织的党建工作;
       10、负责州直机关党组织实施“云岭先锋”工程目标责任立项分解的有关工作;
       11、完成工委领导交办的工作。
 
州直机关纪工委
 
        州直机关纪工委是州纪委的派出机构,受州纪委的领导,工作职责是:
        1、负责领导州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对州直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重大决议、决策情况进行监督;
        2、抓好州直机关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负责工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落实;
        3、负责州直机关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片的订购、借阅登记及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4、受理州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信访、举报、控告工作;
        5、对科以下(含科级)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6、负责办理州直机关科以下(含科级)党员干部的申诉案件;
        7、负责州直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安排部署及总结材料的上报工作;
        8、负责州直机关党组织实施“云岭先锋”工程目标责任立项分解的有关工作;
        9、完成州纪委和工委领导交办的工作。
 
州直机关工委领导名单:
包   有  书   记 
郎美仙  副书记
起向聪  副书记
韦思祥  纪工委书记
 
        点击这里>>>进入中共楚雄州委州级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网站
    
 
 
相关信息:
主办:楚雄州人民政府 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
Copyright 2007 楚雄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楚雄州公安局备案号:532300-0076号 云ICP备040115